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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民办学校的人力成本、税负成本、用地成本、融资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等办学成本偏高,已成为影响民办教育内涵式、特色化、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新时期,为加快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多样的教育需求与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主要矛盾变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应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实施与修订为契机,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政府继续发力打好"组合拳",破除束缚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给学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同时民办学校内部挖潜、规范办学、优化治理、降本增效,协同提高我国民办教育竞争力,助力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