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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引水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的原则没有详细说明变更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总的估价原则,应尽量贴近原合同标准。多分析投标单价、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定额、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新增单价的平衡。
关键词:引水工程;变更估价;原则;建议
一、适用原则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二)适用原则的应用条件
合同中对有适用综合单价的变更并没有给出其判断依据,本文理解就是指该项目变更应同时符合以下特点: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相同,即两者的图纸尺寸、施工工艺和方法、材质完全一致;
(2)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施工条件一致;
(3)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
这种情况下,套用的合同单价争议相对较少。但由于引水工程合同清单项目多、涉及地区多,则采用就近套用原则。即本清单组有,套用本清单组,本清单组没有套用相近清单组。相近的清单组价格有不平衡报价情况,则可以分流量段、分灌区、或总体进行加权平均取值。
(三)适用原则实例
某工程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砼浇筑工程量,原设计为100m3,设计变更后砼浇筑工程量为110m3,需增加10m3且在原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首先此变更项目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特征及施工条件与原清单项目一致,而且原单价合理,那么新增部分工程量单价则可以直接套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
二、类似原则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二)类似原则的应用条件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材质改变,但是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不变。
(2)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施工图纸改变,但是施工工艺、材料、施工环境不变。
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时,可以将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拿来间接套用,或者对原单价进行换算,改变原单价组成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然后采用,或者是对原单价的组价,采取其一部分组价使用。
(三)类似原则实例
某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为“C20砼浇筑”,施工过程中,其结构所使用的混凝土标号发生改变,设计将砼标号由C20变为C25。使用的混凝土材质发生了变化,但是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环境不变,属于“类似”估价原则的应用范围。故针对此项变更项目所涉及的变更综合单价处理,可采用局部调整的方法通过调整其相应混凝土材料价格的方法,即参照原类似项目“C20砼浇筑”的综合单价,换出C20混凝土的价格,换入C25混凝土的价格。
三、无适用或类似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二)无适用或类似原则的应用条件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性质不同,因变更产生新的工作,从而产生新的单价,原清单单价无法套用;
(2)因变更导致施工环境不同;
(3)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价格在执行原有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以外;
(4)承包人对原合同项目单价采用明显不平衡报价;
(5)变更工作增加了关键线路工程的施工时间。
没有适用或类似条件下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套用定额消耗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额组价。
对于项目定额中没有变更项目子目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定额。
第一种做法,参照其他定额。当合同约定的定额中不存在该项目定额时,监理工程师也可查找其他定额,看其他定额中是否存在该项工作内容,当存在时,便可通过该定额的消耗量来确定变更项目工作内容人、材、机的消耗量。
第二种做法,监理工程师实地确认人、材、机的消耗量。如果某一工作内容在定额中无法找到,则监理工程师要确定其人、材、机的消耗量只能实际确定工程量,但这种方法定额的测定需要多次的实验,否则不能保证准确性。
第三种做法,在工程变更实施后,由承包人提供人、材、机消耗量原始凭据,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的实地监测,审核确认人、材、机消耗量。此种方法缺乏足够的依据,准确性不高、随意性大,承包人可操作性也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在无法找到其他定额的情况下才使用此方法。
(三)无适用或类似原则实例
某水利项目原招标“拆除砼”为爆破拆除,因移民因素严禁采用爆破作业方式,经参建几方会议议定,原招标爆破作业方式改為“破碎锤开挖砼”,但原招标清单中无破碎锤开挖清单项目,因此新增变更单价。新增单价应套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砼”定额并加上相应的运输定额重新组价。
四、结论及建议
(1)变更估价原则首先遵守就近原则(按区域、流量段),引水工程因为不同地区的材料价不一样,故一个项目里面的清单可能项目名称一样,单价却不一样。应根据投标单价分析新增单价能否满足应用条件,再选定其新增单价的确定方式。
(2)对于参考“类似”单价,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工序(需进行现场签证),尽量接近实际造价。
(3)从整个工程来看,总的审核单价原则,尽量贴近原合同标准(合同投标单价)。应多分析投标单价、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定额、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新编单价的平衡。
(4)确立合作共赢思想,承包人必须解决业主担心的工程问题,业主才会解决施工方的经济问题。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需要参建各方目标一致,齐心合力,抓大放小,友情沟通,体现一种“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的理念,才能创造出一流水平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版)相应条款.
作者简介:罗艳,资阳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引水工程;变更估价;原则;建议
一、适用原则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二)适用原则的应用条件
合同中对有适用综合单价的变更并没有给出其判断依据,本文理解就是指该项目变更应同时符合以下特点: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相同,即两者的图纸尺寸、施工工艺和方法、材质完全一致;
(2)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施工条件一致;
(3)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
这种情况下,套用的合同单价争议相对较少。但由于引水工程合同清单项目多、涉及地区多,则采用就近套用原则。即本清单组有,套用本清单组,本清单组没有套用相近清单组。相近的清单组价格有不平衡报价情况,则可以分流量段、分灌区、或总体进行加权平均取值。
(三)适用原则实例
某工程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砼浇筑工程量,原设计为100m3,设计变更后砼浇筑工程量为110m3,需增加10m3且在原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首先此变更项目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特征及施工条件与原清单项目一致,而且原单价合理,那么新增部分工程量单价则可以直接套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
二、类似原则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二)类似原则的应用条件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材质改变,但是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不变。
(2)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施工图纸改变,但是施工工艺、材料、施工环境不变。
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时,可以将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拿来间接套用,或者对原单价进行换算,改变原单价组成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然后采用,或者是对原单价的组价,采取其一部分组价使用。
(三)类似原则实例
某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为“C20砼浇筑”,施工过程中,其结构所使用的混凝土标号发生改变,设计将砼标号由C20变为C25。使用的混凝土材质发生了变化,但是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环境不变,属于“类似”估价原则的应用范围。故针对此项变更项目所涉及的变更综合单价处理,可采用局部调整的方法通过调整其相应混凝土材料价格的方法,即参照原类似项目“C20砼浇筑”的综合单价,换出C20混凝土的价格,换入C25混凝土的价格。
三、无适用或类似
(一)合同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二)无适用或类似原则的应用条件
(1)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性质不同,因变更产生新的工作,从而产生新的单价,原清单单价无法套用;
(2)因变更导致施工环境不同;
(3)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价格在执行原有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以外;
(4)承包人对原合同项目单价采用明显不平衡报价;
(5)变更工作增加了关键线路工程的施工时间。
没有适用或类似条件下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套用定额消耗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额组价。
对于项目定额中没有变更项目子目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定额。
第一种做法,参照其他定额。当合同约定的定额中不存在该项目定额时,监理工程师也可查找其他定额,看其他定额中是否存在该项工作内容,当存在时,便可通过该定额的消耗量来确定变更项目工作内容人、材、机的消耗量。
第二种做法,监理工程师实地确认人、材、机的消耗量。如果某一工作内容在定额中无法找到,则监理工程师要确定其人、材、机的消耗量只能实际确定工程量,但这种方法定额的测定需要多次的实验,否则不能保证准确性。
第三种做法,在工程变更实施后,由承包人提供人、材、机消耗量原始凭据,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的实地监测,审核确认人、材、机消耗量。此种方法缺乏足够的依据,准确性不高、随意性大,承包人可操作性也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在无法找到其他定额的情况下才使用此方法。
(三)无适用或类似原则实例
某水利项目原招标“拆除砼”为爆破拆除,因移民因素严禁采用爆破作业方式,经参建几方会议议定,原招标爆破作业方式改為“破碎锤开挖砼”,但原招标清单中无破碎锤开挖清单项目,因此新增变更单价。新增单价应套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砼”定额并加上相应的运输定额重新组价。
四、结论及建议
(1)变更估价原则首先遵守就近原则(按区域、流量段),引水工程因为不同地区的材料价不一样,故一个项目里面的清单可能项目名称一样,单价却不一样。应根据投标单价分析新增单价能否满足应用条件,再选定其新增单价的确定方式。
(2)对于参考“类似”单价,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工序(需进行现场签证),尽量接近实际造价。
(3)从整个工程来看,总的审核单价原则,尽量贴近原合同标准(合同投标单价)。应多分析投标单价、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定额、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新编单价的平衡。
(4)确立合作共赢思想,承包人必须解决业主担心的工程问题,业主才会解决施工方的经济问题。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需要参建各方目标一致,齐心合力,抓大放小,友情沟通,体现一种“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的理念,才能创造出一流水平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版)相应条款.
作者简介:罗艳,资阳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