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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贷款购房如今已非常普遍了,而在江西赣州农民办住房按揭贷款也不再是什么稀罕事了。农民住房贷款业务的开办,解决了农民建房资金不足的难题,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使农民“走平坦路、住整洁房、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的梦想得以实现。一年来,赣州农村信用社按照“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加强联动、防范风险”原则,积极开展农民住房贷款,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贷款3.65亿元,帮助2.15万农民改建或新建住房,农民住房贷款余额达3.24亿元。如定南县天九信用社向洋田村10户建房困难户发放了住房贷款18万元,支持危旧房和空心房改造,如今的洋田村已完全改变了以往破落的景象,一排排设计别样的二层半农民公寓坐落于青山之中,家家户户也用上了自来水、室内卫生间,先前村里那种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不见了,一个现代文明城镇生活缩影展现在大家面前。
寻乌县农民卢东红去年想建一套新房,但苦于果园资金周转紧张,规划设计好的新房一直没能开工。县农信社为他提供了贷款建房资金 5万元,一下子解决了他建房的燃眉之急。卢东红感慨道:“今天我很高兴,政府给我发放了5万元贷款,我的新房马上就可以开工兴建了,而且政府还帮我贴息,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赣州市是农业大市,有许多农民需要建新房,但由于资金投入到脐橙果园以及其它产业建设中,普遍感到资金短期紧张。农民住房贷款的发放,既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建购房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力地助推了新村镇的建设,又引导了村民改变民风民俗,转变了农村消费观念,促进了农村消费需求,取得了政府、农户和信用社三方满意效果。
贷款方式灵活多样
在赣州的农民住房贷款过程中,将实行“一户一策”的贷款方式。即根据农民购(建)房的坐落位置、土地性质及购(建)方式等,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贷款方式。
对农民集体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经营的商品房、农民公寓,可采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式;对农民集体购买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农民公寓,可采取房屋抵押贷款方式,也可由5户(含)以上购房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采取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或信用共同体贷款方式;对农民在城市(郊区)或集镇购(建)可设定抵押担保的住房,采取农民抵押贷款方式;对农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上建房,可采取保证贷款方式。
除上述所列担保类型外,对村庄、集镇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确定给农民建房使用并可设定抵押的,可将住房及土地作为申请农民住房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按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对农民持有的无争议、有价值、可流转变现的山林产权等,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也可作为申请农民住房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按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对农民住房贷款申请人能够提供足额、有效质押物的,按照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在贷款过程中,赣州各地的农村信用社将认真审核申贷条件,重点审查住房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总体规划;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合法可靠的产业支撑和还款来源;借款申请人及合住在一起的家庭主要成员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等。
同时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根据农民住房贷款风险特点,要求借款申请人购(建)房款自筹比例在50%以上,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农民住房贷款利率一般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20%。
贷款实施“五优先”
为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倡导乡风文明,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中央提出的“少取、多予、放活”惠农政策,对涉及千家万户的农民住房贷款,赣州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上让利于农,反哺于农实行基准利率上浮20%的优惠利率,比同档次其它贷款低4.28个百分点,在利率优惠的基础上,该社还出台了农民建房贷款“三不准”一是不准收取任何手续费、工本费;二是不准强制办理住房贷款保险;三、是发放一笔货款不准超过2个工作日,各项优惠政策的推出,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同时,赣州市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施政策倾斜,为农民办理住房贷款创建良好条件。
一是参与“空心房”拆旧建新流转改造,按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和推介图建新房的农户优先。如大余、定南、石城等联社,对1320余户拆建“空心房”农民,共发放农民住房贷款2231万元。
二是参与村庄改造,按村庄规划和推介图建新房的农户优先。如赣县、兴国、瑞金等联社,发放农民住房贷款3375万元,支持2250户农民参与村庄改造,建设新村镇。
三是参与移民新村建设,服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农户优先。如安远、寻乌等联社,支持40余户移民落户示范点,发放农民住房贷款100多万元。
四是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重建房屋的农民优先。如信丰、龙南、上犹等联社,共发放重建房屋贷款240万元,及时帮助受灾农户重建家园。
五是有合法可靠的产业支撑和还款保证,预期收入稳定并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较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优先。全市农信社共支持农户7560多户,金额16600万元,以支持产业带动新农村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助跑”
随着赣州市农民住房贷款的开办,如一场播撒农民心田的“及时雨”,解决了农民建房资金不足的难题,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使农民像城里人一样享受优美、舒适的住房条件。
在推广农民住房贷款的过程中,赣州市农村信用社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使农民住房贷款成为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文明信用农户贷款之后又一响亮的品牌,其优惠的利率、灵活的贷款方式、快捷的办贷效率得到了农民普遍赞誉,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大幅减轻了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进一步密切了农信社与农民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建设新村镇、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拉动了农民建房的需求,而农民住房贷款又像催化剂一样,极大地刺激了农村的消费市场,在支持农民建房的同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激活了农村潜在的消费市场,促进了农村资金的流通,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寻乌县农民卢东红去年想建一套新房,但苦于果园资金周转紧张,规划设计好的新房一直没能开工。县农信社为他提供了贷款建房资金 5万元,一下子解决了他建房的燃眉之急。卢东红感慨道:“今天我很高兴,政府给我发放了5万元贷款,我的新房马上就可以开工兴建了,而且政府还帮我贴息,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赣州市是农业大市,有许多农民需要建新房,但由于资金投入到脐橙果园以及其它产业建设中,普遍感到资金短期紧张。农民住房贷款的发放,既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建购房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力地助推了新村镇的建设,又引导了村民改变民风民俗,转变了农村消费观念,促进了农村消费需求,取得了政府、农户和信用社三方满意效果。
贷款方式灵活多样
在赣州的农民住房贷款过程中,将实行“一户一策”的贷款方式。即根据农民购(建)房的坐落位置、土地性质及购(建)方式等,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贷款方式。
对农民集体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经营的商品房、农民公寓,可采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式;对农民集体购买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农民公寓,可采取房屋抵押贷款方式,也可由5户(含)以上购房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采取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或信用共同体贷款方式;对农民在城市(郊区)或集镇购(建)可设定抵押担保的住房,采取农民抵押贷款方式;对农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上建房,可采取保证贷款方式。
除上述所列担保类型外,对村庄、集镇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确定给农民建房使用并可设定抵押的,可将住房及土地作为申请农民住房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按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对农民持有的无争议、有价值、可流转变现的山林产权等,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也可作为申请农民住房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按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对农民住房贷款申请人能够提供足额、有效质押物的,按照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在贷款过程中,赣州各地的农村信用社将认真审核申贷条件,重点审查住房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总体规划;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合法可靠的产业支撑和还款来源;借款申请人及合住在一起的家庭主要成员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等。
同时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根据农民住房贷款风险特点,要求借款申请人购(建)房款自筹比例在50%以上,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农民住房贷款利率一般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20%。
贷款实施“五优先”
为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倡导乡风文明,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中央提出的“少取、多予、放活”惠农政策,对涉及千家万户的农民住房贷款,赣州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上让利于农,反哺于农实行基准利率上浮20%的优惠利率,比同档次其它贷款低4.28个百分点,在利率优惠的基础上,该社还出台了农民建房贷款“三不准”一是不准收取任何手续费、工本费;二是不准强制办理住房贷款保险;三、是发放一笔货款不准超过2个工作日,各项优惠政策的推出,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同时,赣州市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施政策倾斜,为农民办理住房贷款创建良好条件。
一是参与“空心房”拆旧建新流转改造,按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和推介图建新房的农户优先。如大余、定南、石城等联社,对1320余户拆建“空心房”农民,共发放农民住房贷款2231万元。
二是参与村庄改造,按村庄规划和推介图建新房的农户优先。如赣县、兴国、瑞金等联社,发放农民住房贷款3375万元,支持2250户农民参与村庄改造,建设新村镇。
三是参与移民新村建设,服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农户优先。如安远、寻乌等联社,支持40余户移民落户示范点,发放农民住房贷款100多万元。
四是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重建房屋的农民优先。如信丰、龙南、上犹等联社,共发放重建房屋贷款240万元,及时帮助受灾农户重建家园。
五是有合法可靠的产业支撑和还款保证,预期收入稳定并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较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优先。全市农信社共支持农户7560多户,金额16600万元,以支持产业带动新农村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助跑”
随着赣州市农民住房贷款的开办,如一场播撒农民心田的“及时雨”,解决了农民建房资金不足的难题,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使农民像城里人一样享受优美、舒适的住房条件。
在推广农民住房贷款的过程中,赣州市农村信用社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使农民住房贷款成为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文明信用农户贷款之后又一响亮的品牌,其优惠的利率、灵活的贷款方式、快捷的办贷效率得到了农民普遍赞誉,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大幅减轻了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进一步密切了农信社与农民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建设新村镇、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拉动了农民建房的需求,而农民住房贷款又像催化剂一样,极大地刺激了农村的消费市场,在支持农民建房的同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激活了农村潜在的消费市场,促进了农村资金的流通,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