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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4月16日早上,“格兰德坎普”号(Grandcamp)货轮静静地停在得克萨斯城港口。
它船龄很短,最初为自由轮“本杰明·柯蒂斯”号(Benjamin R. Curtis),1942年11月3日下水,随后在太平洋战场活动。二战结束后,便被“悠闲”地封存起来。由于二战之后重建欧洲的需要,它重返远洋,1947年交由一家私人公司,在美国—法国航线上从事运输工作。
没人想到,经历过二战风云的它,将会经受一场战争期间都不多见的大爆炸。
爆炸当天,“格兰德坎普”号正在装载硝酸铵,这是当年常见的远洋运输货物,是法国农民迫切需要的化肥原料。此外,“格兰德坎普”号上还载有小口径武器弹药、钻探设备、花生、烟草、棉花和成包的剑麻绳。它的这次航程并不顺利,刚从休斯顿辗转来到得城,因为休斯顿港口管理当局不允许它装载硝酸铵。
大约9点,火焰与烟雾突然大量窜出,当时有目击者甚至形容,“阳光中的橙色烟雾,真是美丽”。但“格兰德坎普”号已经承受不住压力,开始膨胀。9点12分,在一声巨响中,船体被炸成碎片,600米多高的蘑菇云直冲天空。爆炸的巨响至少传到240公里外;60多公里外的休斯敦市有窗户玻璃竟被震碎;加尔维斯顿的行人则被震倒在地。
当时在船上的消防员和船员都粉身碎骨,附近的450名装卸工有145人遇难。得克萨斯城志愿消防队的28人中,有27人牺牲,唯一的幸存者没有在现场,而是去接应其他地区赶来的消防员了。另一支消防队的3名成员也在事故中遇难。
无数燃烧的碎片和货物——有的甚至达几吨重,在几分钟内撒遍港口和城镇,导致伤亡和损失进一步增加,得克萨斯城宛如“炼狱”。甚至1.6公里外的商业区也未能幸免,总计1000幢建筑物受损。岸边的孟山都工厂也被摧毁,精炼设施与化学品容器爆炸起火。
爆炸形成的海浪高达4.5米,将驳船冲上岸,并将岸上的死伤者卷入水中,海水的异常波动在160公里外的海上也能被探测到。爆炸威力之大,甚至将“格兰德坎普”号的铁锚轰过了城镇。两架在港区附近的观光飞机也因被冲击波扯掉机翼而坠毁。
得克萨斯城民众惊魂未定,许多人满脸油污从码头撤退,仅有的3个小诊所应接不暇。城里只有17名警察,秩序在几小时后才恢复。所幸附近城镇的消防员、警察、医生都很快赶来协助搜救,最快的只花了一小时。
然而,悲剧还没有落幕。当人们忙于救援时,无人注意到旁边泊位里的自由轮“高飞”(High Flyer)号。它装载了约900吨硝酸铵,以及不少硫磺。“格兰德坎普”的爆炸将“高飞”震离泊位,并顶在另一艘自由轮“基恩”(Wilson B. Keene)号上。
“高飞”号受损严重,受伤的船员奋斗了一小时,最终由于硫磺烟气熏人,被迫弃船。傍晚,上船检查伤亡的人发现,“高飞”号的一个货仓里有火苗。尽管他们报告了此事,但几小时内,都没有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晚上11点,来自加尔维斯顿的拖船试图将“高飞”拖离码头,但没有成功。17日凌晨1点,大火从“高飞”号的货仓窜出,拖船赶紧撤离。10分钟后,“高飞”号爆炸,目击者称,这次爆炸甚至比“格兰德坎普”号的爆炸更厉害,“有点像烟火表演”,燃烧的钢铁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落在很大的范围内,又引发了多场火灾。附近的“基恩”号严重受损,事后只能拆毁。“高飞”号的一个螺旋桨在一英里外被发现,该区域现在成了纪念公园,埋藏着“高飞”号的螺旋桨和“格兰德坎普”的锚。不过,由于及时疏散人员,“高飞”号爆炸只造成少量伤亡。
两次爆炸后,红十字会和得克萨斯州公共安全局共清点出468具遗体,其中有63具无法确认身份。遗体很快堆满了当地的停尸房,有些则停在高中体育馆里,供人辨认。另有113人被定为“失踪”,因为没有找到任何遗骸。令人惊奇的是,在距码头21米远的地方,竟然找到了幸存者。
超过5000人在这次事故中受伤,1784人在附近21家医疗机构就医。得克萨斯城的1519座住宅中,有500多座被摧毁,2000人无家可归,更加剧了战后本已严重的住宅短缺。
港口附近停车场和火车公司里的600辆汽车与362节货运车厢被毁,全城另有约500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财产损失估计达1亿美元,换算成今日的美元价格,约10.6亿美元。
当地重建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半年内,大部分房屋得以修复或重建。一年多后,孟山都重建了化工厂。
但美国民间还是发起了数百起诉讼,要求美国政府对此次事故负责,其中最著名的一件就是伊丽莎白·戴尔海特(Elizabeth Dalehite)等起诉美国政府案,其依据是当时生效不久的《联邦侵权赔偿法》( Federal Tort Claims Act )。
1950年4月13日,一家地方法院裁定,美国政府在制造、包装、标记硝酸铵,以及在储存、运输、防火、灭火等过程中有一连串疏忽,导致爆炸发生。但1952年6月10日,美国巡回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认为美国政府在重大国家事务方面有权“自行决定”(discretion)。1953年6月8日,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巡回法院的决定,因为地方法院没有相应的司法权力。
另一方面,政府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努力改进相关规章制度。然而,最初的起火原因至今仍是个谜,可能永远也无法解开。4号货仓在前一日装货后就被关闭了,因此,火有可能已经焖烧了一段时间。也有可能是当天打开货仓后,才引入火源——或许是一个烟头。但调查者怀疑,这样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引发大火灾,而且最初使用的水量应该也足以扑灭它。
(来源:观察者网)
它船龄很短,最初为自由轮“本杰明·柯蒂斯”号(Benjamin R. Curtis),1942年11月3日下水,随后在太平洋战场活动。二战结束后,便被“悠闲”地封存起来。由于二战之后重建欧洲的需要,它重返远洋,1947年交由一家私人公司,在美国—法国航线上从事运输工作。
没人想到,经历过二战风云的它,将会经受一场战争期间都不多见的大爆炸。
休斯顿或躲过一劫
爆炸当天,“格兰德坎普”号正在装载硝酸铵,这是当年常见的远洋运输货物,是法国农民迫切需要的化肥原料。此外,“格兰德坎普”号上还载有小口径武器弹药、钻探设备、花生、烟草、棉花和成包的剑麻绳。它的这次航程并不顺利,刚从休斯顿辗转来到得城,因为休斯顿港口管理当局不允许它装载硝酸铵。
大约9点,火焰与烟雾突然大量窜出,当时有目击者甚至形容,“阳光中的橙色烟雾,真是美丽”。但“格兰德坎普”号已经承受不住压力,开始膨胀。9点12分,在一声巨响中,船体被炸成碎片,600米多高的蘑菇云直冲天空。爆炸的巨响至少传到240公里外;60多公里外的休斯敦市有窗户玻璃竟被震碎;加尔维斯顿的行人则被震倒在地。
当时在船上的消防员和船员都粉身碎骨,附近的450名装卸工有145人遇难。得克萨斯城志愿消防队的28人中,有27人牺牲,唯一的幸存者没有在现场,而是去接应其他地区赶来的消防员了。另一支消防队的3名成员也在事故中遇难。
无数燃烧的碎片和货物——有的甚至达几吨重,在几分钟内撒遍港口和城镇,导致伤亡和损失进一步增加,得克萨斯城宛如“炼狱”。甚至1.6公里外的商业区也未能幸免,总计1000幢建筑物受损。岸边的孟山都工厂也被摧毁,精炼设施与化学品容器爆炸起火。
爆炸形成的海浪高达4.5米,将驳船冲上岸,并将岸上的死伤者卷入水中,海水的异常波动在160公里外的海上也能被探测到。爆炸威力之大,甚至将“格兰德坎普”号的铁锚轰过了城镇。两架在港区附近的观光飞机也因被冲击波扯掉机翼而坠毁。
噩运连连
得克萨斯城民众惊魂未定,许多人满脸油污从码头撤退,仅有的3个小诊所应接不暇。城里只有17名警察,秩序在几小时后才恢复。所幸附近城镇的消防员、警察、医生都很快赶来协助搜救,最快的只花了一小时。
然而,悲剧还没有落幕。当人们忙于救援时,无人注意到旁边泊位里的自由轮“高飞”(High Flyer)号。它装载了约900吨硝酸铵,以及不少硫磺。“格兰德坎普”的爆炸将“高飞”震离泊位,并顶在另一艘自由轮“基恩”(Wilson B. Keene)号上。
“高飞”号受损严重,受伤的船员奋斗了一小时,最终由于硫磺烟气熏人,被迫弃船。傍晚,上船检查伤亡的人发现,“高飞”号的一个货仓里有火苗。尽管他们报告了此事,但几小时内,都没有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晚上11点,来自加尔维斯顿的拖船试图将“高飞”拖离码头,但没有成功。17日凌晨1点,大火从“高飞”号的货仓窜出,拖船赶紧撤离。10分钟后,“高飞”号爆炸,目击者称,这次爆炸甚至比“格兰德坎普”号的爆炸更厉害,“有点像烟火表演”,燃烧的钢铁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落在很大的范围内,又引发了多场火灾。附近的“基恩”号严重受损,事后只能拆毁。“高飞”号的一个螺旋桨在一英里外被发现,该区域现在成了纪念公园,埋藏着“高飞”号的螺旋桨和“格兰德坎普”的锚。不过,由于及时疏散人员,“高飞”号爆炸只造成少量伤亡。
两次爆炸后,红十字会和得克萨斯州公共安全局共清点出468具遗体,其中有63具无法确认身份。遗体很快堆满了当地的停尸房,有些则停在高中体育馆里,供人辨认。另有113人被定为“失踪”,因为没有找到任何遗骸。令人惊奇的是,在距码头21米远的地方,竟然找到了幸存者。
超过5000人在这次事故中受伤,1784人在附近21家医疗机构就医。得克萨斯城的1519座住宅中,有500多座被摧毁,2000人无家可归,更加剧了战后本已严重的住宅短缺。
港口附近停车场和火车公司里的600辆汽车与362节货运车厢被毁,全城另有约500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财产损失估计达1亿美元,换算成今日的美元价格,约10.6亿美元。
事故原因至今成谜
当地重建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半年内,大部分房屋得以修复或重建。一年多后,孟山都重建了化工厂。
但美国民间还是发起了数百起诉讼,要求美国政府对此次事故负责,其中最著名的一件就是伊丽莎白·戴尔海特(Elizabeth Dalehite)等起诉美国政府案,其依据是当时生效不久的《联邦侵权赔偿法》( Federal Tort Claims Act )。
1950年4月13日,一家地方法院裁定,美国政府在制造、包装、标记硝酸铵,以及在储存、运输、防火、灭火等过程中有一连串疏忽,导致爆炸发生。但1952年6月10日,美国巡回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认为美国政府在重大国家事务方面有权“自行决定”(discretion)。1953年6月8日,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巡回法院的决定,因为地方法院没有相应的司法权力。
另一方面,政府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努力改进相关规章制度。然而,最初的起火原因至今仍是个谜,可能永远也无法解开。4号货仓在前一日装货后就被关闭了,因此,火有可能已经焖烧了一段时间。也有可能是当天打开货仓后,才引入火源——或许是一个烟头。但调查者怀疑,这样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引发大火灾,而且最初使用的水量应该也足以扑灭它。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