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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关于“末位淘汰”的话题被炒得沸沸扬扬。据说在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将封杀“末位淘汰”。《劳动合同法》起草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在渝的一次讲座时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将变成非法行为!”(见2007年11月25日《重庆商报》)对此,笔者颇有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