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保障两岸人民福祉及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两岸地震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两岸地震合作与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地震监测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rn一、合作范围rn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两岸地震监测业务等事宜进行下列交流合作:rn(一)地震监测业务合作:rn1.地震活动监测合作;rn2.灾害性地震的沟通;rn(二)地震监测应用技术交流合作;rn(三)地震防灾宣传和科普教育;rn(四)双方同意的其他地震合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