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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审终审的审级框架下,审理方式作为刑事二审程序的重要内容,在纠正错误判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刑事二审审理方式在经历了由立法空白到不断细化的发展进程后,开庭审理理应成为原则;然而,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刑事二审的开庭率仍不理想,且存在改判案件不开庭审理、繁案重案不开庭审理等问题。为扭转这一异化趋势,通过对刑事二审开庭的价值取向以及当事人权利保障进行衡量,总结出影响刑事二审审理方式的四重考量因素,进而明确开庭审理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形式多元的开庭审理方式。即便是基于现实情况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