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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担保行业自1993年应运而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该行业缓解和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题,但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的逐渐深入,大量的风险也渐渐显现出来。本文拟分析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政策性担保机构 商业性担保机构 风险防范
直至上世纪末,我国担保行业才正式起步。1993年,在政府的支持下,担保机构开始建立,时至今日,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信用担保机构体系框架—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商业性和互助性为辅的信用担保机构体系。通过信用放大作用和增级作用,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机构起着“桥梁”似的作用,妥善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然而,在担保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在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弄清担保行业的风险所在,分析风险成因,从而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担保机构的现状
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获得相关业务收入的一类机构。银行也各中小企业之间,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损失,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可被银行认可的相关抵押品或质押品。由于许多中小企业起步晚,运营时间较短,因此很难获得被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担保行业应运而生。
1993年11月,随着中国经济技术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成立,我国的担保行业也开始正式起步。随着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可以看出政府为信用担保机构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我国的信用担保行業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短短数十年间已取得迅猛发展。从1997年的20余家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到截至2011年底的4439家,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感到欣慰。与此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系列的风险,却令人感到担忧。
二、担保机构财务风险的具体体现
以履行政策性目标为设立初衷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与以盈利性为目标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因其经营业务上各有特色,因而呈现出不同的财务风险。
(一)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政府出资或控股建立,以贯彻实施国家政策为目的机构。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中小企业发展相当大的支持。但在其发展运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具体原因如下:
1.政府过度干预。政策性担保机构往往是由地方及国家财政部门出资支持的,在其运营过程中,政府往往会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其担保活动施加干预,这就有可能带来由于过度干预造成的财务风险。
2.风险收益不对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有限,加之一些担保需要对象信息披露的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等特点,也给担保机构带来了风险。
3.治理结构不合理。政府部门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没有剩余索取权,在担保机构人才选用制度上较为宽松,由此导致执业人员素质不高,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监管低效等原因,必然带来财务风险。
(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不同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是由企业或民间资本为出资主体,以商业化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如下风险:
1.被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财务风险。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乡镇企业,其经营管理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层次偏低,其经营管理思维和模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因而导致中小企业难以长久持续发展,这也是目前商业性担保机构面临的最大财务风险。
2.内部监管体系不健全导致的财务风险。商业性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和科学的操作流程,保后监管松懈,执行力度不够等都将带来一定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财务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规范,往往在急需担保的情况下,提供不真实的财务资料,掩盖企业的负面信息,而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时,更多的是依据中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因而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
(一)完善担保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确提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应尽快发布。管理办法不仅应当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退出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更应该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对财务内控制度、行业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有所涉及。目前分散的行业监管部门应该统一,担保协会应更加充分地发挥行业自律性。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之前,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凭借其专业优势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制度及经营范围,并定期向银行或其他客户透露其运营现状,以期获得良好的信誉,推动担保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相关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担保机构风险预警体系的主要目标不仅包括短期以及长期担保项目,更应该涉及担保机构整体资产质量,并通过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来评价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从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状况来看,评分法是一种较为适合的方法。该方法通过将预警指标线性联结,并运用指数计算法来监测企业时时财务状况。此外,构建担保机构的风险综合指标体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三)加强对受保企业的监督检查
此处所提及的监督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对受保企业股东结构的分析,特别是其股东的背景,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等;{2}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了解受保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特点;{3}加强对受保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分析。不仅仅停留在对其固定资产的评价方面,更要对受保企业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多加关注,分析其可行性。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人才质量
在招聘环节,除学历之外,应更加关注员工的专业素质。此外,在公司内部,应建立专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完善用人制度的章程设定,以期提高选拔人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可以采用将员工绩效与工资挂钩,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五)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共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担保机构要想更好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银行的协作,因此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共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必然之路。担保公司可以借助银行在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方面的优势,来增强自身担保过程中的基本依据,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风险补偿及转移机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局面。
作者简介:沈楠(1988-),女,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关键词】政策性担保机构 商业性担保机构 风险防范
直至上世纪末,我国担保行业才正式起步。1993年,在政府的支持下,担保机构开始建立,时至今日,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信用担保机构体系框架—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商业性和互助性为辅的信用担保机构体系。通过信用放大作用和增级作用,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机构起着“桥梁”似的作用,妥善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然而,在担保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在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弄清担保行业的风险所在,分析风险成因,从而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担保机构的现状
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获得相关业务收入的一类机构。银行也各中小企业之间,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损失,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可被银行认可的相关抵押品或质押品。由于许多中小企业起步晚,运营时间较短,因此很难获得被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担保行业应运而生。
1993年11月,随着中国经济技术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成立,我国的担保行业也开始正式起步。随着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可以看出政府为信用担保机构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我国的信用担保行業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短短数十年间已取得迅猛发展。从1997年的20余家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到截至2011年底的4439家,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感到欣慰。与此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系列的风险,却令人感到担忧。
二、担保机构财务风险的具体体现
以履行政策性目标为设立初衷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与以盈利性为目标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因其经营业务上各有特色,因而呈现出不同的财务风险。
(一)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政府出资或控股建立,以贯彻实施国家政策为目的机构。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中小企业发展相当大的支持。但在其发展运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具体原因如下:
1.政府过度干预。政策性担保机构往往是由地方及国家财政部门出资支持的,在其运营过程中,政府往往会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其担保活动施加干预,这就有可能带来由于过度干预造成的财务风险。
2.风险收益不对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有限,加之一些担保需要对象信息披露的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等特点,也给担保机构带来了风险。
3.治理结构不合理。政府部门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没有剩余索取权,在担保机构人才选用制度上较为宽松,由此导致执业人员素质不高,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监管低效等原因,必然带来财务风险。
(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不同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是由企业或民间资本为出资主体,以商业化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如下风险:
1.被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财务风险。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乡镇企业,其经营管理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层次偏低,其经营管理思维和模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因而导致中小企业难以长久持续发展,这也是目前商业性担保机构面临的最大财务风险。
2.内部监管体系不健全导致的财务风险。商业性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和科学的操作流程,保后监管松懈,执行力度不够等都将带来一定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财务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规范,往往在急需担保的情况下,提供不真实的财务资料,掩盖企业的负面信息,而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时,更多的是依据中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因而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
(一)完善担保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确提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应尽快发布。管理办法不仅应当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退出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更应该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对财务内控制度、行业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有所涉及。目前分散的行业监管部门应该统一,担保协会应更加充分地发挥行业自律性。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之前,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凭借其专业优势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制度及经营范围,并定期向银行或其他客户透露其运营现状,以期获得良好的信誉,推动担保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相关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担保机构风险预警体系的主要目标不仅包括短期以及长期担保项目,更应该涉及担保机构整体资产质量,并通过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来评价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从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状况来看,评分法是一种较为适合的方法。该方法通过将预警指标线性联结,并运用指数计算法来监测企业时时财务状况。此外,构建担保机构的风险综合指标体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三)加强对受保企业的监督检查
此处所提及的监督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对受保企业股东结构的分析,特别是其股东的背景,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等;{2}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了解受保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特点;{3}加强对受保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分析。不仅仅停留在对其固定资产的评价方面,更要对受保企业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多加关注,分析其可行性。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人才质量
在招聘环节,除学历之外,应更加关注员工的专业素质。此外,在公司内部,应建立专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完善用人制度的章程设定,以期提高选拔人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可以采用将员工绩效与工资挂钩,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五)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共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担保机构要想更好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银行的协作,因此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共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必然之路。担保公司可以借助银行在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方面的优势,来增强自身担保过程中的基本依据,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风险补偿及转移机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局面。
作者简介:沈楠(1988-),女,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