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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宿州市奎河、新濉河、新汴河、沱河和浍河5条主要河流12个断面2009年监测数据为依据,采用水质标识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并与传统的单因子评价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的评价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奎河和新濉河污染较为严重,其中奎河伴有黑臭现象。同时指出,水质标识指数法在水质类别评价、劣Ⅴ类水体水质比较以及水质定量评价等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不会由于个别水质参数较差就否定综合水质,计算方法简单,分析结果直观,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