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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先生在《成败》一文[1]中写道:天下岂有终身不经失败之人哉!做过不如错过,错过不如错得多.失败者实天惠之学校也,能受此天惠与否,则亦视其人也已矣.
来自学生或教师的错误,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珍视的资源.[2]因为,由着这个错误的源头追索、反思,不仅能走出误区,而且还会另有一番风景豁然眼前,别有洞天,这是最为难得的.
笔者在《等腰三角形》的教学过程中,碰到一些颇有意味的教学案例,在咀嚼、回味的同时,更有一些教学感悟和思想油然而生,如今撰文,以飨同人.
2. 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动态及其教学的导向
笔者在本节课教学的开课伊始,让全体同学动手画一个等腰三角形,于是,各种各样的画法呈现在全班同学的面前.当然,判定定理所昭示的方法也在其中.那么,画法的正确性必然是需要探究和论证的,怎么证明呢?
生甲:可以作△ABC的角平分线AD,然后利用AAS判定AB,AC所在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师:OK!(此举得到了所有同学的认可,而且,受之启发跃跃欲试者纷然.)
生乙:还可以作BC边上的高线,也是利用AAS判定AB,AC所在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师:很好!还有其他方法吗?
生丙(急切地):作BC边上的中线.
师:请同学们将丙同学提供的证明思路叙写出来.
(很快,有一股强烈的声音在涌动:不行,三角形的全等不能得证!因为现有的条件是两边和其中一边的对角相等,不能判定两个三角形全等)
众生(嚷嚷):老师,作中线不行啊!
师:作中线果然不行吗?作中线一定不行吗?作中线绝对不行吗?
(空气有些许沉寂,众生开始思索,继而有议论声起)
生丁(沉吟地):我认为作中线也是可以的,只是略麻烦一些,需要证明两次全等.
生戊(生丁的同座站起来补充):经过点D作AB,AC边上的垂线(如图2),垂足为点E,F,先利用AAS证明△DEB≌△DFC,再利用HL证明△AED≌△AFD.
生己:还可以倍长中线来证明(如图3). 倍长中线AD至G,连结CG,容易证得△ABD≌△GCD,接下来只要证明△ADC≌△GDC即可,过点D作AC,GC边上的垂线,垂足为点E,F,先利用角平分线的性质证明DE=DF,再分别利用HL证明△DEC≌△DFC,△AED≌△GFD.
生庚:我认为,事实上戊同学和己同学的思路是一致的.
(众生饶有兴味地看着、听着、思考着……)
师:各位同学,事实上,不添辅助线也可以证明(如图4).
(众生期盼)
师:在△ABC与△ACB中,
∠A=∠A,
BC=CB,
∠B=∠C,
∴ △ABC≌△ACB(AAS),
∴ AB=AC(全等三角形对应边相等),
∴ △ABC是等腰三角形.
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新的命题:
在△ABC中,条件:(a)AB=AC(等腰三角形),(b)点D平分BC,(c)AD平分∠BAC,(d)AD⊥BC.
其中任意两个成立,必然能推出另两个成立.
于是,就有下列六种情形:
①(a)(b)
来自学生或教师的错误,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珍视的资源.[2]因为,由着这个错误的源头追索、反思,不仅能走出误区,而且还会另有一番风景豁然眼前,别有洞天,这是最为难得的.
笔者在《等腰三角形》的教学过程中,碰到一些颇有意味的教学案例,在咀嚼、回味的同时,更有一些教学感悟和思想油然而生,如今撰文,以飨同人.

2. 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动态及其教学的导向
笔者在本节课教学的开课伊始,让全体同学动手画一个等腰三角形,于是,各种各样的画法呈现在全班同学的面前.当然,判定定理所昭示的方法也在其中.那么,画法的正确性必然是需要探究和论证的,怎么证明呢?
生甲:可以作△ABC的角平分线AD,然后利用AAS判定AB,AC所在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师:OK!(此举得到了所有同学的认可,而且,受之启发跃跃欲试者纷然.)
生乙:还可以作BC边上的高线,也是利用AAS判定AB,AC所在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师:很好!还有其他方法吗?
生丙(急切地):作BC边上的中线.
师:请同学们将丙同学提供的证明思路叙写出来.
(很快,有一股强烈的声音在涌动:不行,三角形的全等不能得证!因为现有的条件是两边和其中一边的对角相等,不能判定两个三角形全等)
众生(嚷嚷):老师,作中线不行啊!
师:作中线果然不行吗?作中线一定不行吗?作中线绝对不行吗?
(空气有些许沉寂,众生开始思索,继而有议论声起)
生丁(沉吟地):我认为作中线也是可以的,只是略麻烦一些,需要证明两次全等.
生戊(生丁的同座站起来补充):经过点D作AB,AC边上的垂线(如图2),垂足为点E,F,先利用AAS证明△DEB≌△DFC,再利用HL证明△AED≌△AFD.
生己:还可以倍长中线来证明(如图3). 倍长中线AD至G,连结CG,容易证得△ABD≌△GCD,接下来只要证明△ADC≌△GDC即可,过点D作AC,GC边上的垂线,垂足为点E,F,先利用角平分线的性质证明DE=DF,再分别利用HL证明△DEC≌△DFC,△AED≌△GFD.
生庚:我认为,事实上戊同学和己同学的思路是一致的.
(众生饶有兴味地看着、听着、思考着……)
师:各位同学,事实上,不添辅助线也可以证明(如图4).
(众生期盼)
师:在△ABC与△ACB中,
∠A=∠A,
BC=CB,
∠B=∠C,
∴ △ABC≌△ACB(AAS),
∴ AB=AC(全等三角形对应边相等),
∴ △ABC是等腰三角形.

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新的命题:
在△ABC中,条件:(a)AB=AC(等腰三角形),(b)点D平分BC,(c)AD平分∠BAC,(d)AD⊥BC.
其中任意两个成立,必然能推出另两个成立.
于是,就有下列六种情形:
①(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