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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哲学自宋代定型之后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并自具特色的理学思路,坚持整个世界和每一个人的存在"实事"都是一个非现成性的大全整体结构:既自具根据又自我实现,既不断变化又自我调整,既有争有斗又相倚互成,虽偏而未全却可不断完善。湖湘哲学由此阐发了一系列基本观念,并形成了务实尚通、重异贵全的基本精神。其具体表现则是全面承认、根本信任的现实精神,接受分殊、重视差异的开放精神,因势尽理、能变能安的通变精神,高瞻远瞩、循序渐进的条理精神,建立仁政、尽显仁心的制度精神,德才并重、道艺不二的人才精神,各有专精、交济互成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