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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京市城区100户居民家庭生活垃圾进行了上门收集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9、10、11月份人均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283k/人·天,其中10月份垃圾产生量最高约为0.329kr/人·天,11月份垃圾产生量最低约为0.249kg/人·天。日常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含量最高约占垃圾总量的66%左右;其次是塑料垃圾,约占垃圾总量的12%左右。通过采取适当的减量化干预措施后,居民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可降低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