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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工业科技高度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答案一定与人有关。我眼中的北欧人有一种从容平和的生活态度,影响着他们对自然、对财富、对生命的看法。
不久前去英国旅行,到超市购物前,朋友提醒我自备一只购物袋,结款时因为免用塑料袋,就能走专门开辟的“绿色优先”通道,省时间,享便利,又环保。
其实,英国商家几年前就开始鼓励顾客自备购物袋以利环保,但采用的手段并不讨好:有些商场要求顾客额外付钱买塑料袋,因而引起抱怨;有的商场则由顾客“自愿自觉”放弃塑料袋,结果响应者寥寥。如今实行的“绿色优先”原则,终于为这一难题寻到了“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的解答。
豪华包装的末日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屡屡受到诟病的“过度包装”问题。三两产品,四重包装,五斤礼盒,这种久治不愈的豪华包装病症,在中国的“病史”不过20年,而“病源”首先来自海外市场。
计划经济时代出口产品包装简陋,“一流产品、三流包装”吃了大亏,中国企业痛心疾首,因此急起直追,很快易拉罐、利乐包装、真空铝箔、覆膜塑料等新潮包装品铺天盖地,商场的货架变得五彩缤纷,花样百出。但是,等我们突然发现欧美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包装日益挑剔,绿色贸易规章将大量中国货拒之门外之时,回头反省自家的“包装污染”,病症已是积重难返。
一个简单的数字告诉我们:中国每年产生的垃圾,有30%是包装废弃物,其数量达到2500万吨!
难道欧洲厂商和消费者天生就喜欢简单环保的产品包装?肯定不是。人类经济行为的天性都是趋利的,包装华丽的商品既然能带给消费者愉悦和体面,又能给生产者带来利润,就会长盛不衰,这一点中外概莫能外。但是,当工业化国家开始面对环境恶化的威胁,如何避免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就上升为攸关全民利益的公共问题,超越了商业利益的趋利性,公众和国家治理这一“公害”的行动就此发力。
指向过度包装的第一道紧箍咒是“包装减量化”。1994年欧盟公布的“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中,对包装减量化做了这样的描述:
“包装物的制造,应使其体积与重量,在足够维持被包装产品的安全、卫生程度以及消费者接受度的前提下,被限制到最小的数量。”
一盒饼干,一台电脑,怎样的包装可以被界定为“最小包装”?按体积还是按重量计算?消费者接受度又该怎样衡量?如果一项产品因为包装过于简单而受到消费者的冷落,谁该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不是一纸指令就可以解决的。但是,只要提出了指向性的法规,就可以跟随制定执行的细则,政府、公众和生产企业有了统一的评判标准,可以建立奖惩制度,明确责任承担者,力求把产品包装的“水分”一步步“压榨”干净。在韩国,过度包装商品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300万韩元。在英国,每包装一升软饮料所需要的包装材料数量,已经减少了20%以上。
我们从超市买回饮料,喝完后将空瓶卖给收废品的小贩,自我感觉已经十分良好了,有多少人会在意瓶子罐子和纸箱本身耗用了多少材料?每一个塑料瓶和纸包装的生产过程都在消耗资源、影响环境,作为消费者,人们无法掌握准确的数据,但起码可以依据自己的常识判断,拒绝购买那些“奢华包装”的商品,用自己的购买行为替绿色消费投上一票。
回收责任之辩
2002年夏季,德国4家大型连锁超市突然从货架上撤下了大量罐装和瓶装饮料,整类产品在德国的销售额迅速下降了50%。这引起饮料罐生产线停工,数千个工作岗位处在危险之中,一时风波四起。
事件的起因,是由于德国政府规定,如果市场上销售的饮料产品包装回收率低于72%,就必须执行押金制度。当时,随着易拉罐等饮料的流行和增长,回收包装已经低于72%。因此,德国政府宣布,开始对饮料罐征收押金,如果零售商不能回收空罐,将受到巨额罚款。建立回收系统需要大量投资,而这种押金政策能否长期执行也是疑问,于是,零售商们宁愿选择撤架,也不愿意面对罚款的风险。
究竟谁应当为包装品的环保处理承担责任?是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还是政府?成了一个争议不休的问题。
当然,生产者的责任无可推卸,因为世界公认的绿色包装原则(泛称3R1D原则)就是指向生产者的责任来规范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