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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潜在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以2010年发生的六起校园杀童惨案为样本,总结犯罪者杀童行为的共同基本特征,分析这种凶杀行为的社会发生机理及背后的社会根源,以探寻和解释底层群体的反抗方式和行为逻辑,并进一步讨论预防和根除类似这种暴力行为的基本对策,从社会根源上解决问题,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关键词:校园惨案;扭曲抗争;社会根源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2-0120-03
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和平常一样聚集了一群等待进入校门的学生,而令人难以预料的是,在短短一分钟内,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一连伤害13名小学生,3名学生当场死亡,其余学生迅速送往医院救治,5名学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在随后的4月至5月,全国又陆续发生了5起类似的针对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凶杀案件,这种残杀手无寸铁的儿童的恶性案件令人发指。社会各界也对此高度关注,对犯罪分子的卑鄙行为表示了极大愤慨。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认为,这种凶残、让人不安且痛心的行为背后存在着一种反人类、反文明的“社会生活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这是一个心理变态的问题,犯罪者希望通过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认为这一系列杀人事件的发生应从社会根源找原因,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防护措施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因此,本文拟对这些校园凶杀案背后的社会根源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一、校园杀童行为的共同特征
通过对六起校园杀童案件的分析,发现凶手在其作案目标、凶手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事件发生前凶手的心理状况上存在着共同特征:
1.目标群体——弱小儿童。2010年3月至5月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陕西南郑等地区连续发生了6起校园凶杀案件,凶手均将作案地点选在了小学或者幼儿园门口,将魔掌伸向了这些手无还击之力的弱小儿童。在凶手的残忍和凶残下,这些天真可爱的祖国花朵就这样凋零,现场的血迹已被冲洗干净,但留下的痕迹,仍依稀可见无辜的孩子们四散逃跑,却没能逃离凶手的魔掌。
2.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这六起杀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处于社会底层,案发凶手多为青壮年男性,6人平均年龄为42岁,最小的31岁,最大的48岁。他们的收入状况都不太好,对自身生活环境不满意。6人中,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有的曾是社区大夫,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有的是农民,这些人中有的曾有过不错的工作,但在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也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
3.心理诱因——心怀怨气。福建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与原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并且感情也十分不顺利;据民间消息称,江苏泰兴惨案的凶手徐玉元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广西合浦惨案的凶手杨家钦在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等等。
这6人中有两人多少有些精神问题,而其他几名作案者,精神也处于崩溃边缘。这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部分人人格不够健全。面对困难他们不是做出更多努力去改善生活,而是受挫绝望求助无门后,采取极端扭曲的反抗行为,残忍的将魔手伸向同为弱势的儿童。
二、校园杀童惨案的社会发生机理
连续发生的六起校园杀童事件除了表面的共有特征外,还应该究其内里探寻深层次的联系和原因,其反抗方式的和行为逻辑是找到问题的症结的关键因素。
(一)底层反抗方式和行为逻辑
在对底层群体的关注上,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是最具开创性的。他的《弱者的武器》即是一部关于马来西亚村庄农民的日常反抗形式的典型著作。作者采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名为塞达卡的村庄实地调查了两年多时间,通过对村庄农民日常反抗的形式——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的研究,揭示出农民与榨取他们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者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斗争的社会学根源[1]2。这种隐蔽的、非正式的、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对抗权威的“个体反抗”行为以一种意识形态斗争的日常方式存在,是农民建立在其生存伦理基础上的。
斯科特认为,农民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以一种可以释放自己愤懑,同时又可以被剥削者接受的低姿态的方式来对抗不平等,以避免公开反抗的集体风险[2]。此外,斯科特还提出了与“公开文本”相对的“隐藏文本”的概念,当支配者与从属者之间的权力差距越大,伪装的面具也就越厚,“隐藏文本”便成为由后台的言说、姿态和实践所构成的确定、抵触或改变了“公开文本”所表现的内容。当底层群体面对强大和严密的统治时,对立双方的悬殊扩大,无法形成一个平等的对立面时,会使弱势一方的反抗行为发生扭曲和畸变。在这种情况下,底层群体的非正式反抗的对象可能不再是施加生存压力的统治者,而是将生存压力和无法释放的不满情绪宣泄到社会上,甚至是无辜的其他群众或者同类弱者。他们不再是以一种公开的反抗或起义的方式,而很可能以所谓社会治安问题(各种形式的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
此外,“‘弱者的武器’在扭曲的反抗逻辑中也有可能反而变成强者的工具”[3],当弱者遭遇了极端的不公平但却没有能力直接向欺压他的强者进行报复,只能将怨恨发泄到其他群众或同类弱者身上,而此时强者会以保护多数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名义对其进行惩处。这样强者的权力不但没有丝毫的减弱反倒增加了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校园惨案的社会根源
1.矛盾双方地位不平等,难以有效的化解矛盾
接连发生的六起校园惨案,究竟只是一种单纯的刑事案件还是应该被看成是一种个体的反抗行为呢?这里需要做一个界定。真正的反抗被认为是“有组织的、系统的与合作的,有原则的或非自利的,具有革命性的后果并且/或者将观念或动机具体化为对统治基础的否定。”[1]354校园杀童事件虽然是无组织的、非系统的、个人的行为,不具备真正的反抗行为的条件,然而这六起案件的凶手都将作案地点选在校园,作案对象都是这些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并且其行为都相当凶残,当“它们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尽管没有协调、没有组织)时,我们就将其视为反抗”[1]358。
福建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原为马站社区诊所的一名医生,从医18年,于2009年6月辞职,家庭较贫困,与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蜗居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20年。失业下岗,无生活来源的郑民生是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有相关分析认为其作案动机是出于与原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同时,恋爱多次失败,与当前所谈女友的发展也不顺利。身为弱势群体的郑民生没有将这些不满、愤怒向施加给他压力的领导宣泄,却将矛头对向了同为弱者的幼儿,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扭曲的个体反抗方式。郑民生20年来生活环境没有得到改善,长期的“蜗居”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其心理上的压抑感,工作上又遭遇不顺,感情亦然,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辞职,这种不满情绪没有得到一个适当的平台释放或缓解,结果谋新工作又屡遭不顺,对立双方的悬殊扩大,无法形成一个平等的对立面,诸多的不满和不公平感没有得到一个适当的释放和疏解,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2.“隐藏文本”长期积压,没有得到合理释放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造成贫富差距的加大,我们深知这是一个社会必然,也看得到社会各处不公平的存在,就像“塞达卡”村的富人们感觉得到穷人们的公开顺从和尊重的常态背后存在轻蔑与愤怒一样,然而我们却无法轻易洞察出其掩饰的常态。这就是所谓的 “隐藏文本”——指避开支配者的直接监视,抵触或改变了“公开的文本”所表现的内容[4]。在面对强权时,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和安全,较弱的一方不可能谈及他或者她的内心,完整文本的一部分将为了符合权力较强的那一方的“表演”而被抑制,“他或她的完整文本只能展现其安全的和适于展现的那一部分”[1]347,这样会导致双方权力上的不平等的加剧,完整文本中可能被隐藏的部分也就越多,当这种隐藏文本积压的越多,到达一种极限却没有一个“安全阀”①机制将其释放时,将可能会导致扭曲的反抗行为的发生。
这六起杀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处于社会底层,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有的曾是社区医生,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有的是农民,这些人中有的曾有过不错的工作,但在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从原本有一份较为满意的工作到失业呆在家中,生活的困难再加上巨大的心理落差会使他们对社会充满了怨恨,但由于地位的低微,许多的真实“文本”无法适当的表现出来,只能以“隐藏文本”的形态存在。当遭遇社会不公或者人际冲突的导火线时,这种怨恨很可能会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宣泄出来。
三、重视公平正义——从源头消除矛盾
接连发生的六起类似的校园凶杀案件,虽然并不是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正式公开的集体性反抗行为,但“农民这些卑微的反抗行动不可小觑,大量微不足道的小行动的聚集就像成百上千万的珊瑚虫日积月累地造就的珊瑚礁,最终可能导致国家航船的搁浅或倾覆”[5],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由单位内的保障向全社会的保障过渡。但是,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制度不统一、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较小、执行成本较高、社会保险基础较薄弱、社会保障管理及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再就业机制不完善[6]38-42等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有待加强。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养老、医疗、住房、实物福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富裕户比贫困户高87%,其中养老金高4.2倍,医疗保险高62%,实物福利高38%[7]。这组数据说明社会保障的设计对我国社会转型和体制过渡时期所特有的贫困差距不合理的因素考虑上存在着不足。
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乡村“城镇化”和城镇“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大量农民涌向大城市务工。然而,由于大城市的竞争压力大,而且农民工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面较窄,导致就业机会相对短缺,其结果并没有预期上发生经济意义上的转变,而是使这些农民沦为城市的新贫困群体和弱势群体。要从根本上根源上解决问题,就应该切实地给予弱势群体生活上和工作上的保障,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于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覆盖全社会,保障有利,运行协调、高效,监督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责任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分担,从根本上实现公平效率相结合及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二)调整不合理的分配制度
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不可能保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只能依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某些社会成员变成了弱势群体。根据我国存在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及收入差距过大等不和谐的情况,应努力解决收入分配的效率和公平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收入分配均衡机制,调节、抑制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人的过高收入。同时,使那些因能力、素质、机遇、生存环境、社会改革等因素影响的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使每个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得到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民间捐赠、志愿者服务等第三次分配制度和机制”[6]186,如照顾孤寡老人、保障残疾人、保护弱势妇女儿童及帮助失业者、贫困者、艾滋病患者等。
(三)畅通诉求表达机制
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但我国的利益表达机制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政府没有设置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或机构;原有企业的工会、职代会等组织机构的地位和作用逐渐被削弱;城镇中无业和失业的弱势群体不隶属于一个“单位”等。在公共权力面前,弱势群体是弱者,“在很多时候他们没有能力选择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他们是被外界所左右的。”[8]114当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并不是所有的弱势群体都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如上访),在一些时候,他们会因为其他原因而采取非正规的手段,或者是直接的反抗行为。因而“社会的稳定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合他们表达的社会机制。”[8]114使弱势群体能够以最节约、最方便的方式表达意见,其舆论要对公共权力形成压力,在新的机制中要有更为积极行动的空间。
(四)设置心理救助等专业公益机构
弱势群体的产生部分原因是由于自身的个人文化、专业技能素质、思想观念等原因造成的,在这个处处充满竞争的时代,他们缺乏工作的机会,或是从事低工资高强度的工作,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和城市生活保障,理性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城乡的文化差异和富人与穷人的生活差异,又没有一个适宜的沟通机构给予这些弱势群体心理上安慰和疏通,导致一部分弱势群体选择与社会决裂的行为来显示自己的存在。许多恶性案件是弱势群体发泄对社会不满发生的,各城市应设置一些心理救助专业机构,如美国“9·11”事件后,美国政府成立了心理创伤救治小组,专门对爆炸案的受害者进行跟踪式的专业心理辅导。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机构对灾难性案件的受害者提供类似的帮助。因而,心理救助等专业机构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校园惨案的发生应引起大家的深思,我们不仅要在制度上给予这些弱势群体真正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公平地分享改革及社会的发展,同时,还应多关心下他们的精神世界,及时的疏解一些不良情绪。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这些弱势群体而言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我们应让他们感到自己并未被这个社会所遗弃,他们并不是城市的边缘人群,制度的健全和人文的关怀以及心理上的适当疏导都是十分必要的,要从社会根源上解决问题,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7.
[2]郭于华.再读斯科特:关于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J].中国图书评论,2007,(8).
[3]陈冲影.人人都是弱者——读斯科特《弱者的武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4]申腾,于小倩.弱者的政治—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述评[J].知识经济,2010,(8).
[5]郭于华.“弱者的武器”与“隐藏的文本”——研究农民反抗的底层视角[J].读书,2002,(7).
[6]薛晓明.转型时期的弱势群体问题:第一版[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86.
[7]朱庆芳.城镇贫困群体的特点及原因[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4).
[8]景天魁.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第一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14.
Deep Analysis of the Social Origin Behind School Children Massacre
LIU Sha,LIU Tian-xu
(College of Marxism,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Yichang 443002,China)
Abstract: Since our China is in the social transform period nowadays, each kind of potential social problems emerge one after another. The six school children massacres which had happened in 2010 are taken as example in this paper to conclude the common basic feature of such criminals, analyze the internal logic behind such homicide and further discuss the basic countermeasure for 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violent behaviors.
Key words: school massacre; distorting resistance; social origin
关键词:校园惨案;扭曲抗争;社会根源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2-0120-03
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和平常一样聚集了一群等待进入校门的学生,而令人难以预料的是,在短短一分钟内,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一连伤害13名小学生,3名学生当场死亡,其余学生迅速送往医院救治,5名学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在随后的4月至5月,全国又陆续发生了5起类似的针对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凶杀案件,这种残杀手无寸铁的儿童的恶性案件令人发指。社会各界也对此高度关注,对犯罪分子的卑鄙行为表示了极大愤慨。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认为,这种凶残、让人不安且痛心的行为背后存在着一种反人类、反文明的“社会生活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这是一个心理变态的问题,犯罪者希望通过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认为这一系列杀人事件的发生应从社会根源找原因,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防护措施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因此,本文拟对这些校园凶杀案背后的社会根源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一、校园杀童行为的共同特征
通过对六起校园杀童案件的分析,发现凶手在其作案目标、凶手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事件发生前凶手的心理状况上存在着共同特征:
1.目标群体——弱小儿童。2010年3月至5月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陕西南郑等地区连续发生了6起校园凶杀案件,凶手均将作案地点选在了小学或者幼儿园门口,将魔掌伸向了这些手无还击之力的弱小儿童。在凶手的残忍和凶残下,这些天真可爱的祖国花朵就这样凋零,现场的血迹已被冲洗干净,但留下的痕迹,仍依稀可见无辜的孩子们四散逃跑,却没能逃离凶手的魔掌。
2.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这六起杀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处于社会底层,案发凶手多为青壮年男性,6人平均年龄为42岁,最小的31岁,最大的48岁。他们的收入状况都不太好,对自身生活环境不满意。6人中,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有的曾是社区大夫,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有的是农民,这些人中有的曾有过不错的工作,但在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也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
3.心理诱因——心怀怨气。福建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与原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并且感情也十分不顺利;据民间消息称,江苏泰兴惨案的凶手徐玉元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广西合浦惨案的凶手杨家钦在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等等。
这6人中有两人多少有些精神问题,而其他几名作案者,精神也处于崩溃边缘。这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部分人人格不够健全。面对困难他们不是做出更多努力去改善生活,而是受挫绝望求助无门后,采取极端扭曲的反抗行为,残忍的将魔手伸向同为弱势的儿童。
二、校园杀童惨案的社会发生机理
连续发生的六起校园杀童事件除了表面的共有特征外,还应该究其内里探寻深层次的联系和原因,其反抗方式的和行为逻辑是找到问题的症结的关键因素。
(一)底层反抗方式和行为逻辑
在对底层群体的关注上,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是最具开创性的。他的《弱者的武器》即是一部关于马来西亚村庄农民的日常反抗形式的典型著作。作者采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名为塞达卡的村庄实地调查了两年多时间,通过对村庄农民日常反抗的形式——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的研究,揭示出农民与榨取他们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者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斗争的社会学根源[1]2。这种隐蔽的、非正式的、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对抗权威的“个体反抗”行为以一种意识形态斗争的日常方式存在,是农民建立在其生存伦理基础上的。
斯科特认为,农民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以一种可以释放自己愤懑,同时又可以被剥削者接受的低姿态的方式来对抗不平等,以避免公开反抗的集体风险[2]。此外,斯科特还提出了与“公开文本”相对的“隐藏文本”的概念,当支配者与从属者之间的权力差距越大,伪装的面具也就越厚,“隐藏文本”便成为由后台的言说、姿态和实践所构成的确定、抵触或改变了“公开文本”所表现的内容。当底层群体面对强大和严密的统治时,对立双方的悬殊扩大,无法形成一个平等的对立面时,会使弱势一方的反抗行为发生扭曲和畸变。在这种情况下,底层群体的非正式反抗的对象可能不再是施加生存压力的统治者,而是将生存压力和无法释放的不满情绪宣泄到社会上,甚至是无辜的其他群众或者同类弱者。他们不再是以一种公开的反抗或起义的方式,而很可能以所谓社会治安问题(各种形式的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
此外,“‘弱者的武器’在扭曲的反抗逻辑中也有可能反而变成强者的工具”[3],当弱者遭遇了极端的不公平但却没有能力直接向欺压他的强者进行报复,只能将怨恨发泄到其他群众或同类弱者身上,而此时强者会以保护多数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名义对其进行惩处。这样强者的权力不但没有丝毫的减弱反倒增加了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校园惨案的社会根源
1.矛盾双方地位不平等,难以有效的化解矛盾
接连发生的六起校园惨案,究竟只是一种单纯的刑事案件还是应该被看成是一种个体的反抗行为呢?这里需要做一个界定。真正的反抗被认为是“有组织的、系统的与合作的,有原则的或非自利的,具有革命性的后果并且/或者将观念或动机具体化为对统治基础的否定。”[1]354校园杀童事件虽然是无组织的、非系统的、个人的行为,不具备真正的反抗行为的条件,然而这六起案件的凶手都将作案地点选在校园,作案对象都是这些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并且其行为都相当凶残,当“它们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尽管没有协调、没有组织)时,我们就将其视为反抗”[1]358。
福建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原为马站社区诊所的一名医生,从医18年,于2009年6月辞职,家庭较贫困,与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蜗居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20年。失业下岗,无生活来源的郑民生是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有相关分析认为其作案动机是出于与原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同时,恋爱多次失败,与当前所谈女友的发展也不顺利。身为弱势群体的郑民生没有将这些不满、愤怒向施加给他压力的领导宣泄,却将矛头对向了同为弱者的幼儿,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扭曲的个体反抗方式。郑民生20年来生活环境没有得到改善,长期的“蜗居”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其心理上的压抑感,工作上又遭遇不顺,感情亦然,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辞职,这种不满情绪没有得到一个适当的平台释放或缓解,结果谋新工作又屡遭不顺,对立双方的悬殊扩大,无法形成一个平等的对立面,诸多的不满和不公平感没有得到一个适当的释放和疏解,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2.“隐藏文本”长期积压,没有得到合理释放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造成贫富差距的加大,我们深知这是一个社会必然,也看得到社会各处不公平的存在,就像“塞达卡”村的富人们感觉得到穷人们的公开顺从和尊重的常态背后存在轻蔑与愤怒一样,然而我们却无法轻易洞察出其掩饰的常态。这就是所谓的 “隐藏文本”——指避开支配者的直接监视,抵触或改变了“公开的文本”所表现的内容[4]。在面对强权时,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和安全,较弱的一方不可能谈及他或者她的内心,完整文本的一部分将为了符合权力较强的那一方的“表演”而被抑制,“他或她的完整文本只能展现其安全的和适于展现的那一部分”[1]347,这样会导致双方权力上的不平等的加剧,完整文本中可能被隐藏的部分也就越多,当这种隐藏文本积压的越多,到达一种极限却没有一个“安全阀”①机制将其释放时,将可能会导致扭曲的反抗行为的发生。
这六起杀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处于社会底层,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有的曾是社区医生,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有的是农民,这些人中有的曾有过不错的工作,但在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从原本有一份较为满意的工作到失业呆在家中,生活的困难再加上巨大的心理落差会使他们对社会充满了怨恨,但由于地位的低微,许多的真实“文本”无法适当的表现出来,只能以“隐藏文本”的形态存在。当遭遇社会不公或者人际冲突的导火线时,这种怨恨很可能会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宣泄出来。
三、重视公平正义——从源头消除矛盾
接连发生的六起类似的校园凶杀案件,虽然并不是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正式公开的集体性反抗行为,但“农民这些卑微的反抗行动不可小觑,大量微不足道的小行动的聚集就像成百上千万的珊瑚虫日积月累地造就的珊瑚礁,最终可能导致国家航船的搁浅或倾覆”[5],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由单位内的保障向全社会的保障过渡。但是,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制度不统一、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较小、执行成本较高、社会保险基础较薄弱、社会保障管理及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再就业机制不完善[6]38-42等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有待加强。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养老、医疗、住房、实物福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富裕户比贫困户高87%,其中养老金高4.2倍,医疗保险高62%,实物福利高38%[7]。这组数据说明社会保障的设计对我国社会转型和体制过渡时期所特有的贫困差距不合理的因素考虑上存在着不足。
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乡村“城镇化”和城镇“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大量农民涌向大城市务工。然而,由于大城市的竞争压力大,而且农民工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面较窄,导致就业机会相对短缺,其结果并没有预期上发生经济意义上的转变,而是使这些农民沦为城市的新贫困群体和弱势群体。要从根本上根源上解决问题,就应该切实地给予弱势群体生活上和工作上的保障,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于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覆盖全社会,保障有利,运行协调、高效,监督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责任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分担,从根本上实现公平效率相结合及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二)调整不合理的分配制度
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不可能保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只能依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某些社会成员变成了弱势群体。根据我国存在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及收入差距过大等不和谐的情况,应努力解决收入分配的效率和公平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收入分配均衡机制,调节、抑制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人的过高收入。同时,使那些因能力、素质、机遇、生存环境、社会改革等因素影响的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使每个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得到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民间捐赠、志愿者服务等第三次分配制度和机制”[6]186,如照顾孤寡老人、保障残疾人、保护弱势妇女儿童及帮助失业者、贫困者、艾滋病患者等。
(三)畅通诉求表达机制
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但我国的利益表达机制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政府没有设置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或机构;原有企业的工会、职代会等组织机构的地位和作用逐渐被削弱;城镇中无业和失业的弱势群体不隶属于一个“单位”等。在公共权力面前,弱势群体是弱者,“在很多时候他们没有能力选择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他们是被外界所左右的。”[8]114当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并不是所有的弱势群体都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如上访),在一些时候,他们会因为其他原因而采取非正规的手段,或者是直接的反抗行为。因而“社会的稳定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合他们表达的社会机制。”[8]114使弱势群体能够以最节约、最方便的方式表达意见,其舆论要对公共权力形成压力,在新的机制中要有更为积极行动的空间。
(四)设置心理救助等专业公益机构
弱势群体的产生部分原因是由于自身的个人文化、专业技能素质、思想观念等原因造成的,在这个处处充满竞争的时代,他们缺乏工作的机会,或是从事低工资高强度的工作,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和城市生活保障,理性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城乡的文化差异和富人与穷人的生活差异,又没有一个适宜的沟通机构给予这些弱势群体心理上安慰和疏通,导致一部分弱势群体选择与社会决裂的行为来显示自己的存在。许多恶性案件是弱势群体发泄对社会不满发生的,各城市应设置一些心理救助专业机构,如美国“9·11”事件后,美国政府成立了心理创伤救治小组,专门对爆炸案的受害者进行跟踪式的专业心理辅导。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机构对灾难性案件的受害者提供类似的帮助。因而,心理救助等专业机构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校园惨案的发生应引起大家的深思,我们不仅要在制度上给予这些弱势群体真正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公平地分享改革及社会的发展,同时,还应多关心下他们的精神世界,及时的疏解一些不良情绪。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这些弱势群体而言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我们应让他们感到自己并未被这个社会所遗弃,他们并不是城市的边缘人群,制度的健全和人文的关怀以及心理上的适当疏导都是十分必要的,要从社会根源上解决问题,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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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 Analysis of the Social Origin Behind School Children Massacre
LIU Sha,LIU Tian-xu
(College of Marxism,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Yichang 443002,China)
Abstract: Since our China is in the social transform period nowadays, each kind of potential social problems emerge one after another. The six school children massacres which had happened in 2010 are taken as example in this paper to conclude the common basic feature of such criminals, analyze the internal logic behind such homicide and further discuss the basic countermeasure for 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violent behaviors.
Key words: school massacre; distorting resistance; social ori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