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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先生从2007年起就在某工程公司工作,几年下来非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连工资都没有按时领取过。去年,屠先生突然得知公司准备清盘,在索要拖欠工资不成的情况下,屠先生开始了法律维权之路。日前.经过审理,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决工程公司向屠先生支付工资差额等费用98万余元,但是屠先生主张的双倍拖欠工资差额的请求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没有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