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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鉴定主体资格主要有两大体系:鉴定人原则和鉴定权原则.这两大体系各有利弊,各国法学界都在寻求更为合理的鉴定主体资格模式.当前我国鉴定主体资格模式主要以鉴定权原则为主,但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弊端,急需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鉴定主体资格模式,以便能够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