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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试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测量手段,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文作者分析了现实中存在的种种“异化”考试的现象,澄清有关“考试”的种种误区,回归考试“价值中立”的本质,并提出对策:通过建立合理规范的考试制度与多元化的成绩评定机制,充分发挥考试的本体功能,为高校素质教育服务。
[关键词]:考试 认识误区 对策
高等学校考试是对教学质量与效果的诊断性或终结性评价,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现实状况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考试认知的种种误区,使作为教育教学测量手段的考试正日益被“异化”,背离它原来的本质、规律与目的,偏离它的方向或相反的方向发展,导致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种种失误与对考试的种种非议,以至出现极端的“取消考试论”,出现简单的将技术手段与操作过程中导致的种种失误划等号,“非此即彼”、以偏概全的简单思维方式。
本文主要探究考试的本体含义与功能,理性审视目前考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自己的对策与建议。
一、考试的本质与功能
“考试”一词已存在上千年历史,原义是“考察试验”之意。“考试,根据考核的目的,让考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方式,解答事先编制的题目,按其结果给予评分,是对象即对被测人知识、智力和技能的一种测量……考试是学校检查教学效果、取得反馈信息的主要方法;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他们是否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的重要方法;是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选拔人才、识别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具有评定、诊断和反馈、预测、激励功能。”英文“考试”(examine),《西方教育词典》对此的解释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正式评定(assessment),特别指一门课程结束时对他们学习的评定,尽管有许多老师不满考试对教和学方面可能产生负作用,但是通过明确的考试,他们可以评定可能被忽视的学生质量”。由此可见,“考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有目的、有对象的考试和检测手段,它通过问题的提出、回答以及对答案的判定来达到在群体当中对个体的科学和真实的判断。”其本体功能在于检测、评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功能;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馈功能;有关教育职能部门管理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管理功能;促进、激励功能,合理而科学的考试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学生身心发展。
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使考试派生出选拔功能,即国家或者学校通过考试来选拔符合条件的人才,这样考试的优胜者能获得相对较多的教育资源,从而又派生出考试的导向功能,即以考试的内容和考试的结果作为教育教学的依据与最终归宿,这一功能发展的极端就形成了“应试教育”。
二、高校考试中存在的认知误区
考试在不同条件下发挥不同的功能,由此导致人们对考试存在各种认知误区。
第一,考试就是“应试教育”。由于人们习惯用考试来决定社会资源的分配,考试的优胜者可获得相对较多的各种资源,如升学、学位、提级、各种荣誉等等,人们为了各种利益而追逐高分,从而导致“应试教育”的产生。“应试教育”就是“为了应付、对付各种考试的一种极其狭隘的教育”。人们也就误认为:考试就是“应试教育”。如前文所述,考试本质上是一种测量人们知识、智力、能力的技术测量手段,是“一种善意的行为,学校教育以其对教学效果的分数显示,起着控制器与加速器的作用”,而“应试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表现为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背离中国教育的目标与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片面、单一针对考试内容的教育,“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一切以考试为中心,一切以考试为导向,一切以考试分数为标准,使原本生动丰富的学校教育窄化为单一的“知识教学”,人的丰富性、完整性、和谐性被肢解,学生的人格畸形发展。
“应试教育”主要发生在中小学,但“应试教育”下培养的学生形成的“一切以考试为中心”的习惯思维模式波及到高等教育,引发大学生对学习本身的认识危机,表现为大学生只关注考试结果,不关注教学过程;平时懒散、旷课逃课,到期末挑灯夜战成了校园的一大风景。而高校考试分数虽不具有淘汰功能,但高分则意味着诱人的奖学金、各种荣誉称号、被保送研究生及向用人单位的优先推荐等。于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追逐高分成了大学生学习的唯一目的,甚至为了这一目的不择手段,高校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成普遍蔓延之势,“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考试本身的应该被重视的功能被抛弃了……考试作为一种教学交流手段的特性部分地丧失了。”“应试教育”是对考试的本质与功能的“异化”。
第二,“素质教育”就是取消考试。素质教育这一教育理念因其符合人的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而备受人们青睐。但现实中,出现“泼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现象,以为摒弃“应试教育”就是摒弃考试,素质教育就是取消考试。素质教育是一种现代教育理念,它从个体心理发展需要出发,将人类文明内化为个体心理品质,开发人的潜能,提升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而言,任何教育活动都必须进行评定。素质教育指导下的教学活动也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的评定与考核,而考试无疑是一种至今为止重要的评价手段,问题不在于考试本身,而关键在于“考什么,怎么考”。从现实情况看,不但不能取消考试,还必须理性地、科学地利用考试这一手段为素质教育服务,否则,将导致教育教学的放任自流。不过,在素质教育中,应着重发挥考试的本体功能,弱化其选拔、导向功能。
第三,考试就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唯一手段。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的评价体系还不完善,评价的主要方法是考试,评价的技术手段主要是试题,评价的内容主要是与学科有关的教材知识,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考试分数,评价的结果是教育职能部门衡量教学效果、进行相关管理的主要依据。不难理解,这种单一的评价模式反复强化后形成的相应的思维定势是:考试是教育教学评价的唯一手段。事实上,考试只是评定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手段。
第四,考试就是闭卷考试。闭卷考试主要检测学生对某一门课程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及对知识的运用、理解记忆和书面表达能力。科学合理的闭卷考试能有效督促学生对所学课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复习;便于教师较准确的评定自己的教学效果、区分学生的水平,不受人数多少的限制,因而闭卷考试是教育系统中采用最多的考试形式。人们也就习惯认为:考试就是闭卷考试。考试作为教育教学评价系统中主要的技术手段,在实际的操作程序上,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开卷考查、口试、调查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开卷考查,主要考核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可以携带参考书,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克服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及考试作弊等不良倾向。口试相对于其它形式的考试而言,更具人性化,不局限于书本,师生在灵活的问答之中,能较迅速、准确深入地检测学生知识的储备量与对知识的整合能力,能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与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而这些能力正是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但是,口试只适用人数较少的各种考核。调查研究报告主要检测学生理论运用于社会实践的能力,有着其它考试形式无可替代的价值,真正完成从“知识积累”到“能力训练”的转换。这一方面正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缺陷,学生在实证调查的过程中,活学活用,以“用”促学,扭转“应试”学习的习惯思维,为未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因而,考试虽然是目前常用的方法,但实际操作中可采用多种形式,相互取长补短,综合运用,并非考试就是闭卷考试。
第五,考试就是评定优劣。考试的选拔功能被不断强化,由此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另一个思维定势是:考试就是要分出三六九等,考试就是评定优劣。考试根据检验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测试型、水平型和选拔型。测试型考试主要是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握教学的进度与教学效果的检查与反馈;水平型考试主要是课程结束后,教师检验和考察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选拔型考试是通过考试来达到选拔的目的。高校的各门课程考试主要是测试型、水平型考试,并不承担选拔功能。当然考试结果既分数与奖学金、各种荣誉等附加值挂钩,但本质上这仅仅是相对区分性质,是作为教育手段的激励与示范功能。
三、高校考试认知误区的对策
种种非理性认识的存在使考试不仅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反而成为妨碍教学改革的因素,我们需要对“考试”重新合理的定位,使之回到作为教育教学环节的特定位置上。
第一,澄清认知误区,转变教育价值观。人的行为受认知理念的支配,要真正发挥考试的本体功能,有必要澄清人们对考试的非理性认识。考试主要是对教育教学效果与质量的评价与反馈,是教育质量的主要评价手段,不是唯一手段;考试有多种操作形式,考试不等同于“应试教育”,素质教育也不是取消考试。此外,我们还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教育价值观。出现“应试教育”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价值观的倒错,过分重“物”(即分数及与考试相关的各种利益)轻“人”倾向的具体表现。教育的终极价值是提升、弘扬人的价值,重新树立“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使考试回归“价值中立”。
第二、建立合理的规范化的考试制度。建立规范的考试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对独立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进行专题培训,规范考试命题者的价值导向,提高命题者的命题技术水平。明确考试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使考试命题者具备成熟的心理品质与稳定的心理指向,对考试持科学的严肃的公正的态度,防止评价者价值偏差导致考试工作的失误。(2)规定每个命题者必须制订详细的考试方案。高校的教育教学与基础教育不同,教学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对知识的学习与各种能力的训练没有上限,各高校根据自己本校的生源质量与不同类别不同专业培养人才的规格来设置课程体系,明确教学要求。因此,各课程考核知识与能力的广度、深度都必须根据以上原则来定。科学而合理的命题必须具备三方面的知识:一是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测量学的知识,了解人的心理发展规律与教育教学的目的,了解考试的原则、目的、依据;二是把握高校开设本课程的目的,该课程在专业设置中的地位;三是全面系统地研究本学科课程发展的现状、最新发展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各课程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考试方案,对本课程考试的原则、目的、依据、知识的深度与广度、知识与能力的比重有一个合理而科学的规定。方案的制定过程也是教师本人对课程的教学与评估的严密的梳理过程,也是真正把考试这一活动纳入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系统的过程,从制度上克服考试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其三,建立有关考试一系列环节的合理工作量的核算机制与激励机制。将命题、监考、阅卷等一系列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与教师的工作量挂钩。目前有不少高校的管理人员认为考试命题、阅卷是教师的份内工作,不计算工作量,这明显引起部分教师的不满,因而对考试持随意草率的心态。对教师在考试一系列环节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合理的尊重,建立合理的工作量核算机制,激发教师对评估考核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优秀的评估个案给予适当的奖励,特别优秀的可以授予学校的创造性专利,并将优秀的考试个案汇编成专集,以供借鉴。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成绩评价机制。根据各学科的特点与具体要求,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与考核机制。任课教师根据各学科特点,灵活运用与学科内容和特点相适应的闭卷考试、口试、开卷考查、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等考试形式。期末考试与整个教学过程考核相结合,将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有效地发挥考试的监督与管理功能。以笔者任教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为例,笔者把考核的侧重点放在教学过程,课堂小组讨论、课后团体活动、课后阅读、听相关的讲座、社会调查,是课程成绩考核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总成绩的60%。期末结业考试是与学生身心成长密切相关的综合分析题,占40%,这就避免了死记硬背概念与原理。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一,通过教师平时的有效的监督机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扭转学期初松懈、学期末拼命熬夜赶功课的不良习惯,成长于点点滴滴之中;其二,平时的努力有所收获,心中充满自信,自然可以避免考试的焦虑;其三,考核形式更具人性化,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总之,笔者认为,考试的发明无疑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今教育体系中最常用、最受学生信赖并最为社会与学校认可的,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手段。在人类还没有创造出更好的教育评价手段之前,考试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必将存在下去,我们有必要澄清有关考试的种种认知误区,对“考试”重新进行理性审视,还考试作为技术手段的“价值中立的”本来面目,彰显其本质与功能,为素质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教育百科全书[Z].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8.593.
[2][英]德.朗特里.西方教育词典[Z].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75.
[3]王刚,王晓梅.浅析考试的本质、类型与改革[J].高等理科教育,1999,(4):23-27.
[4]王乃正.关于考试与素质教育刍议[J].内蒙古师大学报,1999,8(4):91-94.
[5]彭长首.考试不等于应试教育[N].湖南教育报,1997-9-5.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关键词]:考试 认识误区 对策
高等学校考试是对教学质量与效果的诊断性或终结性评价,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现实状况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考试认知的种种误区,使作为教育教学测量手段的考试正日益被“异化”,背离它原来的本质、规律与目的,偏离它的方向或相反的方向发展,导致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种种失误与对考试的种种非议,以至出现极端的“取消考试论”,出现简单的将技术手段与操作过程中导致的种种失误划等号,“非此即彼”、以偏概全的简单思维方式。
本文主要探究考试的本体含义与功能,理性审视目前考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自己的对策与建议。
一、考试的本质与功能
“考试”一词已存在上千年历史,原义是“考察试验”之意。“考试,根据考核的目的,让考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方式,解答事先编制的题目,按其结果给予评分,是对象即对被测人知识、智力和技能的一种测量……考试是学校检查教学效果、取得反馈信息的主要方法;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他们是否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的重要方法;是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选拔人才、识别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具有评定、诊断和反馈、预测、激励功能。”英文“考试”(examine),《西方教育词典》对此的解释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正式评定(assessment),特别指一门课程结束时对他们学习的评定,尽管有许多老师不满考试对教和学方面可能产生负作用,但是通过明确的考试,他们可以评定可能被忽视的学生质量”。由此可见,“考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有目的、有对象的考试和检测手段,它通过问题的提出、回答以及对答案的判定来达到在群体当中对个体的科学和真实的判断。”其本体功能在于检测、评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功能;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馈功能;有关教育职能部门管理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管理功能;促进、激励功能,合理而科学的考试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学生身心发展。
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使考试派生出选拔功能,即国家或者学校通过考试来选拔符合条件的人才,这样考试的优胜者能获得相对较多的教育资源,从而又派生出考试的导向功能,即以考试的内容和考试的结果作为教育教学的依据与最终归宿,这一功能发展的极端就形成了“应试教育”。
二、高校考试中存在的认知误区
考试在不同条件下发挥不同的功能,由此导致人们对考试存在各种认知误区。
第一,考试就是“应试教育”。由于人们习惯用考试来决定社会资源的分配,考试的优胜者可获得相对较多的各种资源,如升学、学位、提级、各种荣誉等等,人们为了各种利益而追逐高分,从而导致“应试教育”的产生。“应试教育”就是“为了应付、对付各种考试的一种极其狭隘的教育”。人们也就误认为:考试就是“应试教育”。如前文所述,考试本质上是一种测量人们知识、智力、能力的技术测量手段,是“一种善意的行为,学校教育以其对教学效果的分数显示,起着控制器与加速器的作用”,而“应试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表现为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背离中国教育的目标与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片面、单一针对考试内容的教育,“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一切以考试为中心,一切以考试为导向,一切以考试分数为标准,使原本生动丰富的学校教育窄化为单一的“知识教学”,人的丰富性、完整性、和谐性被肢解,学生的人格畸形发展。
“应试教育”主要发生在中小学,但“应试教育”下培养的学生形成的“一切以考试为中心”的习惯思维模式波及到高等教育,引发大学生对学习本身的认识危机,表现为大学生只关注考试结果,不关注教学过程;平时懒散、旷课逃课,到期末挑灯夜战成了校园的一大风景。而高校考试分数虽不具有淘汰功能,但高分则意味着诱人的奖学金、各种荣誉称号、被保送研究生及向用人单位的优先推荐等。于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追逐高分成了大学生学习的唯一目的,甚至为了这一目的不择手段,高校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成普遍蔓延之势,“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考试本身的应该被重视的功能被抛弃了……考试作为一种教学交流手段的特性部分地丧失了。”“应试教育”是对考试的本质与功能的“异化”。
第二,“素质教育”就是取消考试。素质教育这一教育理念因其符合人的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而备受人们青睐。但现实中,出现“泼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现象,以为摒弃“应试教育”就是摒弃考试,素质教育就是取消考试。素质教育是一种现代教育理念,它从个体心理发展需要出发,将人类文明内化为个体心理品质,开发人的潜能,提升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而言,任何教育活动都必须进行评定。素质教育指导下的教学活动也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的评定与考核,而考试无疑是一种至今为止重要的评价手段,问题不在于考试本身,而关键在于“考什么,怎么考”。从现实情况看,不但不能取消考试,还必须理性地、科学地利用考试这一手段为素质教育服务,否则,将导致教育教学的放任自流。不过,在素质教育中,应着重发挥考试的本体功能,弱化其选拔、导向功能。
第三,考试就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唯一手段。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的评价体系还不完善,评价的主要方法是考试,评价的技术手段主要是试题,评价的内容主要是与学科有关的教材知识,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考试分数,评价的结果是教育职能部门衡量教学效果、进行相关管理的主要依据。不难理解,这种单一的评价模式反复强化后形成的相应的思维定势是:考试是教育教学评价的唯一手段。事实上,考试只是评定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手段。
第四,考试就是闭卷考试。闭卷考试主要检测学生对某一门课程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及对知识的运用、理解记忆和书面表达能力。科学合理的闭卷考试能有效督促学生对所学课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复习;便于教师较准确的评定自己的教学效果、区分学生的水平,不受人数多少的限制,因而闭卷考试是教育系统中采用最多的考试形式。人们也就习惯认为:考试就是闭卷考试。考试作为教育教学评价系统中主要的技术手段,在实际的操作程序上,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开卷考查、口试、调查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开卷考查,主要考核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可以携带参考书,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克服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及考试作弊等不良倾向。口试相对于其它形式的考试而言,更具人性化,不局限于书本,师生在灵活的问答之中,能较迅速、准确深入地检测学生知识的储备量与对知识的整合能力,能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与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而这些能力正是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但是,口试只适用人数较少的各种考核。调查研究报告主要检测学生理论运用于社会实践的能力,有着其它考试形式无可替代的价值,真正完成从“知识积累”到“能力训练”的转换。这一方面正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缺陷,学生在实证调查的过程中,活学活用,以“用”促学,扭转“应试”学习的习惯思维,为未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因而,考试虽然是目前常用的方法,但实际操作中可采用多种形式,相互取长补短,综合运用,并非考试就是闭卷考试。
第五,考试就是评定优劣。考试的选拔功能被不断强化,由此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另一个思维定势是:考试就是要分出三六九等,考试就是评定优劣。考试根据检验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测试型、水平型和选拔型。测试型考试主要是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握教学的进度与教学效果的检查与反馈;水平型考试主要是课程结束后,教师检验和考察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选拔型考试是通过考试来达到选拔的目的。高校的各门课程考试主要是测试型、水平型考试,并不承担选拔功能。当然考试结果既分数与奖学金、各种荣誉等附加值挂钩,但本质上这仅仅是相对区分性质,是作为教育手段的激励与示范功能。
三、高校考试认知误区的对策
种种非理性认识的存在使考试不仅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反而成为妨碍教学改革的因素,我们需要对“考试”重新合理的定位,使之回到作为教育教学环节的特定位置上。
第一,澄清认知误区,转变教育价值观。人的行为受认知理念的支配,要真正发挥考试的本体功能,有必要澄清人们对考试的非理性认识。考试主要是对教育教学效果与质量的评价与反馈,是教育质量的主要评价手段,不是唯一手段;考试有多种操作形式,考试不等同于“应试教育”,素质教育也不是取消考试。此外,我们还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教育价值观。出现“应试教育”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价值观的倒错,过分重“物”(即分数及与考试相关的各种利益)轻“人”倾向的具体表现。教育的终极价值是提升、弘扬人的价值,重新树立“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使考试回归“价值中立”。
第二、建立合理的规范化的考试制度。建立规范的考试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对独立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进行专题培训,规范考试命题者的价值导向,提高命题者的命题技术水平。明确考试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使考试命题者具备成熟的心理品质与稳定的心理指向,对考试持科学的严肃的公正的态度,防止评价者价值偏差导致考试工作的失误。(2)规定每个命题者必须制订详细的考试方案。高校的教育教学与基础教育不同,教学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对知识的学习与各种能力的训练没有上限,各高校根据自己本校的生源质量与不同类别不同专业培养人才的规格来设置课程体系,明确教学要求。因此,各课程考核知识与能力的广度、深度都必须根据以上原则来定。科学而合理的命题必须具备三方面的知识:一是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测量学的知识,了解人的心理发展规律与教育教学的目的,了解考试的原则、目的、依据;二是把握高校开设本课程的目的,该课程在专业设置中的地位;三是全面系统地研究本学科课程发展的现状、最新发展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各课程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考试方案,对本课程考试的原则、目的、依据、知识的深度与广度、知识与能力的比重有一个合理而科学的规定。方案的制定过程也是教师本人对课程的教学与评估的严密的梳理过程,也是真正把考试这一活动纳入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系统的过程,从制度上克服考试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其三,建立有关考试一系列环节的合理工作量的核算机制与激励机制。将命题、监考、阅卷等一系列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与教师的工作量挂钩。目前有不少高校的管理人员认为考试命题、阅卷是教师的份内工作,不计算工作量,这明显引起部分教师的不满,因而对考试持随意草率的心态。对教师在考试一系列环节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合理的尊重,建立合理的工作量核算机制,激发教师对评估考核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优秀的评估个案给予适当的奖励,特别优秀的可以授予学校的创造性专利,并将优秀的考试个案汇编成专集,以供借鉴。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成绩评价机制。根据各学科的特点与具体要求,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与考核机制。任课教师根据各学科特点,灵活运用与学科内容和特点相适应的闭卷考试、口试、开卷考查、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等考试形式。期末考试与整个教学过程考核相结合,将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有效地发挥考试的监督与管理功能。以笔者任教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为例,笔者把考核的侧重点放在教学过程,课堂小组讨论、课后团体活动、课后阅读、听相关的讲座、社会调查,是课程成绩考核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总成绩的60%。期末结业考试是与学生身心成长密切相关的综合分析题,占40%,这就避免了死记硬背概念与原理。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一,通过教师平时的有效的监督机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扭转学期初松懈、学期末拼命熬夜赶功课的不良习惯,成长于点点滴滴之中;其二,平时的努力有所收获,心中充满自信,自然可以避免考试的焦虑;其三,考核形式更具人性化,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总之,笔者认为,考试的发明无疑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今教育体系中最常用、最受学生信赖并最为社会与学校认可的,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手段。在人类还没有创造出更好的教育评价手段之前,考试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必将存在下去,我们有必要澄清有关考试的种种认知误区,对“考试”重新进行理性审视,还考试作为技术手段的“价值中立的”本来面目,彰显其本质与功能,为素质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教育百科全书[Z].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8.593.
[2][英]德.朗特里.西方教育词典[Z].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75.
[3]王刚,王晓梅.浅析考试的本质、类型与改革[J].高等理科教育,1999,(4):23-27.
[4]王乃正.关于考试与素质教育刍议[J].内蒙古师大学报,1999,8(4):91-94.
[5]彭长首.考试不等于应试教育[N].湖南教育报,1997-9-5.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