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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欧战爆发,铜作为战时紧要物资,行情一路看涨,大量日人因而潜赴中国,收买制钱,熔钱为铜,"以贩卖于他国,借以牟利"(许家庆:《中国制钱之出口》,《东方杂志》第13卷第9号,1916年9月)。奉天、山东是较早出现贩运制钱的省份,两省日益增多的贩运事件不仅促使北洋政府有关限制条文的出台,而且相关各案的处理情形为日后其他省份所援引。由于日人势力在各省影响程度不一,北洋政府采取务实态度,在维护圜法与确保稳定之间徘徊、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