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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有海盐产地29处、池盐产地9处、土盐产地13处、井盐产地1处(以县计),总计52处。金代食盐产地以海盐产地为主,海盐生产在全国盐业生产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就北京路、中都路、河北东路、山东东路来说,仅史籍明确记载从事海盐生产的盐场就有24个、务2个。与辽代、北宋时期这些地区的海盐产地相比,增加较多。可见,金代对于北方食盐产地的开发也有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