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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水权置换制度在我国缺水地区不同程度开展,选择了较为典型的宁夏、内蒙古、甘肃和青海等4个地区,对其农用水权置换实践情况,从缺水地区制度安排、农用水权置换现状、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其实践情况,发现其在农用水权置换的基础工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4个方面存在共性以及在农用水权置换发展阶段、选择路径、农户参与程度等3个方面存在差异,最后从政府间区域水权转让、区域水权水量控制和用水户定额管理、农户间水量动态平衡、设定置入方进入门槛和置入方节水指标换取农业水权量等4个层次构建缺水地区农用水权置换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