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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旧《唐书》等正史和唐代律令等资料,考证出韩愈的《谏迎佛骨表》完稿的时间应在唐宪宗亲阅这篇疏奏之前4天,即元和十四年正月初八(819年2月6日)丁亥。韩愈被贬潮州是在元和十四年正月十四(819年2月12日)癸巳。两件事发生的先后时间相差6天,并非发生在同一天。《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首联中"朝""夕"二字不是对仗关系。"朝"字应读"cháo",不能读为"zhāo"。按唐天宝五年七月六日敕"贬官离京日驰十驿以上"的规定,《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的写作时间应是在元和十四年正月十四日癸巳,即写于其离开京师当天走了约六驿的蓝田关。基于对本朝律令苛酷的洞悉,韩愈在贬谪潮州途中,才行了六驿左右的路程,就已经表露出对其上《谏迎佛骨表》这一举措的悔意,并从此贯穿于整个左迁旅程,直到任所后写下《潮州刺史谢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