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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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2004年12月中心正式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其他文献
“证据科学的理论体系与应用研究”,是以张保生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也是教育部为发展高校社科问题研究,于2006年正式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之一。
《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立法及研究》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该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福州大学以及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的著名教授参与,并得到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
“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研究”是200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朱勇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德国明斯特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校著名教授参加课题组。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于2006年10月批准立项。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应急专家组成员马怀德教授为课题负责人。
一、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的价值观,破除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观 开发西部乃是一个西部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过程。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又是和每个人的发展和解放程度相一致的。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未来的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
在民族地区,特别是在曾经实行过部落制度的藏族地区,贯彻、执行国家的某些法律、法规时常常遇到一些干扰和困难,尤其突出的是杀人、伤害案件中“赔命价”、“赔血价”等部落习惯法的复旧现象比较突出,使国家的某些法律、法规得不到完全贯彻,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应有的尊严。如……
“风险社会”是社会学和政治学用于阐释现代社会及现代性之核心概念,近来也被引入刑法学研究的领域中,并日渐获得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范式是学科体系所基本认同并在研究中加以遵循的学术基础,传统社会及风险社会各自存在自行相宜的刑法范式。在传统社会向风险社会过渡中,会出现相应的范式转移,并因此而催生刑法理论以及刑法制度的重大变革。
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作为强制性的技术规范,不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作为法院的审判依据或为法院参照适用。作为技术规范性文件,符合强制性标准可以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或证据加以援引,但并非一定能作为符合相关法律的抗辩事由。为解决理论与实践中的困惑,强制性标准须经立法程序转化为技术法规,作为规章确立明确的法律地位。
住所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关系在我国民法上存在不明确之处。从历史及制度目的来看,我国的户籍制度在于限制私人的迁徙自由,民法上的住所制度能否在这样的户籍制度下成立固然存在讨论的空间。不过,住所制度与迁徙自由的关系并非明白无疑。作为一种事实判断,住所的设立、变更仍然可以在违反户籍法限制迁徙自由规定的情况下成立。迁徙自由与住所制度是相互协调的,但住所在民法上的制度价值不在于实施迁徙自由的宪法价值。迁徙自由在民法上可以通过善良风俗及一般人格权制度来实现。民法的住所制度应与户籍制度独立并恢复本来的制度内涵,而户籍制度应为
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于2005年12月由教育部正式批准立项建设,是全国法学学科和法学院校惟一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验收正式运行,同年4月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二合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