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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表示,我国要想建设现代农业,必须要坚持重视发展新型农业组织,并且同时采取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将农民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当做发展我国新型农业和农业现代化的一项很重要的项目和内容。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首先,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义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第二,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发展过程中的现状以及现状中存在的典型主要问题进行重点剖析,围绕剖析的问题有,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最终给予促进农专组织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践现状;完善策略
绪论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我国农业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效率增长的要求与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相对低效的矛盾仍然明显。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家庭承包体制也呈现出了生产的盲目性、经营的分散性。根据我国国情,结合三农问题的最新需求,我国需要构建新的农业家庭经营管理机制。
1.涵义理解与重要现实意义
1.1涵义的理解
广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义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一种创新,指的就是是农民以自愿为参与形式,以农户的经营方式为主要基础的方式,通过集体运作某一产业或着集体生产一种农业相关产品为主要纽带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成员的收入和利润,在组织内容的资金以及技术等,都是汇集了更广泛、更规范的力量,从采购开始一直到农作物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方式等,都在组织内部形成聚集的力量,通过互助形成更大的生产面积、个更强大的管理队伍和更强的资金情况。这种组织形式需要组织成员互相帮忙,互利共赢,像一个企业中的团队协作一样,也像一个种群在生态环境中共同生存、共同抗击敌人一样。它并不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家庭经营制度进行了否定,而是吸取了以往旧承包经营的精华,同时对其制度进行的一种农业制经营度的一种创新,是新农业现代化时代必然的产物,是一种必然发展趋势[1]。
1.2合作组织形成对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对以往旧农业经济经营组织形式的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促使我国越来越多的农民都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地选择合适的组织来合作和管理。更加适合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要求,克服了旧家庭承包制下一些农民生产存在的一些盲目性和局限性,使得小农户在我国的大农业市场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农业市场下,都可以更加有竞争力,可以更旺盛的生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这种组织方式使我国更多的农民进行合作,互相帮忙,一起承担农业经济组织中的利益,同时也公担风险。使得生产更有效率,效益更加扩大,形成规模需求和供给,同时可以节约生产成本,生产和销售风险也可以降低到最小化。对促进我国农民有效地进入现代化农业市场,增强抗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我国农业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模式、发展模式与存在问题剖析
2.1主要的组织模式
今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且有很多合作组织采取的是农民股份方式进行合作,即龙头企业投入一定的资金,合作社的社员通过自己的一定资金入股合作社,也可以通过适当土地以及机械化设备等入股,成为合作社的股东。这样,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不断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完善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以及集约化,农业作业更加机械化,更加具有效率,生产管理也更加规范化。这种经营管理的主要组织模式为以下几种,分别是:乡村精英领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集体经济依托或改制型以及政府部门引导型这4种模式。
2.2我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
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月60万家,其中吉林省已经达到将近3万家,农业合作组织的总数已经达到了我国前7位。经过统计,我国最近6年的农转组织数量几乎是前28年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的近5倍。这些数据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是我国农民的共同选择,也是现代化农业的一种必然选择和趋势。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数量目前覆盖了我国整体将近92%的农村,合作组织也在不断创新,创造了一些资深的品牌效应和龙头企业带头发展的良好势头[2]。
2.3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近几年的发展非常迅速,取得了非常可喜、惊人的成绩,增长的合作组织数量以及给我国农民、农业现代化带来的效益也是非常可观。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意识到,目前这种形式仍然没有普及到全国所有的农村,仍然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因而还有一定的问题存在,导致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一定程度上收到阻碍,本文作者总结了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以下四个方面:
(1)成员经验少,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成员的经验和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农专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欠缺,现有的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技术和人员配备都比较弱势。由于专业合作社缺乏有知识、懂经营的专业人才,成员经验少,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2)政府保障和监督体系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一些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部法律法规还仅仅停留在推行和普及的简单基础阶段,很多必要的保障和优惠政策,还没有很好的实施,这将会制约合作组织的下一步发展效率和可持续动力。同时,政府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不没能做到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情况进行的实时跟踪、监督和指导、管理[3]。
(3)资金运作不够畅通,融资渠道单一,风险应急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正在起步的初级阶段,注册资金并不雄厚,资金运作不够畅通,融资渠道单一,使得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不够迅速,制约了专业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势头。与此同时,合作组织的风险应急体系尚未形成,使得组织的内、外抗风险能力非常弱。
(4)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中的成长阶段,因而还没有形成自身的可持续自我经营能力。根据市场的状态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营还有一定规定难度。即,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强。这样的情况容易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未来的发展,碰到一系列受阻因素和风险,很难实现规范和规模生产管理。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完善的策略
由于国外对农民合作组织的研究和发展的历史比我国更加久远,所以本文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吸取他们不好经验的教训,本论文将策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信贷支持。
通过对全球国家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方面的借鉴和学习,本文作者共总结了三种融资方式,旨在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信贷支持,以解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问题。首先,合作组织可以采取订单贷款,利用与公司以及基地相互合作的运营模式,二者直接达成共识、签署订单。这样,银行也可以依据合法的订单,来抵押,并给与组织一定额度的贷款;其次,可以选择信誉贷款。应努力培育农民合作组织成员及服务对象的信誉指数,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信誉联合体的二元结构成份,来融资,补充资金;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实物抵押贷款。组织成员可以将自己的某个资产汇总成大资产,抵押给合作组织,最后由合作组织出面来担保,给予成员融资金额,解决融资问题,强化信贷支持。
(2)面对市场化新经济形势,创新农业服务质量和形式。
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背景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适当的提升组织自身的经济实力,为此,大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工的产品,都延伸了产业链条,创建了猪场和鸡场等,进一步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通过面对市场化新经济形势,来创新农业服務质量和形式。
(3)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农业民主管理。
在国外的文献中,看出国外的合作组织都非常重视民主管理,更加强调规范的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为了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合作、民主管理、自我发展、共同分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的意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制定相应的章程,并成立代表大会等类似机构,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农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实施。
(4)政府政策支持,成立小组,亲自指导。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些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指导小组,努力做好指导和服务等相关工作。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为便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小组制作了《合作社注册标准模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模板填报,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半天时间就能完成注册、代码登记、税务登记。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全镇多次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理事长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和研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人和骨干进行专项培训,政府政策支持,成立小组,亲自指导。同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到现场,专门讲课、解惑和亲自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帮助很大。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践现状;完善策略
绪论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我国农业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效率增长的要求与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相对低效的矛盾仍然明显。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家庭承包体制也呈现出了生产的盲目性、经营的分散性。根据我国国情,结合三农问题的最新需求,我国需要构建新的农业家庭经营管理机制。
1.涵义理解与重要现实意义
1.1涵义的理解
广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义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一种创新,指的就是是农民以自愿为参与形式,以农户的经营方式为主要基础的方式,通过集体运作某一产业或着集体生产一种农业相关产品为主要纽带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成员的收入和利润,在组织内容的资金以及技术等,都是汇集了更广泛、更规范的力量,从采购开始一直到农作物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方式等,都在组织内部形成聚集的力量,通过互助形成更大的生产面积、个更强大的管理队伍和更强的资金情况。这种组织形式需要组织成员互相帮忙,互利共赢,像一个企业中的团队协作一样,也像一个种群在生态环境中共同生存、共同抗击敌人一样。它并不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家庭经营制度进行了否定,而是吸取了以往旧承包经营的精华,同时对其制度进行的一种农业制经营度的一种创新,是新农业现代化时代必然的产物,是一种必然发展趋势[1]。
1.2合作组织形成对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对以往旧农业经济经营组织形式的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促使我国越来越多的农民都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地选择合适的组织来合作和管理。更加适合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要求,克服了旧家庭承包制下一些农民生产存在的一些盲目性和局限性,使得小农户在我国的大农业市场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农业市场下,都可以更加有竞争力,可以更旺盛的生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这种组织方式使我国更多的农民进行合作,互相帮忙,一起承担农业经济组织中的利益,同时也公担风险。使得生产更有效率,效益更加扩大,形成规模需求和供给,同时可以节约生产成本,生产和销售风险也可以降低到最小化。对促进我国农民有效地进入现代化农业市场,增强抗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我国农业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模式、发展模式与存在问题剖析
2.1主要的组织模式
今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且有很多合作组织采取的是农民股份方式进行合作,即龙头企业投入一定的资金,合作社的社员通过自己的一定资金入股合作社,也可以通过适当土地以及机械化设备等入股,成为合作社的股东。这样,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不断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完善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以及集约化,农业作业更加机械化,更加具有效率,生产管理也更加规范化。这种经营管理的主要组织模式为以下几种,分别是:乡村精英领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集体经济依托或改制型以及政府部门引导型这4种模式。
2.2我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
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月60万家,其中吉林省已经达到将近3万家,农业合作组织的总数已经达到了我国前7位。经过统计,我国最近6年的农转组织数量几乎是前28年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的近5倍。这些数据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是我国农民的共同选择,也是现代化农业的一种必然选择和趋势。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数量目前覆盖了我国整体将近92%的农村,合作组织也在不断创新,创造了一些资深的品牌效应和龙头企业带头发展的良好势头[2]。
2.3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近几年的发展非常迅速,取得了非常可喜、惊人的成绩,增长的合作组织数量以及给我国农民、农业现代化带来的效益也是非常可观。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意识到,目前这种形式仍然没有普及到全国所有的农村,仍然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因而还有一定的问题存在,导致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一定程度上收到阻碍,本文作者总结了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以下四个方面:
(1)成员经验少,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成员的经验和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农专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欠缺,现有的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技术和人员配备都比较弱势。由于专业合作社缺乏有知识、懂经营的专业人才,成员经验少,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2)政府保障和监督体系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一些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部法律法规还仅仅停留在推行和普及的简单基础阶段,很多必要的保障和优惠政策,还没有很好的实施,这将会制约合作组织的下一步发展效率和可持续动力。同时,政府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不没能做到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情况进行的实时跟踪、监督和指导、管理[3]。
(3)资金运作不够畅通,融资渠道单一,风险应急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正在起步的初级阶段,注册资金并不雄厚,资金运作不够畅通,融资渠道单一,使得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不够迅速,制约了专业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势头。与此同时,合作组织的风险应急体系尚未形成,使得组织的内、外抗风险能力非常弱。
(4)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中的成长阶段,因而还没有形成自身的可持续自我经营能力。根据市场的状态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营还有一定规定难度。即,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强。这样的情况容易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未来的发展,碰到一系列受阻因素和风险,很难实现规范和规模生产管理。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完善的策略
由于国外对农民合作组织的研究和发展的历史比我国更加久远,所以本文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吸取他们不好经验的教训,本论文将策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信贷支持。
通过对全球国家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方面的借鉴和学习,本文作者共总结了三种融资方式,旨在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信贷支持,以解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问题。首先,合作组织可以采取订单贷款,利用与公司以及基地相互合作的运营模式,二者直接达成共识、签署订单。这样,银行也可以依据合法的订单,来抵押,并给与组织一定额度的贷款;其次,可以选择信誉贷款。应努力培育农民合作组织成员及服务对象的信誉指数,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信誉联合体的二元结构成份,来融资,补充资金;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实物抵押贷款。组织成员可以将自己的某个资产汇总成大资产,抵押给合作组织,最后由合作组织出面来担保,给予成员融资金额,解决融资问题,强化信贷支持。
(2)面对市场化新经济形势,创新农业服务质量和形式。
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背景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适当的提升组织自身的经济实力,为此,大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工的产品,都延伸了产业链条,创建了猪场和鸡场等,进一步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通过面对市场化新经济形势,来创新农业服務质量和形式。
(3)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农业民主管理。
在国外的文献中,看出国外的合作组织都非常重视民主管理,更加强调规范的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为了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合作、民主管理、自我发展、共同分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的意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制定相应的章程,并成立代表大会等类似机构,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农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实施。
(4)政府政策支持,成立小组,亲自指导。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些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指导小组,努力做好指导和服务等相关工作。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为便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小组制作了《合作社注册标准模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模板填报,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半天时间就能完成注册、代码登记、税务登记。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全镇多次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理事长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和研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人和骨干进行专项培训,政府政策支持,成立小组,亲自指导。同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到现场,专门讲课、解惑和亲自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帮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