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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例报告例1:患者,女,39岁,已婚,营业员。停经67天,早孕反应不明显,于2009年3月17日就诊。查体:生命体征平稳,心肺无异常。平常月经对月,心肺无异常,大生1胎,人流3次,未避孕,末次月经2009年元月10日。B超提示宫内早孕。常规行刮宫术,吸出组织与停经月份不符,肉眼未见绒毛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