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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需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构建适合时代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我国要建设高水平大学,就必须根据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一、现代大学制度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
重要保障
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实践来看,具有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其主要特征之一,必然包含着对真理的追寻、对学术自由的坚守、对各类人才的尊重、对人才成长的包容、对民主管理的向往等,并因此形成了崇尚学术和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促进每个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能最大限度激发大学中各个主体活力的内部治理结构。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重要时期,迫切要求在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制度。
二、福建师范大学推进现代大学
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校管理改革,包括规范大学内部的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和大学外部的关系(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近年来,我们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尝试。在此,我结合福建师范大学的办学实际,就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构建依法办学治校的制度支撑
制度变革是改革的关键,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我们着眼于依法治校、明确权责、自主管理、科学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一所大学的“宪法”,于大学外部法律关系而言,它是政府引导支持大学改革和发展的依据和边界,也是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载体;于大学内部法律关系而言,它是规范大学内部秩序的“组织法”。我们从2012年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形成了《福建师范大学章程(草案)》,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现在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全面梳理和规范了学校的办学性质、宗旨、目标、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决策程序等重大问题,明确了学校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理划分了内部机构权限与职责,奠定了学校治理结构的法律基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大学章程的制定,我们按“立、改、废、留”四类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内容涉及行政管理、组织人事、审计监察、学科建设、学生工作、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方面,形成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制度体系。
(二)以学术组织建设为抓手,建立“教授治学”平台,构建学术权利运行机制
高校行政与学术的矛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我们通过逐步逐层建立完善学术组织,建立起学术本位的“教授治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学校层面探索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咨询机构的地位,其成员以无行政职务的教授为主,兼顾学科、年龄等结构,同时梳理教学工作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确保各种学术权力独立有效行使。在学院层面试点推行教授委员会制度,规定学院行政负责人不能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保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并行不悖,努力做到“学术的事,多听教授的;上课的事,多听师生的”。教授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已成为学院集体决策的“三驾马车”。
(三)以权责下放为重点,释放基层单位活力,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构建以学院为核心、以学院为基础的扁平化管理结构。我们力图最大限度地增强院系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形成以“微观激活、宏观调控”为特征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一是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选取文、理、工各一个学院试点自主管理,赋予四项自主权:机构设置权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学院内部机构;用人自主权根据学校用人条件,在编制限额内自主聘用各类人员;财务支配权实行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费、创收经费)总额包干的办法,在国家和学校政策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收支计划;分配决定权在可支配经费中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自主制定院内人员分配办法。二是探索实行二级目标管理体制。在第十一批学位点申报和学位点对应调整工作中,学校对有申报任务的学院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申报学院的积极性,学科建设实现重大突破。迄今,学校拥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第5位、全国高校第40位。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订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对学院工作按年度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制订学院工作监督、奖惩实施办法,建立对学院工作的监督与奖惩机制,旨在促使学校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以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现代大学人事管理体制
在同样的制度或体制条件下,人的因素是系统结构中最大的变量。我们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多样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接收本校博士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接收总数的1/4,优化学缘结构。全面实行聘用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探索岗位分类管理,设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明确各类教师的岗位任务、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办法,把岗位绩效、业绩绩效作为教职工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设置“人才特区”,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薪酬制,赋予更大的人事分配自主权。三是改进人才评价方法。精细确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等各类岗位的任务目标和资格条件,严格聘期考核,实施分类评价,促进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四是实施“113”人才计划。计划用10年时间,投入3个亿,分类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发展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三支高素质队伍,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成功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五)以推进民主管理为核心,完善民主监督结构,构建办学治校监督体系
民主管理架起了决策与实施、权力机构与职工群众沟通的桥梁,具有对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支持、配合和约束职能。我们畅通民主管理和监督渠道,支持和保证师生依法履行民主权利。一是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我校在福建省高校中率先实行了党政工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听证会、教代会代表巡视等制度,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校长做年度工作报告,大学章程、发展规划、津贴分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都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二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成立教职工劳动调解和法律援助部、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畅通师生以校内申诉为基本形式的诉求表达渠道。定期举办“党委书记早餐会”“校长与青年学生面对面”活动,建立校领导直接联系服务师生长效机制,并成为福建省高校密切联系师生的品牌活动。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实施廉政风险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财务、招生、学术道德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早在2000年,我校就在福建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处)两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评议结果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并扩大校务公开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和范围,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以服务促发展为导向,搭建合作平台,构建外部参与内部治理机制
主动打破学校内部自我决策的传统管理模式,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开放平台,坚持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以服务促发展。一是建立董事会和校友会。苏树林省长出任董事会主席,成员单位包括33家知名大型企业。制定董事会章程,明确董事会创办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以及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与董事单位开展“点对点”教学科研合作,扩大社会力量对大学办学的有序参与和监督。同时,正式注册成立校友会,建立健全校友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化闽台合作。我校与36所台湾高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2009年以来实施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覆盖11个专业,累计招生1578人,近两年有351位学生赴台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由我校牵头成立的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吸引了两岸10个机构的深度参与。三是服务区域发展。与省内多个区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了《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行动纲要》,成立了服务海西战略联盟,建有20个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学校获得的部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40%以上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是一劳永逸。我们将立足国情、校情,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不断探索、实践和完善,争取早日构建起科学合理、彰显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编辑 李广平
一、现代大学制度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
重要保障
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实践来看,具有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其主要特征之一,必然包含着对真理的追寻、对学术自由的坚守、对各类人才的尊重、对人才成长的包容、对民主管理的向往等,并因此形成了崇尚学术和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促进每个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能最大限度激发大学中各个主体活力的内部治理结构。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重要时期,迫切要求在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制度。
二、福建师范大学推进现代大学
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校管理改革,包括规范大学内部的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和大学外部的关系(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近年来,我们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尝试。在此,我结合福建师范大学的办学实际,就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构建依法办学治校的制度支撑
制度变革是改革的关键,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我们着眼于依法治校、明确权责、自主管理、科学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一所大学的“宪法”,于大学外部法律关系而言,它是政府引导支持大学改革和发展的依据和边界,也是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载体;于大学内部法律关系而言,它是规范大学内部秩序的“组织法”。我们从2012年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形成了《福建师范大学章程(草案)》,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现在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全面梳理和规范了学校的办学性质、宗旨、目标、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决策程序等重大问题,明确了学校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理划分了内部机构权限与职责,奠定了学校治理结构的法律基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大学章程的制定,我们按“立、改、废、留”四类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内容涉及行政管理、组织人事、审计监察、学科建设、学生工作、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方面,形成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制度体系。
(二)以学术组织建设为抓手,建立“教授治学”平台,构建学术权利运行机制
高校行政与学术的矛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我们通过逐步逐层建立完善学术组织,建立起学术本位的“教授治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学校层面探索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咨询机构的地位,其成员以无行政职务的教授为主,兼顾学科、年龄等结构,同时梳理教学工作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确保各种学术权力独立有效行使。在学院层面试点推行教授委员会制度,规定学院行政负责人不能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保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并行不悖,努力做到“学术的事,多听教授的;上课的事,多听师生的”。教授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已成为学院集体决策的“三驾马车”。
(三)以权责下放为重点,释放基层单位活力,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构建以学院为核心、以学院为基础的扁平化管理结构。我们力图最大限度地增强院系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形成以“微观激活、宏观调控”为特征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一是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选取文、理、工各一个学院试点自主管理,赋予四项自主权:机构设置权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学院内部机构;用人自主权根据学校用人条件,在编制限额内自主聘用各类人员;财务支配权实行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费、创收经费)总额包干的办法,在国家和学校政策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收支计划;分配决定权在可支配经费中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自主制定院内人员分配办法。二是探索实行二级目标管理体制。在第十一批学位点申报和学位点对应调整工作中,学校对有申报任务的学院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申报学院的积极性,学科建设实现重大突破。迄今,学校拥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第5位、全国高校第40位。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订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对学院工作按年度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制订学院工作监督、奖惩实施办法,建立对学院工作的监督与奖惩机制,旨在促使学校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以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现代大学人事管理体制
在同样的制度或体制条件下,人的因素是系统结构中最大的变量。我们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多样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接收本校博士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接收总数的1/4,优化学缘结构。全面实行聘用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探索岗位分类管理,设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明确各类教师的岗位任务、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办法,把岗位绩效、业绩绩效作为教职工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设置“人才特区”,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薪酬制,赋予更大的人事分配自主权。三是改进人才评价方法。精细确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等各类岗位的任务目标和资格条件,严格聘期考核,实施分类评价,促进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四是实施“113”人才计划。计划用10年时间,投入3个亿,分类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发展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三支高素质队伍,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成功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五)以推进民主管理为核心,完善民主监督结构,构建办学治校监督体系
民主管理架起了决策与实施、权力机构与职工群众沟通的桥梁,具有对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支持、配合和约束职能。我们畅通民主管理和监督渠道,支持和保证师生依法履行民主权利。一是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我校在福建省高校中率先实行了党政工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听证会、教代会代表巡视等制度,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校长做年度工作报告,大学章程、发展规划、津贴分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都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二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成立教职工劳动调解和法律援助部、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畅通师生以校内申诉为基本形式的诉求表达渠道。定期举办“党委书记早餐会”“校长与青年学生面对面”活动,建立校领导直接联系服务师生长效机制,并成为福建省高校密切联系师生的品牌活动。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实施廉政风险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财务、招生、学术道德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早在2000年,我校就在福建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院(处)两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评议结果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并扩大校务公开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和范围,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以服务促发展为导向,搭建合作平台,构建外部参与内部治理机制
主动打破学校内部自我决策的传统管理模式,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开放平台,坚持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以服务促发展。一是建立董事会和校友会。苏树林省长出任董事会主席,成员单位包括33家知名大型企业。制定董事会章程,明确董事会创办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以及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与董事单位开展“点对点”教学科研合作,扩大社会力量对大学办学的有序参与和监督。同时,正式注册成立校友会,建立健全校友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化闽台合作。我校与36所台湾高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2009年以来实施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覆盖11个专业,累计招生1578人,近两年有351位学生赴台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由我校牵头成立的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吸引了两岸10个机构的深度参与。三是服务区域发展。与省内多个区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了《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行动纲要》,成立了服务海西战略联盟,建有20个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学校获得的部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40%以上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是一劳永逸。我们将立足国情、校情,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不断探索、实践和完善,争取早日构建起科学合理、彰显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编辑 李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