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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成员精神和物质生活共同的思想基础,是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依据。一般认为,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既是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属性决定,又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具备一定的公民意识、公民素质的公民,在全社会就不能形成真正监督,而我国正处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由于缺乏完备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法分子趁机谋牟利,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公民树立起公民意识,才能真正更好地监督社会,维护社会的良好发展,从而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
一、公民意识的基本范畴
我们从对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的了解中不难得出,要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应该具体包括:
⒈权利与义务意识。这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早就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要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公民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国家主人意识强弱的重要尺度。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强烈的权利意识教育与自觉的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由于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赋予和规定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公民意识又表现为法律意识。
⒉国家与民族意识。我们应当像邓小平说的那样“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公民的民族意识应推动国家意识深化,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公民的爱国情感又应促使民族意识升华,有力维护国内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这是公民国家意识的基本要求,因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忠诚祖国,具备本民族精神的公民。
⒊公正与平等意识教育。平等强调的是全体公民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而要解决平等问题,又必须强化社会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和环境作为保障,平等很难实现;没有平等作为价值导向,公正又会迷失方向。因此,平等意识教育与公正意识教育,都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⒋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目前,我国社会道德体系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引发社会诸多问题。如何重塑社会道德,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一项重大而长远的议题。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应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将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民意识教育之中。
二、学校公民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⒈ 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一方面,学校教育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未能随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改善,另一方面,基础教育仍然受到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使得学校对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不能落到实处。同时,学校领导阶层和普通教师思想观念上的不重视,也是造成学校对学生公民教育缺失的重要原因。
⒉ 方法操作上的问题。学校没有采取科学的研究方式,从研究青少年学生认知的规律以及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方案,真正使得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成为一项课题,成为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
⒊ 资源利用上的问题。学校往往未能充分利用本身具有的教育资源,重视学科教学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同时,也没有真正发挥社会力量在此项工作上的帮助作用,为学生公民教育创设平台。
三、利用思想品德课加强学生公民的
⒈课堂上教师的理念要更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这体现了我党对人的终极关怀。在我们思想品德课堂中,也应尤其强调“以人为本”。一切教育活动都应该以学生为根本,研究学生对知识,对为人处事道理,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需求,研究学生比较容易接受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使学生能够真正接受这些知识的传授;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深入学生的精神世界,寻求有利于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唯有沉下心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才会避免走向教条主义。譬如在讲授《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和《隐私和隐私权》时,应该多分析学生关注的话题,引导学生从狭隘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提升到公民权利的认识,从只关注自身到关注公共利益,完成思想上的蜕变。
转变教育理念,就要以创新精神的培养作为要义。江泽民同志曾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灵魂。在教育工作中切忌将自己获得的经验作为不可更改的规则和条文。形势变化了,学生变化了,我们的教育方法也应该随之发生改变,并且要了解事物的本质,将工作方法实施良性改造甚至是改变,以此来适应和推动新事物的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各种新的教育难题摆在我们面前,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一方面应该在教改的大潮下加强自己专业本领的修炼;另一方面则应该进行教育手段上的革新,以全新的姿态和与时俱进的态度来面对历史潮流的推进。
⒉课堂上应教会学生明辨是非。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是非甄别,不是从政治层面上检讨学生的言行,而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弄清楚“罪”与“非罪”,懂得为何守法,如何守法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际,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涵义本身就决定了公民意识的基本要求就是具备法律意识,旨在维系普遍和谐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法治作为一种理性化的制度体系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以此崇尚法律在社会中的绝对权威和地位,更有利于社会制度的健全与进步。例如在学习《走进法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时,应多采用理性的分析,辅以案例教学,普及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
⒊课堂应跳出单一的教学模式。一方面,教学手段要丰富,案例分析、辩论、情境表演和小组讨论等教学方式能更有效促进学生在探究讨论的过程中更积极主动,结合社会实际消化理论知识。但由于课堂受到主客观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教学的模式总是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类,在情感和体验上形成的冲击难以达到强烈的程度。因此,思想品德课也应该考虑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多参加法院开庭、探视监狱、社区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对学生的价值观、情感体验形成一定的冲击,使得他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例如在学习《消费者权益》和《珍惜学习机会》时,就可以让学生走进市场,走到遭遇求学难的学生身边,实地感受和体验,从而形成对消费者权利和义务以及受教育权更深的了解,使自己在公民意识培养上进一步丰富内容,加深体验和认知。
⒋课堂上应充分运用各种辅助设备。现代课堂教学设施日渐完善,教师可利用教学软件或多媒体素材,用图表、动画、影片等展示动态的变化过程和理论模型等,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多种感官功能,动耳听,动眼看,动脑想,动口说,为学生提供自我表现的机会和空间,让课堂充满活跃的学习氛围。通过完全的自我表达,形成深层次的心理认知,加深对公民意识的理解。
(作者单位: 湖南省长郡双语实验中学)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既是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属性决定,又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具备一定的公民意识、公民素质的公民,在全社会就不能形成真正监督,而我国正处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由于缺乏完备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法分子趁机谋牟利,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公民树立起公民意识,才能真正更好地监督社会,维护社会的良好发展,从而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
一、公民意识的基本范畴
我们从对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的了解中不难得出,要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应该具体包括:
⒈权利与义务意识。这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早就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要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公民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国家主人意识强弱的重要尺度。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强烈的权利意识教育与自觉的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由于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赋予和规定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公民意识又表现为法律意识。
⒉国家与民族意识。我们应当像邓小平说的那样“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公民的民族意识应推动国家意识深化,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公民的爱国情感又应促使民族意识升华,有力维护国内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这是公民国家意识的基本要求,因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忠诚祖国,具备本民族精神的公民。
⒊公正与平等意识教育。平等强调的是全体公民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而要解决平等问题,又必须强化社会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和环境作为保障,平等很难实现;没有平等作为价值导向,公正又会迷失方向。因此,平等意识教育与公正意识教育,都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⒋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目前,我国社会道德体系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引发社会诸多问题。如何重塑社会道德,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一项重大而长远的议题。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应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将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民意识教育之中。
二、学校公民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⒈ 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一方面,学校教育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未能随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改善,另一方面,基础教育仍然受到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使得学校对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不能落到实处。同时,学校领导阶层和普通教师思想观念上的不重视,也是造成学校对学生公民教育缺失的重要原因。
⒉ 方法操作上的问题。学校没有采取科学的研究方式,从研究青少年学生认知的规律以及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方案,真正使得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成为一项课题,成为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
⒊ 资源利用上的问题。学校往往未能充分利用本身具有的教育资源,重视学科教学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同时,也没有真正发挥社会力量在此项工作上的帮助作用,为学生公民教育创设平台。
三、利用思想品德课加强学生公民的
⒈课堂上教师的理念要更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这体现了我党对人的终极关怀。在我们思想品德课堂中,也应尤其强调“以人为本”。一切教育活动都应该以学生为根本,研究学生对知识,对为人处事道理,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需求,研究学生比较容易接受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使学生能够真正接受这些知识的传授;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深入学生的精神世界,寻求有利于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唯有沉下心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才会避免走向教条主义。譬如在讲授《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和《隐私和隐私权》时,应该多分析学生关注的话题,引导学生从狭隘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提升到公民权利的认识,从只关注自身到关注公共利益,完成思想上的蜕变。
转变教育理念,就要以创新精神的培养作为要义。江泽民同志曾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灵魂。在教育工作中切忌将自己获得的经验作为不可更改的规则和条文。形势变化了,学生变化了,我们的教育方法也应该随之发生改变,并且要了解事物的本质,将工作方法实施良性改造甚至是改变,以此来适应和推动新事物的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各种新的教育难题摆在我们面前,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一方面应该在教改的大潮下加强自己专业本领的修炼;另一方面则应该进行教育手段上的革新,以全新的姿态和与时俱进的态度来面对历史潮流的推进。
⒉课堂上应教会学生明辨是非。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是非甄别,不是从政治层面上检讨学生的言行,而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弄清楚“罪”与“非罪”,懂得为何守法,如何守法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际,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涵义本身就决定了公民意识的基本要求就是具备法律意识,旨在维系普遍和谐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法治作为一种理性化的制度体系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以此崇尚法律在社会中的绝对权威和地位,更有利于社会制度的健全与进步。例如在学习《走进法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时,应多采用理性的分析,辅以案例教学,普及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
⒊课堂应跳出单一的教学模式。一方面,教学手段要丰富,案例分析、辩论、情境表演和小组讨论等教学方式能更有效促进学生在探究讨论的过程中更积极主动,结合社会实际消化理论知识。但由于课堂受到主客观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教学的模式总是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类,在情感和体验上形成的冲击难以达到强烈的程度。因此,思想品德课也应该考虑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多参加法院开庭、探视监狱、社区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对学生的价值观、情感体验形成一定的冲击,使得他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例如在学习《消费者权益》和《珍惜学习机会》时,就可以让学生走进市场,走到遭遇求学难的学生身边,实地感受和体验,从而形成对消费者权利和义务以及受教育权更深的了解,使自己在公民意识培养上进一步丰富内容,加深体验和认知。
⒋课堂上应充分运用各种辅助设备。现代课堂教学设施日渐完善,教师可利用教学软件或多媒体素材,用图表、动画、影片等展示动态的变化过程和理论模型等,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多种感官功能,动耳听,动眼看,动脑想,动口说,为学生提供自我表现的机会和空间,让课堂充满活跃的学习氛围。通过完全的自我表达,形成深层次的心理认知,加深对公民意识的理解。
(作者单位: 湖南省长郡双语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