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修辞接受中的表达

来源 :现代语文:下旬.语言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junqiang64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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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修辞学认为,“接受修辞具有了受制于表达,又驱动了表达的动力学价值。”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是在修辞接受中不断得到提高的。本文试图从图式、言语和角色三个方面阐述如何通过提高学生的修辞接受能力来达到提高言语表达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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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式语法的一个基本主张是:句法和语用没有严格的界限,这可称为句法语义相融观。对汉语构式“(某某某)他人呢?”的识解可以支持这一主张。该表达式在句法特征和内部结构关系以及“人”的意义和功能等方面都具有不可预知性,其意义和功能并不等同于“(某某某)他在哪儿?”,有时不能替换。前者的构式义是:(口语里)以疑问的形式表示某人不在现场,也可以用来询问某人在什么地方,隐含这样一层意思:说话人能见着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