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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村委会失去了集体经济资源,难以履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只做经济,农村的公共服务由谁来供给?本文揭示了另外一种可能,由综合了经济与社会、文化功能,具有社会企业性质的农民合作组织来提供,并以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为例,阐释了他们创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新经验,并给予理论和政策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