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常识、常理、常情在刑法中的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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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界,常识、常理、常情常被归于常识主义刑法观.而对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最多的批评集中在概念不清,定罪、量刑标准的模糊化,适用存在随意出入罪的危险.基于这样的批评,文章将进行回应,并在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上,提出常识、常理、常情适用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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