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语言差错成因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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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
  
  2007年4月,央视的《艺术人生·恰同学少年》特别节目中,主持人朱军将谦辞“家父”用错,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媒体与学界引起广泛讨论。
  电视媒体的字幕、主持人语言有瑕疵,早已不是新闻。那么,纸媒的情况又如何呢?
  2007年年初,中国逻辑学会、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中国编辑学会等8家单位发起了“全国报刊逻辑语言应用病例有奖征集活动”。结果显示,“以2006年7月14日出版的4份中央级报纸和24份省市级报纸的1至8版正文为例,共挑出逻辑和语言应用方面的病例1289个,平均每份报纸46个,每版5.8个。有一份报纸的差错竟高达184个,平均每版23个”。①我国《报纸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报纸文字校对要求严格准确,无明显差错。每期报纸文字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三。”
  照此规定,被抽查的这些报纸,就其平均错误率而言,全部不符合规定。中央级媒体和主要省市级报纸的质量尚且如此,其他报纸的质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难怪中国编辑学会会长桂晓风对此忧心忡忡:“问题的严峻性”到了“令人瞠目结舌,不可容忍的程度,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阶段,恐怕也不为过”。②
  
  媒体语言差错产生的原因
  
  客观地说,所有类型的媒体,历来重视语言纠错工作,并成立专门机构挑自己的错。然而,媒体的语言差错率如此触目惊心,迫使我们重视对造成这一现象的成因予以探析。
  文化素养普遍下降。受个人的认知水平限制,媒体语言要做到零差错率不大现实。然而,编辑之所以能改记者的稿,至少他(她)的文化知识水平,应当比记者和作者高。换言之,一个合格的编辑所具备的文化素养应当高于常人,这是减少媒体语言差错的前提。
  然而,现在的许多记者、主持人、编辑,文字功底和文学素养整体上呈下滑趋势,这是造成媒体语言差错率上升的原因之一。
  而媒体对自身错误所持的“认错”态度,着实令人堪忧。“媒体记者对待自己文章里所要表达内容的敷衍、不认真和不注重客观实地调查的态度,几乎是媒体记者的一个死穴。”③笔者认为,这不仅是记者的“死穴”,也是整个媒体的致命伤。
  编辑社会责任缺失。从根本上说,媒体语言方面的差错和媒体从业人员,主要是与编辑记者责任心不强有很大关系。记者编辑作为媒介“把关人”,不仅要把握舆论导向的正确,注意报道的真实性,同时,也应注意稿件的字斟句酌,力争将语言性失误降到最低限度。
  然而,时下的新闻从业人员,不是将本职工作当做一项事业去追求,而是作为一份工作去完成。“事业”和“工作”的区别在于:前者无法应对,甚至需要呕心沥血去完成,后者则是可以应付的。媒体语言差错,与编辑的不尽责干系甚大。以报纸编辑为例,如果发稿之前,编辑能够细心审稿,对所编排的稿件反复推敲;如果校对人员能够逐字逐句审核大样,一份报纸的差错率,应该可以控制在万分之三之内。
  网络语言不断侵袭。至少在现阶段,网络语言还属于一种特殊的“行业语”,缺乏科学的规范性,也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约定俗成。有些“前卫”的媒体编辑,喜欢以拿来主义的方式,直接将网络语言照搬到传统媒体上,不利于媒体语言的规范性。例如,“偶”是“我”、“伦”是“人”、“粉”是“很”、“稀饭”是“喜欢”、“LG”指的是“老公”、“PLMM代表“漂亮美眉”、“KPM”则是指“肯德基、比萨饼、麦当劳”……
  网络,恰似一柄双刃剑,在繁荣、活跃媒介语言的同时,也使语言在标准化、规范化的行进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作为媒体,一方面有必要吸收生活中鲜活的语言,另一方面当以字典用语为圭臬。一味追赶网络语言的潮流,容易使媒体的文化品质受到影响。
  相关法规落实乏力。时下,媒体语言差错率居高不下,还与语言文字法规方面的落实乏力有关。《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第十条规定:“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质量管理标准对报纸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根据查评结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报纸进行整顿提高,对发现违规行为者可依据《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期、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处罚。”
  近年来,由于我国媒体的迅速发展,相应管理部门对媒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缺乏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缺乏及时研究、发布提高媒体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新闻出版总署以及许多媒体内部对语言文字均作了相应的规定。按说,只要严格执行这些法规,严格依照语言文字工具书诠释,从理论上讲,媒体语言的差错是不难控制在法定的范围之内的。问题是,现在媒体语言差错率超标,媒体内部有自己的一套处罚措施,主管部门对媒体缺乏有效的监控,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这样一来,媒体每天出现的差错,除极少数媒体公开纠错外,绝大多数信奉“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自己消化了事。内部处理,对编辑人员有压力,对媒体而言,并无压力可言,进而变相助长了媒体语言“小错不断”的风气。
  
  媒体语言差错解决对策
  
  多年来,针对编辑差错,业界和学界一直在关注。论者多从微观的角度,就事论事,针对编辑应注意的细节问题提出建议。这样的论述自有其道理,却因忽略了和“宏观治理”相结合,收效有限。
  在列举了造成媒体语言差错频出的病症之后,我们认为,当对症下药,从下述四个方面提出应对的策略:
  加强编辑的社会责任。媒体工作者要端正态度,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文化内虚”的情况,主动自觉地“勤学”、“多思”、“善问”、“细校”。细节决定成败,媒体语言差错,绝大多数系编辑人员没有把握好细节所致。2006年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版权)局长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报刊、图书版错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一本新编的《世界地图集》,一处将经度118错标为18,另一处将经度80错标为88;一本名为《学生必备工具书——多功能学生字典》,差错率达到万分之三十八,不仅误人子弟,而且按《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本身就是废品。”④
  社会责任心的树立,还表现为勇于认错和承担责任,而不是逃避甚至狡辩。媒体内部也要认真落实好奖惩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约束,逐步形成以规避错误为耻,以虚心求教为荣的新风尚。
  编辑素养的提升。几乎所有的编辑学教材,都在强调编辑人员文化素养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平衡。然而,目前高等教育学科设置的围墙,不利于学生汲取不同学科的知识。“过分偏科会使两个脑半球不能平衡发展,严重时会产生心态失衡乃至心理畸形。福楼拜预言‘科学与艺术在山脚下分手,在山顶上会合’,李政道认为本世纪就是两者会合的顶峰。这是我们现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最根本的理由”。⑤
  语言规范成风尚。语言规范风尚的兴起,不是由哪家媒体唱独角戏所能独自担当的。换言之,减少媒体语言的差错,需要全社会重视语言的神圣性,以使用规范的汉字、按照规范的汉语语法著文为荣,以篡改、滥用汉语为耻。这其中,需要以缔构文化为天职的媒体扮演主角。一句话,语言规范,人人有责,需要团队精神。
  在无错不成报(刊)、电视的今天,营造一种为语言规范鼓与呼的社会风尚,最急需的是理论意义上的批评。2006年3月下旬,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和人民网传媒频道联合开办了“媒介批评网”,其中就有专门为媒体纠错的栏目。⑥前面提及的拉开咬文嚼字风暴的“全国报刊逻辑语言应用病例有奖征集活动”,也是其中之一。
  政府部门的重视。媒体语言差错率的降低,政府主管部门也应有所作为。真正用法律规范媒体的语言,使媒体在使用语言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规必惩”。媒体主管部门要针对我国媒体当前的发展状况,参照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使检查更具规范性与成效。而对网络语言,正如天津市社会科学研究院舆情研究所所长王来华所说,“网络语言作为一种灵活变通的表达方式与常规语言相比具有新奇、简单、有幽默感的特点”,“应当对它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同时,媒体要加强对网络语言的研究,“分清楚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充分发挥自身的语言示范作用。
  新闻出版总署将2007年作为“出版物质量管理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声势、有力度的出版物质量检查活动,曝光并处理一批质量低劣的出版物和相关的出版单位、印制企业,把报刊、图书出版差错降到最低限度。⑦只要这一措施能落到实处,并常抓不懈,相信媒体语言的差错率就能降到最低限度。
  
  注释:
  ①②马海燕:《专家称中国报刊语言差错处于建国后最严重阶段》,http://news.sina.com.cn/c/2007-02-04/033812221956.shtml
  ③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comment/skin/default.html?channel=gn&newsid=1-1-1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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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陈志新、朱丽萍:《浅议如何降低编辑差错》,《黑河学刊》,2004(1)。
  ⑤唐韧:《邻人的花园》,上海科技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
  ⑥媒介批评网,http://www.mediawatch.cn/GB/index.html.
  ⑦王大庆:《光明日报》,2006年12月28日。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
  编校: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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