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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在公司绿色治理中,如何引导作为关键行动者的公司对自身的绿色信息进行披露是关键的治理靶点,而日本对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治理主要是凭借环境报告制度来实现的。基于我国公司绿色治理的现实需要,通过梳理日本环境报告制度所积累的经验,研究认为不断完善、及时更新、多元格局的立体规制体系以及第三方审核、精细化管理和声誉激励机制值得重视。日本通过制度环境引导公司主动进行绿色信息披露以博得长期社会声誉的治理经验,为我国的公司绿色治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