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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它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实施建设监理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国推广工程建设监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是监理取费过低,业主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素质不高,无序竞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取费 行为 素质
我国自1988年开始工程建设监理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基木形成了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工程建设监理引入竞争机制,多家监理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但是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作者就从事建管工作十多年的经历对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1监理取费问题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4%之间,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的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4%,德国收5%(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2.3%~4.5%(名为“设计监理费”),台湾省收2.3%左右,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我国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以某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5120.6㎡,框架5层,工程造价409.65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8个月,监理取费409.65×8‰=3.28万元,每月均摊为0.410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500~3500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000~2500元、监理员月工资800~1200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
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目前实行的监理费取值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5)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2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在进度控制上,经常是业主直接下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欠科学的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已成为业主的资金分配,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
3监理人员素质问题
国外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大部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监理公司,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能熟练运用FIDIC制订的权威性国际通用的范本和国际惯例。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国外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教学,每年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除此之外,国外在吸纳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法国对其资质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历,还必须通过法国建设部“技术监理审查委员会”资审面试确认方可。经上述严格的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1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高素质、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当前我国监理队伍中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比较少,监理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同时考试制度使会干的不一定能考上,能考上的不一定会干。
(1)在我国通过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只占一半左右,有些在设计院工作,有些从事教学工作,还有一些在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也就是说,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有些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
(2)由于大专院校开设工程建设监理专业的学校凤毛麟角,因此目前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搞设计出身的对图纸吃得透,但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搞施工出身的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对图纸吃不透;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
(3)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监理公司为了减少相关的开支,使用工民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4工程建设监理现状的思考
4.1工程建设监理取费
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例如在招投标中,不能单纯运用最低中标价来决定监理单位,应该根据当地的人工费、办公费、监理企业运行费用等正常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费用来划定一个指导性标底,低于指导性标底的不予中标。
4.2规范业主行为
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业主违规是因为业主单位没有相关的部门及专业人员从事工程管理。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单位的业主代表不懂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业主甚至盲目的认为工程建设监理是自己花钱雇佣的,必须服从自己命令,投资、进度、质量都是业主说了算。这种做法完全忽视了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建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业主的行为,应该强制推行工程委托制度。要求那些没有工程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业主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全权、全过程委托给拥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咨询企业。
4.3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部培训等;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④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以吸引高水平、高素质人才。
5结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取费 行为 素质
我国自1988年开始工程建设监理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基木形成了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工程建设监理引入竞争机制,多家监理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但是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作者就从事建管工作十多年的经历对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1监理取费问题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4%之间,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的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4%,德国收5%(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2.3%~4.5%(名为“设计监理费”),台湾省收2.3%左右,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我国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以某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5120.6㎡,框架5层,工程造价409.65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8个月,监理取费409.65×8‰=3.28万元,每月均摊为0.410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500~3500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000~2500元、监理员月工资800~1200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
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目前实行的监理费取值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5)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2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在进度控制上,经常是业主直接下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欠科学的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已成为业主的资金分配,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
3监理人员素质问题
国外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大部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监理公司,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能熟练运用FIDIC制订的权威性国际通用的范本和国际惯例。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国外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教学,每年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除此之外,国外在吸纳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法国对其资质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历,还必须通过法国建设部“技术监理审查委员会”资审面试确认方可。经上述严格的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1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高素质、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当前我国监理队伍中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比较少,监理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同时考试制度使会干的不一定能考上,能考上的不一定会干。
(1)在我国通过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只占一半左右,有些在设计院工作,有些从事教学工作,还有一些在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也就是说,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有些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
(2)由于大专院校开设工程建设监理专业的学校凤毛麟角,因此目前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搞设计出身的对图纸吃得透,但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搞施工出身的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对图纸吃不透;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
(3)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监理公司为了减少相关的开支,使用工民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4工程建设监理现状的思考
4.1工程建设监理取费
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例如在招投标中,不能单纯运用最低中标价来决定监理单位,应该根据当地的人工费、办公费、监理企业运行费用等正常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费用来划定一个指导性标底,低于指导性标底的不予中标。
4.2规范业主行为
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业主违规是因为业主单位没有相关的部门及专业人员从事工程管理。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单位的业主代表不懂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业主甚至盲目的认为工程建设监理是自己花钱雇佣的,必须服从自己命令,投资、进度、质量都是业主说了算。这种做法完全忽视了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建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业主的行为,应该强制推行工程委托制度。要求那些没有工程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业主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全权、全过程委托给拥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咨询企业。
4.3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部培训等;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④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以吸引高水平、高素质人才。
5结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