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纳税担保法律性质争议源于对纳税担保行政性和民事性多元目的价值的不同认识。纳税担保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税务机关以国家债权人的身份与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按照法的价值位阶将这一关系定性为民事性,有利于保障税收债权的安全,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也有利于我国税法理论的进步和法律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