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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主要方式。跨国并购在给我国带来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之外,也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当今全球次贷危机背景下,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本文分析了外资并购在次贷危机背景下的发展特点,据此提出了我们所持的态度和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国际直接投资 外资并购 次贷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形式。外资并购在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国有企业改造重组、推进技术进步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信用偏紧,全球股市、汇市、楼市波动频繁,美国经济陷入困境,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受到影响,全球经济放缓,并影响了我国的外资并购。
一、次贷危机背景下外资并购对我国的影响
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优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有着不可否認的推动作用。虽然通过外资并购的方式可以为我国相关企业提供资金,并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但是外资并购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受美国次贷危机和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投资增长过猛、经济增长过快等问题的挑战,这也给我国的外资并购问题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在外资并购中,大多数外资企业是想利用并购这种形式很快在我国相关产业中站稳脚跟,同时消除竞争对手,甚至在该行业中形成垄断优势。
(一)外资并购加剧了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不平衡。
市场机制的作用往往导致外国直接投资偏离我国的产业政策和经济布局策略。目前,外资并购主要着眼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制造业、流通业和金融业,对于国家大力发展的农业、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直接投资较少,并且加强了在技术转让和专利保密方面的工作。同时绝大部分的投资集中于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各经济特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吸引的外资较少,这也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状况。
(二)外资并购容易形成垄断和控制。
由于外资企业以全球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它很少甚至完全不考虑我国的某些经济及社会利益,有时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它们可以利用其雄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优势在中国形成一定范围的垄断和控制,甚至对市场进行肆意操纵,乃至最终形成完全垄断,进而弱化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例如,在饮料市场上,国内八大饮料公司已有7家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收编;在洗涤用品市场上,全国四大年产超过8万吨的洗衣粉厂已被外企吃掉了3个,等等。外资垄断的危害不仅表现为市场效率的降低、市场结构的扭曲,而且还严重制约着我国不成熟产业及民族工业的发展。
(三)大幅裁员影响社会稳定。
次贷危机背景下,外资企业大量裁员,造成失业率上升,甚至社会不稳定。这部分裁员在他们看来具有经济合理性考量,是企业在次贷危机下维持生存所必需的举措,但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安置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有可能出现不和谐现象。所以,并购后的企业裁员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四)外资并购法规建设落后,且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散见于许多法律法规中,目前,相关的条例只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和《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少数几部,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大法。由于各条例出自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商务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几个不同的部门,其结果从内容上看,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完备性,甚至相互冲突,可操作性差;从形式上看,大多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不利于规范我国外资并购行为,且还存在着互相矛盾的问题,在实际运行时缺乏可操作性。
二、对策
(一)加大引进外资政策的调整力度,提高引资质量。
今后必须加大力度调整中国外资战略。积极引导外资的产业布局,鼓励外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外资在我国区域分布的严重失衡,加剧了我国东西部地区发展失衡的矛盾。今后,应加大投入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实现中西部地区由政策引资向环境引资的转变,引导外资加速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把利用外资、提高效益与实现我国区域均衡发展协调起来。
(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经济安全。
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注重对跨国并购的监督管理,并制定了限制跨国并购的完备法律体系。如美国制定了联邦反托拉斯法、联邦证券法等,对跨国并购、证券交易活动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要抓紧制定以《反垄断法》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跨国并购审查机构,确立外资并购管制范围,在赋予外资国民待遇的同时,确立限制外资并购的行业和领域,规范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政策,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应该坚持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监督外资企业在裁员方面的做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稳定社会环境。要重视并购后企业的裁员问题,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安徽大学法学院2008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初春莉.次贷危机背景下全球FDI的发展及中国的选择.中国经济问题,2008年第5期,
[2]郝洁.论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对策.科技与经济20006年第23期.
[3]成健.李清.外资并购.国际直接投资的双刃剑.中国流通经济2009年第6期.
[4]李枫.外资并购的法制体系研究.法制建设.
[5]罗志宏.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现状及建议.山西科技,2006(1):17-20.
关键词 国际直接投资 外资并购 次贷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形式。外资并购在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国有企业改造重组、推进技术进步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信用偏紧,全球股市、汇市、楼市波动频繁,美国经济陷入困境,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受到影响,全球经济放缓,并影响了我国的外资并购。
一、次贷危机背景下外资并购对我国的影响
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优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有着不可否認的推动作用。虽然通过外资并购的方式可以为我国相关企业提供资金,并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但是外资并购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受美国次贷危机和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投资增长过猛、经济增长过快等问题的挑战,这也给我国的外资并购问题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在外资并购中,大多数外资企业是想利用并购这种形式很快在我国相关产业中站稳脚跟,同时消除竞争对手,甚至在该行业中形成垄断优势。
(一)外资并购加剧了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不平衡。
市场机制的作用往往导致外国直接投资偏离我国的产业政策和经济布局策略。目前,外资并购主要着眼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制造业、流通业和金融业,对于国家大力发展的农业、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直接投资较少,并且加强了在技术转让和专利保密方面的工作。同时绝大部分的投资集中于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各经济特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吸引的外资较少,这也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状况。
(二)外资并购容易形成垄断和控制。
由于外资企业以全球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它很少甚至完全不考虑我国的某些经济及社会利益,有时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它们可以利用其雄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优势在中国形成一定范围的垄断和控制,甚至对市场进行肆意操纵,乃至最终形成完全垄断,进而弱化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例如,在饮料市场上,国内八大饮料公司已有7家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收编;在洗涤用品市场上,全国四大年产超过8万吨的洗衣粉厂已被外企吃掉了3个,等等。外资垄断的危害不仅表现为市场效率的降低、市场结构的扭曲,而且还严重制约着我国不成熟产业及民族工业的发展。
(三)大幅裁员影响社会稳定。
次贷危机背景下,外资企业大量裁员,造成失业率上升,甚至社会不稳定。这部分裁员在他们看来具有经济合理性考量,是企业在次贷危机下维持生存所必需的举措,但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安置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有可能出现不和谐现象。所以,并购后的企业裁员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四)外资并购法规建设落后,且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散见于许多法律法规中,目前,相关的条例只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和《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少数几部,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大法。由于各条例出自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商务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几个不同的部门,其结果从内容上看,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完备性,甚至相互冲突,可操作性差;从形式上看,大多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不利于规范我国外资并购行为,且还存在着互相矛盾的问题,在实际运行时缺乏可操作性。
二、对策
(一)加大引进外资政策的调整力度,提高引资质量。
今后必须加大力度调整中国外资战略。积极引导外资的产业布局,鼓励外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外资在我国区域分布的严重失衡,加剧了我国东西部地区发展失衡的矛盾。今后,应加大投入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实现中西部地区由政策引资向环境引资的转变,引导外资加速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把利用外资、提高效益与实现我国区域均衡发展协调起来。
(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经济安全。
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注重对跨国并购的监督管理,并制定了限制跨国并购的完备法律体系。如美国制定了联邦反托拉斯法、联邦证券法等,对跨国并购、证券交易活动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要抓紧制定以《反垄断法》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跨国并购审查机构,确立外资并购管制范围,在赋予外资国民待遇的同时,确立限制外资并购的行业和领域,规范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政策,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应该坚持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监督外资企业在裁员方面的做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稳定社会环境。要重视并购后企业的裁员问题,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安徽大学法学院2008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初春莉.次贷危机背景下全球FDI的发展及中国的选择.中国经济问题,2008年第5期,
[2]郝洁.论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对策.科技与经济20006年第23期.
[3]成健.李清.外资并购.国际直接投资的双刃剑.中国流通经济2009年第6期.
[4]李枫.外资并购的法制体系研究.法制建设.
[5]罗志宏.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现状及建议.山西科技,2006(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