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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掌握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最近,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组织有关人员,就该院近3年来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
一、 基本情况
2007年、2008年、2009年,该院分别起诉处理少年犯24人、26 人、30人,3年共计起诉少年犯80人。按犯罪性质划分,其中,故意殺人9 人、故意伤害5人,抢劫39 人,强奸11人、盗窃8 人,其他8人;从少年犯身份来讲,农民55人,学生14人,社会闲散人员9人,待业2人;从罪犯年龄看,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24 人,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 56人。
二、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从这80名少年犯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问题呈现出以下10个特点:
(一)暴力型犯罪突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共计59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73.8 %。(二)涉及财物犯罪占绝大多数。犯抢劫、盗窃等涉及财物犯罪的49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61.25 %。(三)性犯罪占一定比例。涉嫌强奸等与性有关犯罪的 11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3.75%。(四)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不断上升。2007年、2008年、2009年,该院移送处理的少年犯分别占当年起诉案犯总数的11.1%、12.1 %、12.7 %。(五)犯罪少年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六)以农村社会少年犯罪为主。农民身份的少年犯55 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68.75 %。(七)待业及社会闲散人员犯罪相对突出。两者共计有11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3.75%。(八)在校学生犯罪占相当比例。学生身份的少年犯14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7.5%。(九)犯罪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6—18岁。在80名少年犯中,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56人,占70%。(十)团伙犯罪现象不容忽视。尤其在抢劫、盗窃等案件中,结伙作案者占绝大多数。
三、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成因
(一)主观方面。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模仿性强,自控力差,这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如多数少年犯供述中都承认受了书刊、影视中描写的打斗、抢劫、强奸等情节的影响。
(二)客观方面
1、家庭因素。一是家庭不健全,孩子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应有的家庭约束与管教。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单亲家庭越来越多,一些离异的父母不是用加倍的爱和责任来抚慰孩子的心灵,而是对孩子不闻不问,更有甚者,把孩子视为再婚的障碍,动辄打骂;同时,在一些新组合的家庭里,孩子也往往成为多余的第三者,形单影只。这些孩子得不到家庭温暖,极易流落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家庭教育失当。一种是父母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一味溺爱、迁就孩子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孩子心理发育不健全,较易误入歧途。如少年犯叶某,家庭的娇惯使他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学习成绩每况愈下,望子成龙的叶父看到希望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不是首先检讨自己,而是时常拳脚相加,叶某离家出走后,便组织一帮小哥们专门抢劫,后终因抢劫被判刑入狱。一种是父母对子女学习教育重视不够,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不注意自己在子女心目中的形象,为长不尊,不检点,子女耳濡目染,便可能染上恶习。
2、学习教育因素。目前个别中小学教育存在重智轻德、重应试轻素质,其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一些学校对差生放任自流,造成隐患;二是由于学校忽视品德教育及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一些学生不知道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等到受法律追究时才如梦出醒。如结伙抢劫犯杨某,已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竟不知道抢劫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只认为是给哥们帮忙。
3、社会因素。其一,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腐蚀了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其二,社会文化市场管理不力,暴力、凶杀、色情等书刊、影视大量存在。从检察院办理的少年犯罪案件来看,绝大多数少年罪犯作案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不良文化作品的影响,不良文化可以说是毒害青少年的“无形杀手”。文化市场管理不力的另一恶果就是街头特别是中小学校附近电子游戏室很多,一些青少年打电子游戏成瘾,轻者荒废学业,重者为筹措资金而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其三,社会对因失学或受条件限制难以到更高一级学校深造而流落社会的青少年疏于管理。特别是在农村,由于受条件限制,小学、初中毕业后学生流向社会,他们年龄小,受教育程度低。由于社会对这一群体缺乏有组织、有计划地教育、培训和管理,农村也缺乏适合他们的文化生活,其中的一些人便滋事生非,这是造成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对策
(一)全社会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提高人的素质和法制意识,树立文明、健康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学校、家庭本着“育人为本”的宗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同时,教师、家长要时刻注意为人师表,在青少年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师长形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学校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教育,强化其法律意识,使其从小养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规范自己行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良好习惯。
(四)要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取缔渲染黄色、凶杀、暴力的不良文化现象。在净化文化市场的同时,下大力气狠抓适合青少年成长的文化作品的创作,繁荣健康有益的少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足够的精神营养。
(五)要大力加强农村共青团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健全村、组共青团组织,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强化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要建立固定的教育培训场所和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农业科技专门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六)公、检、法、司等专门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方净土;要作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 基本情况
2007年、2008年、2009年,该院分别起诉处理少年犯24人、26 人、30人,3年共计起诉少年犯80人。按犯罪性质划分,其中,故意殺人9 人、故意伤害5人,抢劫39 人,强奸11人、盗窃8 人,其他8人;从少年犯身份来讲,农民55人,学生14人,社会闲散人员9人,待业2人;从罪犯年龄看,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24 人,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 56人。
二、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从这80名少年犯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问题呈现出以下10个特点:
(一)暴力型犯罪突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共计59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73.8 %。(二)涉及财物犯罪占绝大多数。犯抢劫、盗窃等涉及财物犯罪的49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61.25 %。(三)性犯罪占一定比例。涉嫌强奸等与性有关犯罪的 11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3.75%。(四)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不断上升。2007年、2008年、2009年,该院移送处理的少年犯分别占当年起诉案犯总数的11.1%、12.1 %、12.7 %。(五)犯罪少年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六)以农村社会少年犯罪为主。农民身份的少年犯55 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68.75 %。(七)待业及社会闲散人员犯罪相对突出。两者共计有11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3.75%。(八)在校学生犯罪占相当比例。学生身份的少年犯14人,占犯罪少年总数的17.5%。(九)犯罪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6—18岁。在80名少年犯中,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56人,占70%。(十)团伙犯罪现象不容忽视。尤其在抢劫、盗窃等案件中,结伙作案者占绝大多数。
三、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成因
(一)主观方面。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模仿性强,自控力差,这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如多数少年犯供述中都承认受了书刊、影视中描写的打斗、抢劫、强奸等情节的影响。
(二)客观方面
1、家庭因素。一是家庭不健全,孩子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应有的家庭约束与管教。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单亲家庭越来越多,一些离异的父母不是用加倍的爱和责任来抚慰孩子的心灵,而是对孩子不闻不问,更有甚者,把孩子视为再婚的障碍,动辄打骂;同时,在一些新组合的家庭里,孩子也往往成为多余的第三者,形单影只。这些孩子得不到家庭温暖,极易流落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家庭教育失当。一种是父母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一味溺爱、迁就孩子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孩子心理发育不健全,较易误入歧途。如少年犯叶某,家庭的娇惯使他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学习成绩每况愈下,望子成龙的叶父看到希望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不是首先检讨自己,而是时常拳脚相加,叶某离家出走后,便组织一帮小哥们专门抢劫,后终因抢劫被判刑入狱。一种是父母对子女学习教育重视不够,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不注意自己在子女心目中的形象,为长不尊,不检点,子女耳濡目染,便可能染上恶习。
2、学习教育因素。目前个别中小学教育存在重智轻德、重应试轻素质,其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一些学校对差生放任自流,造成隐患;二是由于学校忽视品德教育及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一些学生不知道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等到受法律追究时才如梦出醒。如结伙抢劫犯杨某,已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竟不知道抢劫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只认为是给哥们帮忙。
3、社会因素。其一,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腐蚀了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其二,社会文化市场管理不力,暴力、凶杀、色情等书刊、影视大量存在。从检察院办理的少年犯罪案件来看,绝大多数少年罪犯作案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不良文化作品的影响,不良文化可以说是毒害青少年的“无形杀手”。文化市场管理不力的另一恶果就是街头特别是中小学校附近电子游戏室很多,一些青少年打电子游戏成瘾,轻者荒废学业,重者为筹措资金而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其三,社会对因失学或受条件限制难以到更高一级学校深造而流落社会的青少年疏于管理。特别是在农村,由于受条件限制,小学、初中毕业后学生流向社会,他们年龄小,受教育程度低。由于社会对这一群体缺乏有组织、有计划地教育、培训和管理,农村也缺乏适合他们的文化生活,其中的一些人便滋事生非,这是造成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对策
(一)全社会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提高人的素质和法制意识,树立文明、健康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学校、家庭本着“育人为本”的宗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同时,教师、家长要时刻注意为人师表,在青少年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师长形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学校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教育,强化其法律意识,使其从小养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规范自己行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良好习惯。
(四)要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取缔渲染黄色、凶杀、暴力的不良文化现象。在净化文化市场的同时,下大力气狠抓适合青少年成长的文化作品的创作,繁荣健康有益的少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足够的精神营养。
(五)要大力加强农村共青团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健全村、组共青团组织,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强化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要建立固定的教育培训场所和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农业科技专门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六)公、检、法、司等专门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方净土;要作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