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与其他PE/VC部门相比,券商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享有的投行资源以及丰富的借助IPO和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的经验,在资本市场上普遍拥有广阔的募集资金的渠道优势,可确保顺利执行复杂的金融交易。与券商合伙设立基金开展PreIPO股权投资业务具有内在的逻辑合理性。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