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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农村养老问题特别突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和传统文化观念因素的影响,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养老的地位不能动摇。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的经济支持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现状,符合亲子关系中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公正原则,弥补了其他养老模式在精神赡养方面的先天不足,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养老的现实选择。但与此同时,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已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家庭养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