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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以来仍存在监管空白,现行政策并没有对网约车进行分类监管.不同类型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的关系不同,监管重点也有差异.专车模式下司机与平台应成立劳动关系,因而在专车模式下的监管应侧重于司机与平台的资质审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解除等;私家车模式下成立合作关系,因而私家车模式下可以创新适用“硬核”与“保护带”的监管方式,司机的基本权益通过硬核来保护,不能轻易地改变、动摇,而其他的权利则可以通过双方约定,采用保护带的方式处理,以维护共享经济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