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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方面提出了三个“第一次”: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党的五大建设的第四位.明确提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阐述、进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