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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聊斋志异》作为一部代表我国古代文言小说最高水平的小说集,有近五百篇故事,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一的篇章都有涉及天道轮回、因果报应的思想。本文通过对《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的分析和总结,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作者思想受到佛教理论和儒家价值观念的影响,并对二者加以融合的创作特点以及这类作品的社會价值、现实意义和局限性。
关键词:《聊斋志异》果报小说 佛教因果论 儒家封建伦理道德
蒲松龄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看似是一部充满了荒诞性和娱乐性的神怪故事集,记叙了清代的一些奇闻怪谈,讲述了人鬼狐仙之间的爱恨纠缠,但正如郭沫若所评价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那样,《聊斋志异》实际上是一部通过记述怪异达到强烈的社会批判目的、同时抒发个人情感志向、寄托美好理想的作品,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在这部小说集中,以因果报应为主题或涉及这一思想的小说占据了大量的篇幅,是作者着重刻画的一类作品,而它所代表的“人生业果,饮啄必报”(1)的思想也是作者反复申明的一种观点。基于《聊斋志异》的现实批判性和讽刺性,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类果报小说看作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宣扬或者是为了小说戏剧性而形成的一种情节发展倾向,而应从这种看似虚幻缥缈的信仰中探求它深层的社会价值和宗教影响,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深入体会它的思想性,同时观照它在当下社会的现实意义。
对于此类作品,学界已有一些讨论,尤其是针对这些果报小说中所体现的佛教思想有较多的阐释和分析,本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提炼和总结,归纳出了这类果报小说的本质特征,发掘了佛教思想背后所潜藏的儒家价值导向,从而对这种佛教思想与儒家传统的融合方式进行了重新定义。除此之外,对于这类小说在当时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也已经有多篇论文有所提及。本文针对这个问题,结合当今社会,又加以延伸和发展,提出了《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在当下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这类作品在情节设置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局限性也进行了剖析。
一、佛教为外壳,儒家传统伦理道德为内核的本质
《聊斋志异》中的果报类小说,其渊源正是佛教中的因果报应理论。正如东晋慧远的著作《明报应经》《三报论》《神不灭论》中所阐明的那样,佛教果报理论的核心就在于宣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这正契合了蒲松龄笔下的“天道好还”③“信因果者,必不以我言为河汉也”④“‘欲知后日因,当前作者是’,报更速于来生矣”(5)等观点,他所创作的果报小说的主题,也基本符合这一理论——与人为善、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品行端正的人往往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和网满的结局,此谓善报;而那些为非作歹、贪婪好色、残暴不仁的人最终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会祸及子孙后代,此谓恶报。至于果报的形式,也有所不同。慧远的《三报论》中提道:“《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⑥这三种报应方式,在《聊斋志异》中也都有体现,其中数量最多的是现报,如《瞳人语》《画皮》《曾友于》《禄数》等,都是自作白受,为善者成仙,作恶者惨死。生报也有不少故事涉及,如《蹇偿债》中,某人因欠债没有还上,死去之后投生成了债主的驴子,终于还清了债务,正所谓“昭昭之债,而冥冥之偿”(7),类似的篇目还有《江城》《四十千》等。后报则数量较少,如两篇《三生》,其一在卷一讲述了刘孝廉的五世,第一世为人时行为不端,于是第二世变为马来偿还罪责,偿还不尽却死了,第三世又变做犬继续偿还,做犬时因咬了主人而被提前打死,罪上加罪,第四世又变成了蛇,做蛇时老实本分,不残害生灵,死去后终于被阎王判为服满罪期,重新投生为人。其二在卷十,讲的是一名考官与一名考生的三世纠缠。
除了形式之外,造成果报的因也有多种。佛教中有“五戒”“十善”,因而有“十恶”与善相对应,分别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这些造成恶果的恶因在《聊斋志异》的果报小说中几乎都有所提及。虐杀其他人或动物遭到报应的,如《九山王》《遵化署狐》《放蝶》等;因偷盗而白食恶果的,如《鹰虎神》《骂鸭》《药僧》等;因好色或淫乱到而受到惩罚的,如《瞳人语》《犬奸》《画皮》《金生色》《韦公子》等;总是说一些子虚乌有的话败坏别人名声而得到报应的,如《霍生》《狐妾》等;辱骂、讥讽别人而受惩罚的,如《向杲》《仙人岛》等;因贪婪或吝啬而遭恶报的,如《种梨》《僧孽》《老饕》《柳氏子》《梦狼》等;因怨恨、仇视、损害他人而铸成恶果的,如《董生》《董公子》等;因不信因果,不信神力而遭到惩罚的,如《禄数》《齐天大圣》等。由此可见,佛教中的轮回果报理论对蒲松龄的创作有很深的影响,成了他创作这类果报小说的主要参考,据统计,《聊斋志异》中“有明确出处的佛教用语约41条,出自23部佛教经典及两篇相关文章”⑧。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类作品虽然吸取了佛教的轮回果报理论,但是更大意义上,它们的主题实际上是作者自身价值观的体现。虽然表面看来,这些故事中都存在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或者可以称之为“上天”,在评判着万物所作所为的善恶,并给予或操纵别人给予与人物行为相符合的奖赏或惩罚。但是,事实上这些小说中的人物结局和情节走向都是由作者操纵的。与其说,它们体现的是“天道”,倒不如说,体现的是作者本人的价值观和主观意识。蒲松龄作为一个热衷于科举的读书人,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所以他在自己的小说中所树立的这种价值观本质上是符合儒家所倡导的,义礼智信等伦理道德规范的一种准则。上述涉及佛教“十恶”的作品,其实绝大多数都可以在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中找到依据,可以说,是佛儒相融合的产物。
除此之外,《聊斋志异》的果报小说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非常明显的符合儒家伦理道德而佛教教义中并未提及的,尤其是作者对孝悌、仁义、女子忠贞、贤德等德行的大力渲染和倡导,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他的这种价值取向。如孝行感天动地的《青娥》《钟生》等;对兄弟,仁义亲睦的《曾友于》《珊瑚》等;赞颂女子忠贞贤德的《苏仙》《白于玉》等,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最终都得到了善果;反之,那些不孝不悌、忘恩负义、强势善妒、不守妇道的人都遭到了恶报。所以,《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虽然以佛学为外壳,用佛教理论构成故事框架,引导故事走向,但是本质上还是一种对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宣讲和社会人伦的维护。 放眼当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17)的说法其实在我们日常牛活中也很常见,就像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中的果报故事一样,现在大多数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是怀着一种自我安慰的心理,信与不信,却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但是必须看到,即使是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盛行的当下,这类果报小说仍然对世人有震慑和劝诫的作用。它劝人向善,引导人们改过白新的意图和作品中重复强调的孝悌、仁义、忠信、宽容、善良等主题不仅仅是对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维护,事实上,几千年来这些一直都是中国社会所推崇和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存在一定的积极意义。只要加以正确的认识、理解和利用,传统文化在当今社会仍然可以焕发光彩。
五、结语
通过阅读和分析《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对于这类小说的实质、作者的创作动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现实意义都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同时也看到了作品的部分局限性。虽然是蒲松龄的孤愤之作,但是可以从中看出他对百姓疾苦的关怀、对社会状况的思考和对善恶终有报的理想社会的向往。应该说,在当时社会,它的积极影响还是大于消极影响的,对民众的心理起到了一定的安慰作用。其中融合了佛教思想与儒家传统道德观念的小说形式与内容也是宗教的一种新的发展,对于后人的研究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①③④⑤⑦⑨⑩(11)(12)(13)(14)(15)(16)蒲松龄:《聊斋志异》,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89页,第133页,第456页,第723页,第581页,第318页,第408页,第544页,第72页,第12页,第12页,第1158页,第456页。
②(17)胡遂:《佛教果报理论与(聊斋志异)伦理思想》,《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39-43页。
⑥石峻,楼宇烈,方立天:《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7页。
⑧朱祺,王恒展:《(聊斋志异)与佛教文化研究述评》,《蒲松龄研究》 2005年第1期,第12-23页。
參考文献:
[1]方立天.中国佛教的凶果报应论[J]中国文化,1992(2)
[2]冀运鲁.论《聊斋志异》的凶果观念二重性及其对叙事模式的影响[J].齐鲁学刊,2012(3).
[3]王能宪.婆心救世曲笔为文——《聊斋志异》凶果报应问题辨正[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7(1).
作者:曲爽,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关键词:《聊斋志异》果报小说 佛教因果论 儒家封建伦理道德
蒲松龄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看似是一部充满了荒诞性和娱乐性的神怪故事集,记叙了清代的一些奇闻怪谈,讲述了人鬼狐仙之间的爱恨纠缠,但正如郭沫若所评价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那样,《聊斋志异》实际上是一部通过记述怪异达到强烈的社会批判目的、同时抒发个人情感志向、寄托美好理想的作品,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在这部小说集中,以因果报应为主题或涉及这一思想的小说占据了大量的篇幅,是作者着重刻画的一类作品,而它所代表的“人生业果,饮啄必报”(1)的思想也是作者反复申明的一种观点。基于《聊斋志异》的现实批判性和讽刺性,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类果报小说看作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宣扬或者是为了小说戏剧性而形成的一种情节发展倾向,而应从这种看似虚幻缥缈的信仰中探求它深层的社会价值和宗教影响,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深入体会它的思想性,同时观照它在当下社会的现实意义。
对于此类作品,学界已有一些讨论,尤其是针对这些果报小说中所体现的佛教思想有较多的阐释和分析,本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提炼和总结,归纳出了这类果报小说的本质特征,发掘了佛教思想背后所潜藏的儒家价值导向,从而对这种佛教思想与儒家传统的融合方式进行了重新定义。除此之外,对于这类小说在当时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也已经有多篇论文有所提及。本文针对这个问题,结合当今社会,又加以延伸和发展,提出了《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在当下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这类作品在情节设置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局限性也进行了剖析。
一、佛教为外壳,儒家传统伦理道德为内核的本质
《聊斋志异》中的果报类小说,其渊源正是佛教中的因果报应理论。正如东晋慧远的著作《明报应经》《三报论》《神不灭论》中所阐明的那样,佛教果报理论的核心就在于宣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这正契合了蒲松龄笔下的“天道好还”③“信因果者,必不以我言为河汉也”④“‘欲知后日因,当前作者是’,报更速于来生矣”(5)等观点,他所创作的果报小说的主题,也基本符合这一理论——与人为善、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品行端正的人往往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和网满的结局,此谓善报;而那些为非作歹、贪婪好色、残暴不仁的人最终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会祸及子孙后代,此谓恶报。至于果报的形式,也有所不同。慧远的《三报论》中提道:“《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⑥这三种报应方式,在《聊斋志异》中也都有体现,其中数量最多的是现报,如《瞳人语》《画皮》《曾友于》《禄数》等,都是自作白受,为善者成仙,作恶者惨死。生报也有不少故事涉及,如《蹇偿债》中,某人因欠债没有还上,死去之后投生成了债主的驴子,终于还清了债务,正所谓“昭昭之债,而冥冥之偿”(7),类似的篇目还有《江城》《四十千》等。后报则数量较少,如两篇《三生》,其一在卷一讲述了刘孝廉的五世,第一世为人时行为不端,于是第二世变为马来偿还罪责,偿还不尽却死了,第三世又变做犬继续偿还,做犬时因咬了主人而被提前打死,罪上加罪,第四世又变成了蛇,做蛇时老实本分,不残害生灵,死去后终于被阎王判为服满罪期,重新投生为人。其二在卷十,讲的是一名考官与一名考生的三世纠缠。
除了形式之外,造成果报的因也有多种。佛教中有“五戒”“十善”,因而有“十恶”与善相对应,分别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这些造成恶果的恶因在《聊斋志异》的果报小说中几乎都有所提及。虐杀其他人或动物遭到报应的,如《九山王》《遵化署狐》《放蝶》等;因偷盗而白食恶果的,如《鹰虎神》《骂鸭》《药僧》等;因好色或淫乱到而受到惩罚的,如《瞳人语》《犬奸》《画皮》《金生色》《韦公子》等;总是说一些子虚乌有的话败坏别人名声而得到报应的,如《霍生》《狐妾》等;辱骂、讥讽别人而受惩罚的,如《向杲》《仙人岛》等;因贪婪或吝啬而遭恶报的,如《种梨》《僧孽》《老饕》《柳氏子》《梦狼》等;因怨恨、仇视、损害他人而铸成恶果的,如《董生》《董公子》等;因不信因果,不信神力而遭到惩罚的,如《禄数》《齐天大圣》等。由此可见,佛教中的轮回果报理论对蒲松龄的创作有很深的影响,成了他创作这类果报小说的主要参考,据统计,《聊斋志异》中“有明确出处的佛教用语约41条,出自23部佛教经典及两篇相关文章”⑧。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类作品虽然吸取了佛教的轮回果报理论,但是更大意义上,它们的主题实际上是作者自身价值观的体现。虽然表面看来,这些故事中都存在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或者可以称之为“上天”,在评判着万物所作所为的善恶,并给予或操纵别人给予与人物行为相符合的奖赏或惩罚。但是,事实上这些小说中的人物结局和情节走向都是由作者操纵的。与其说,它们体现的是“天道”,倒不如说,体现的是作者本人的价值观和主观意识。蒲松龄作为一个热衷于科举的读书人,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所以他在自己的小说中所树立的这种价值观本质上是符合儒家所倡导的,义礼智信等伦理道德规范的一种准则。上述涉及佛教“十恶”的作品,其实绝大多数都可以在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中找到依据,可以说,是佛儒相融合的产物。
除此之外,《聊斋志异》的果报小说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非常明显的符合儒家伦理道德而佛教教义中并未提及的,尤其是作者对孝悌、仁义、女子忠贞、贤德等德行的大力渲染和倡导,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他的这种价值取向。如孝行感天动地的《青娥》《钟生》等;对兄弟,仁义亲睦的《曾友于》《珊瑚》等;赞颂女子忠贞贤德的《苏仙》《白于玉》等,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最终都得到了善果;反之,那些不孝不悌、忘恩负义、强势善妒、不守妇道的人都遭到了恶报。所以,《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虽然以佛学为外壳,用佛教理论构成故事框架,引导故事走向,但是本质上还是一种对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宣讲和社会人伦的维护。 放眼当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17)的说法其实在我们日常牛活中也很常见,就像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中的果报故事一样,现在大多数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是怀着一种自我安慰的心理,信与不信,却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但是必须看到,即使是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盛行的当下,这类果报小说仍然对世人有震慑和劝诫的作用。它劝人向善,引导人们改过白新的意图和作品中重复强调的孝悌、仁义、忠信、宽容、善良等主题不仅仅是对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维护,事实上,几千年来这些一直都是中国社会所推崇和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存在一定的积极意义。只要加以正确的认识、理解和利用,传统文化在当今社会仍然可以焕发光彩。
五、结语
通过阅读和分析《聊斋志异》中的果报小说,对于这类小说的实质、作者的创作动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现实意义都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同时也看到了作品的部分局限性。虽然是蒲松龄的孤愤之作,但是可以从中看出他对百姓疾苦的关怀、对社会状况的思考和对善恶终有报的理想社会的向往。应该说,在当时社会,它的积极影响还是大于消极影响的,对民众的心理起到了一定的安慰作用。其中融合了佛教思想与儒家传统道德观念的小说形式与内容也是宗教的一种新的发展,对于后人的研究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①③④⑤⑦⑨⑩(11)(12)(13)(14)(15)(16)蒲松龄:《聊斋志异》,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89页,第133页,第456页,第723页,第581页,第318页,第408页,第544页,第72页,第12页,第12页,第1158页,第456页。
②(17)胡遂:《佛教果报理论与(聊斋志异)伦理思想》,《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39-43页。
⑥石峻,楼宇烈,方立天:《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7页。
⑧朱祺,王恒展:《(聊斋志异)与佛教文化研究述评》,《蒲松龄研究》 2005年第1期,第12-23页。
參考文献:
[1]方立天.中国佛教的凶果报应论[J]中国文化,1992(2)
[2]冀运鲁.论《聊斋志异》的凶果观念二重性及其对叙事模式的影响[J].齐鲁学刊,2012(3).
[3]王能宪.婆心救世曲笔为文——《聊斋志异》凶果报应问题辨正[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7(1).
作者:曲爽,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