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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安徽、湖北、北京等地先后在不同领域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各地优惠政策接连出台,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步入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对社会组织建设又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即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的目标之一便是完善社会组织的法制建构,实现社会组织的"依法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