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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学的角度来分析,人格权不单单是道德方面的权利,同时更是政治上和公法上所谓的人权,其主要内容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其实质是确保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得到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权。中国宪法和法律意义上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婚姻自主等等权利,全部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更是社会中与人协调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更是人和社会连接在一起开始交往活动的基础。民法将此种权利实施了详细的规定与保护,使得人格权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