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学界的研究视野下,莱昂·狄骥一直被视为将社会学方法引入法学、创设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在公法学体系中,狄骥打破了卢梭以降的"人民主权"学说,在国家和个人中间构造了缓和价值冲突的"社会",平衡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狄骥从社会连带事实中发现"客观法",并在法社会学方法变迁中重新定义"国家":从"有机主义的神经中枢"走向"社会连带的具体事物".狄骥将"客观法"确立为国家行为正当化之外部基准,并以三个具体制度为着力点延伸其国家理论的实践关照:加强立法合宪性审查、扩大公众参与以及改革议会组织.重返狄骥国家学说对我国当下国家治理去中心化、公法诉讼的功能设定以及在法律体系中如何安放事实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均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