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事件”的幕后推手

来源 :记者观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fang1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8月末,甘肃省徽县水阳乡有近千人到西安进行血铅检测,其中373人为儿童。这些儿童中,90%以上血铅超标,被诊断为重度铅中毒,而成人中血铅超标也很普遍。截至2006年11月21日,甘肃省卫生部门共筛查血样并送权威机构检测2652份(人)。经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排查,共检出铅中毒260人。在中毒者中,有儿童255人,其中轻度中毒67人、中度中毒174人、重度中毒14人。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是谁造成了污染,谁又该对这起事件负总责?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从天水市乘坐长途汽车,在崇山峻岭间颠簸了三个多小时后,2006年9月25日,记者到达了“血铅事件”的发生地——徽县水阳乡新寺村。
  菲菲细雨中,一位村民指着一处有着高高烟囱的地方说,“那就是你要找的厂子”,这位村民还善意地提醒记者,“前几天还有中央台的记者被厂子给扣住了,你小心。”
  记者注意到,在这家企业的西北面,离厂区不到二三十米的地方,就是新寺村的六个村民小组,住着1500多人;而在这家企业的东南面,是牟坝村的68户人家,他们距离厂区也不过一二百米。
  尽管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已被关闭、取缔近一个月,相关的生产设备也已经被拆除,但是,对于当地水阳乡新寺村的村民来说,心中的痛依旧难以挥去。
  “政府已经出钱给我们都做了血铅化验,可是现在都快一个月了,怎么检测结果还没出来!”2006年9月26日,当记者来到水阳乡新寺村时,满面愁容的村民周永杰对记者说。他的孩子周永浩,是此次“血铅事件”中第一个被检查出血液铅含量过高的儿童。
  然而村民们更担忧的是那些已被检测出血铅的“娃们”的治疗问题。“娃们被检测出铅中毒以后,就发了三四片药片,结果就不管不问了。”另一位村民用手比划着不知什么名字的药片形状。
  村民们都在争先恐后的谈论着“铅”问题,他们坦言,“血铅中毒已成为了他们首要解决的大事”。
  
  环保局三缄其口
  
  此次铅中毒事件发生后,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2006年9月8日抵达徽县。2006年9月9日,联合调查组认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是此次污染事件的罪魁祸首。调查组认为,这家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在2004年技改扩能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采用的是国家明令淘汰的烧结锅炼铅工艺;三是现有污染处理设施不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存在偷偷排放的可能。
  记者采访时,很多村民质疑,联合调查组一天之中就能认定的问题,为何在过去十年中有关部门就没有发现和查处呢?
  “对于调查组发现的问题,我们也知道。”徽县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但是,很多事情,县环保局也无能为力。实际上,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协助领导和上级部门工作。”
  徽县“血铅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出具了一份《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问题处理情况汇报》。这份汇报称: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项目投产以来,因除尘工艺不合理,没有脱硫设施,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直接排放,大气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响强烈,县环保局于2004年以徽环字[2004]07号文件下达了冶炼厂废气污染限期治理的通知,该公司投资300多万元进行了除尘技术改造;2005年7月经陇南市环保局现场验收监测,结果为除尘效率达99.7%,但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仍超标100%;在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分别被省市确定为省、市两级挂牌督办项目,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以徽环发[2005]20号文件要求冶炼厂停产治理,同年10月底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同年1 1月,省、市环保部门委托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治理后的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标准;12月12日该项目通过技改竣工验收(陇市环检(2005)04号、陇环气监(2005)77号),12月14日经省环保局同意,挂牌督办工作全面完成。
  “这不过只是一个情况汇报,只要细细研究就会发现,徽县环保局在其中的尴尬地位!”徽县环保局这位工作人员说。
  这份汇报没有回答,为什么早在1997年国家就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到2000年最后期限时仍然没有被淘汰,而在2004年又顺利地通过了技改扩能。
  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总经理王小奎并不否认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污染。但是他抱怨说,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通知。
  2006年9月27日,记者来到徽县环保局。徽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同在一个大院办公,穿过县政府大楼,一幢不起眼的三层小楼,便是县环保局的所在。环保局位于这幢小楼的二层,三层还有一部分属于环保局监察大队。在这幢小楼里,总共有不到40间房间,竟然容纳了包括环保局、旅游局等五家单位。
  当记者来到县环保局时,大多数办公室都锁着门,惟有一间办公室里,坐着三四个人在闲聊。在亮明身份后,一个40岁模样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了一声“领导不在”,便不再说话。当天下午,记者又早早地来到环保局,可是等到下午三点,却见不到一个工作人员。直到三点半左右,来了一位30岁左右的女工作人员正把办公室的门依次打开。记者迅速走上前去,准备向她了解一些情况,对方以“我不是环保局的,他们局工作人员都下乡去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几经周折,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局工作人员那里得知,徽县环保局于2002年才成立,直到现在也没有检测铅元素的设备,所以无法对冶炼厂的排放物进行铅指标检测。而徽县环保局也没有自己的环境监测站,相关监测数据只能依赖陇南市环境监测站提供。
  记者又于2006年9月26日、27日致电徽县上级环保部门——陇南市环保局,但环保局王局长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尽管当地环保部门的说法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核实,但是当地村民向记者反映,当他们向环保部门反映问题时,根本没有引起重视,而且敷衍塞责。
  村民李建中曾在首钢工作过,他是比较早地意识到冶炼厂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村民之一。2004年,他曾为此上访过,省环保局批复徽县环保局处理,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就拿出一份写着“该厂有多少环保设施”的文件来给他看。
  同样在2004年,家住徽县金属冶炼厂附近的村民王敞亮,怀疑自己的庄稼受到污染。他去找了县环保局,环保局的人告诉他要找农技中心的人拿证据,而农技中心的人告诉他必须要与环保局共同出面,他们才能去做检查。“去了县上八次,都没什么结果。”后来是厂里批给他150元钱的淘井费作为补偿,因为那水已经明显泛白了。
  
  地方政府“不知情”?
  
  徽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的徽成盆地,四面环山,境内气候温和,全县森林覆盖率 为43%,有“陇上江南”之称。更为重要的是,徽县地处铅锌矿带,开发矿产资源是当地发展经济的首选。
  据厂解,自从当地政府制定了“工业强县”战略后,先后在这里建成了甘洛集团哥尔德治化公司20吨白银生产线、宏大铅盐化工1.8万吨氧化铅生产线、鸿远公司多金属选厂、宏德贵金属深加工项目、宝徽公司6万吨电解锌生产线等一批较大项目。
  其中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于1995年在新寺村建的厂。也就是这家公司成了引发此次铅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
  “其实政府应该早知道这些企业会造成污染了,看我们周围的天气整天都变成雾蒙蒙的了。只是我们一直蒙在鼓里。”57岁的村民郭勤说。
  他就住在铅厂旁边。他清楚地记得当年铅厂刚开工不久,他在铅厂旁边菜地里的菜就经常性地一批批打蔫死去。就是今年,他家地里的1600多棵黄豆在长到半膝高的时候突然全都干了。愤怒的郭勤当时就拔了一大捆,背着到了厂里。最后厂里给了200元了事。
  村民们说,不光是黄豆,就是玉米,别的地方在快熟的时候,叶子呈现金黄色,但是铅厂周围村里的玉米却完全枯萎,一片灰褐色。
  “我们曾集体去县信访办反映过,后来还亲自找了县长。”一位在乡中学任教的老师回忆着当时的情形,当他见到县长后,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遭到一顿训斥,说他们无理取闹。
  村民说,这位老师现在境况艰难,再也不敢主动反映问题了,因为上级给了他警告,“如果再参与闹事,将遭到从教师队伍中除名的处分。”
  “现在我们都被铅矿石包围了,”一位村民指着村边的企业说,“周边全是这些冶炼企业,你看连我们村的路都是他们厂用废矿渣铺成的。”
  一些村民说,他们还准备去县政府上访,要解决孩子的治疗问题和其他损失赔偿问题。
  2006年9月27日,记者试图从当地政府得到详细的信息,结果出乎所料的遇到了阻力。
  记者首先致电了徽县人民政府,在说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先要和当地县委宣传部联系,记者又来到了县委大楼三楼县委宣传部办公地点,一位田姓工作人员客气地接待了记者,并给记者提供一些“相关的资料”,但记者提出采访领导的要求后,对方以“在甘肃省省级联合调查组未查清事实之前,不便公布任何信息”为由拒绝记者的采访。
  “当地政府为何会这么做,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为自己捞政绩吗?这也是他们极力保护当地企业的根本目的。”一位曾在基层政府部门工作,如今从商的村民说。
  据记者调查,2005年,徽县工业对全县财政的贡献率达68%,其中铅锌产业又占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铅锌产业是徽县的支柱产业,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其中,甘洛集团、宝徽集团进入了全省工业100强。2005年全县工业增加值达到3.53亿元,实现销售产值11.2亿元,产销率达到100%,实现利润1.86亿元,为此,徽县也成为了财政自给县。
  据了解,为促进铅锌产业的发展,当地还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2003年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便成了县上的“首批重点保护企业”之一,在当年4月下发的“徽政发[2003]59号”文件中规定:未经政府特许,任何单位或团体,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到重点保护企业检查,其中包括环保部门。今年8月,徽县政府在“徽政发[2006]40号”文件中,又再次强调:重点保护企业要落实每月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凡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除税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收费,确因工作职责需对企业检查的,先向政府申报,安排时间检查。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还发现,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支持下,竟通过了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在徽县县委、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意见中还强调,影响和制约当地工业发展的因素中,有“‘工业强县’意识不强,氛围不浓,政策措施不完善,发展环境不太宽松”等。
  就在此次血铅超标事件发生之后,徽县有关领导干部在表示痛心的同时,还“惋惜”地表示,这次事件对徽县经济打击太大了,徽县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可能实现不了。
  
  从无知到惶恐
  
  “如果不是小周浩这件事情,我们也许还会一直被蒙在鼓里。”57岁的新寺村村民郭勤说。
  1995年,由徽县政府出面,开始征用新寺村的土地建立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
  水阳乡一名干部向记者证实:“当初这个厂子选址时,牟坝和新寺两个村子还争取过,都希望建在自己的地盘上。”那时候,当地很少有人考虑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
  “当时听说要在我们村建厂时,很多村民都很支持。占用我们的耕地每亩赔偿两万元,还是比较高的,同时还可以安排村民进厂工作,这样就可以解决很多村民的生存问题,要不我们都得到外面打工去。”朱某说,“不过当时只知道在这个厂里干活可能会患一种职业病,并不知道会产生这么严重的环境污染,更不知道对村民也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村民王敞亮说,他家的菜地就在冶炼厂附近,一墙之隔。1995年,冶炼厂刚刚建到这里,他还很嫉妒所谓“厂范围内”的几户人家,那时候,冶炼厂就和这些人家签订了协议,每年补偿他们所有的庄稼损失费一万元,几家均分。而他差一点距离就没能算在其中。
  村民郭勤清楚地记得,当年铅厂刚开工不久,他在铅厂旁边菜地里的菜就经常性地一批批打蔫死去。就在2006年,他家地里的1600多棵黄豆在长到半膝高的时候突然全都干了。愤怒的郭勤当时就拔了一大捆干枯的黄豆,背着到厂里理论,最后厂里给了200元了事。
  “要不是这次铅中毒事件,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冶炼厂会对人造成伤害。”郭勤说。很多村民都和他一样,只认为这些企业会使庄稼受损,庄稼减产也几乎都是直接找企业赔偿。
  也有少数村民对企业污染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牟坝村40多岁的李建中说,村子被浓烟笼罩的时候,他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及上访,要求铲除污染源,还村民一个山清水秀的家园。为了引起重视,他甚至在自家的院墙写上大字“为家乡的环保死而无悔”。
  如今,所有的村民,都对李建中当年的所作所为,表示出由衷的敬佩。
  
  地方政府难辞其咎
  
  徽县“血铅事件”并不孤立。就在2006年9月,湖南岳阳县两家化工厂将超过国家标准1000多倍的高浓度含砷废水直接排入当地新墙河,导致八万多农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这起事件与徽县“血铅事件”如出一辙,都是企业在当地农村长期排污,却屡受地方“重点保护”,被媒体曝光后才引起重视。这充分说明了“血铅事件”的典型性与普遍性。
  近年来,随着城市环境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重污染企业开始改弦易辙,从城市“转战”到农村。而乡镇一级的地方干部,则常常在经济发展的冲动之下,为这些企业大开方便之门。由于我国环保领域实施属地管理,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地方环保机关也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乎,农村成为少数重污染企业的“避难所”。
  “下乡”的污染企业给当地带来了GDP的增长,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但同时也使当地百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危害了农民的身心健康。农村的生态环境,不仅直接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关系到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中围的农村人口占人口总量的80%,农村遭受的各种污染最终还会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影响到城市,最终带来影响全局的环境灾难。
  尽管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罪魁祸首”是企业,尽管当地政府和环境主管部门,有自己的“苦衷”,但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一语指出发生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
  潘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甘肃、湖南两起重大环境事件是典型的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应严厉追究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说,分析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一些市、县政府领导存在畸形的政绩观,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目前,由于体制与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层环保部门充当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开路先锋’,愧对环保神圣的职责。”潘岳表示,这两起事件对全国环保执法人员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
  有关专家也指出,随着我国进入事故高发期,政府和环保部门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对那些因为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作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受到危害的部门和官员,应该从严从快的追究他们的责任。遏止环保不作为,还须举起“环保问责”的大刀。
其他文献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败.但是,现阶段,中国企业还没有完全实现税金管理.即使理解有很大的偏差,只有把握税收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才能解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