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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面对强烈的市场需求,我国民间金融不但发展迅速,规模也逐渐扩大。资金供需两旺是民间融资存在的内因。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是导致民间融资存在的外因。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存款低利率取向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政策原因。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利率有限浮动政策,虽允许浮动,但浮动范围不大,远未达到金融自由化的要求。在这种金融压抑政策之下,储蓄者不得不进行自主投资或通过民间金融组织贷款。通过民间借贷,其利率成本虽然较高,但其他隐形成本却很低,两相比较,后者效率较高。
(2)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需求原因。某些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以后,转而投资房地产、钢铁、煤炭等过热产品。在民间金融的总规模中,生产性融资比重仍远远高于生活互助性的民间融资,是民间融资的主体流向所在。
(3)国家发展中小银行步伐缓慢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效率原因。近年来,虽然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民间借贷需求的巨大缺口,但与四大银行相比,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比例依然较低,民间借贷的各种要求仍然难于满足。
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之外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受经济基础、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由于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范界定,有时近似于非法金融。有关部门对其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其处于管亦不管的状态。
积极影响
(1)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难题。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往往是资金不足,而这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民间金融则为之解决了燃眉之急。民间融资既可以解决创业资本之不足,也可以补充追加资本。
(2)民间金融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因为完全以市场经济为依托的民间金融打破了金融业原有的垄断格局,不仅给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的国有金融机构施加了强大的外部压力,以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和启动了其向商业化转轨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民间金融的介入可以使整个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多元化产权形式之间的交易(竞争、谈判、重新界定边界)最终实现其整体效率。
(3)民间金融促进了融资制度的创新。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中国相对短缺的资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用,相对丰裕的劳动力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资本和劳动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匹配,各自的潜在优势难以发挥,这种匹配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融资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民间融资的繁荣是对金融压抑的一种市场反应,也是对落后金融体制的一种替代。因此,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体制弊病,使资金向最需要的部门流动,促进了融资制度的创新。
(二)消极影响
(1)高利率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大多数民间金融的利率高于官方利率,甚至不乏高利贷,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使中小企业承担过高的负债风险。
(2)民间金融潜伏信用危机。由于民间金融缺乏存款保险支持,一旦民间金融机构倒闭,存款人就会受损,而存款人为了分散资金风险,其存款必然分布于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组织,存款人在民间金融受损,必然抽出官方金融组织的资金,从而影响官方金融的健康发展。
(3)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首先,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政策法规之外,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很强的制度风险。其次,缺乏对借款对象的审查和对借款用途的有效监督。而借款人由于急需用钱,不论利率高低,自己承受能力如何,只管把钱弄到手。结果往往是债权人不能按期收回资金或根本无法收回,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从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成为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
规范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规范民间金融,加强政策引导
民间金融要想冲破地域限制并形成规模效应,必须朝正规制度约束的方向发展。应出台《民间金融管理条例》,将民间金融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并在民间金融活跃的地方,可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咨询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合同法》等法律服务。
正确认识民间金融,创新融资机制
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引导民间金融浮出水面,让其阳光化,逐步向正规金融组织演化。例如:(1)组织民间小额贷款机构,通过信托方式将民间资金委托农村信用社点名放贷,促进民间资金正规化,并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2)扩大贷款抵押物的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3)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对收益稳定、投资金额较大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发行企业债券,满足企业不同期限的资金需求。(4)支持中小企业“二板”上市和境外融资,吸引境外民间资金等等。
改造并且优先重组民间金融存量
对存在于民间的一些“非法”集资形式,有不少是自助的资金组织,虽然支付了相对较高的利率,但解决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困难,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对于这种有益的资金组织形式,只要有一定的信用保障措施和严格的监管,可以趋利避害,将其发展成规范的合作金融组织。通过整合,引导民间金融转变为民营金融,并鼓励各种有益的探索,给予其合法地位,使其合法经营。
可见,民间金融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应正确认识、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面对强烈的市场需求,我国民间金融不但发展迅速,规模也逐渐扩大。资金供需两旺是民间融资存在的内因。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是导致民间融资存在的外因。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存款低利率取向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政策原因。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利率有限浮动政策,虽允许浮动,但浮动范围不大,远未达到金融自由化的要求。在这种金融压抑政策之下,储蓄者不得不进行自主投资或通过民间金融组织贷款。通过民间借贷,其利率成本虽然较高,但其他隐形成本却很低,两相比较,后者效率较高。
(2)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需求原因。某些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以后,转而投资房地产、钢铁、煤炭等过热产品。在民间金融的总规模中,生产性融资比重仍远远高于生活互助性的民间融资,是民间融资的主体流向所在。
(3)国家发展中小银行步伐缓慢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效率原因。近年来,虽然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民间借贷需求的巨大缺口,但与四大银行相比,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比例依然较低,民间借贷的各种要求仍然难于满足。
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之外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受经济基础、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由于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范界定,有时近似于非法金融。有关部门对其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其处于管亦不管的状态。
积极影响
(1)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难题。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往往是资金不足,而这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民间金融则为之解决了燃眉之急。民间融资既可以解决创业资本之不足,也可以补充追加资本。
(2)民间金融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因为完全以市场经济为依托的民间金融打破了金融业原有的垄断格局,不仅给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的国有金融机构施加了强大的外部压力,以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和启动了其向商业化转轨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民间金融的介入可以使整个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多元化产权形式之间的交易(竞争、谈判、重新界定边界)最终实现其整体效率。
(3)民间金融促进了融资制度的创新。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中国相对短缺的资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用,相对丰裕的劳动力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资本和劳动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匹配,各自的潜在优势难以发挥,这种匹配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融资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民间融资的繁荣是对金融压抑的一种市场反应,也是对落后金融体制的一种替代。因此,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体制弊病,使资金向最需要的部门流动,促进了融资制度的创新。
(二)消极影响
(1)高利率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大多数民间金融的利率高于官方利率,甚至不乏高利贷,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使中小企业承担过高的负债风险。
(2)民间金融潜伏信用危机。由于民间金融缺乏存款保险支持,一旦民间金融机构倒闭,存款人就会受损,而存款人为了分散资金风险,其存款必然分布于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组织,存款人在民间金融受损,必然抽出官方金融组织的资金,从而影响官方金融的健康发展。
(3)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首先,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政策法规之外,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很强的制度风险。其次,缺乏对借款对象的审查和对借款用途的有效监督。而借款人由于急需用钱,不论利率高低,自己承受能力如何,只管把钱弄到手。结果往往是债权人不能按期收回资金或根本无法收回,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从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成为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
规范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规范民间金融,加强政策引导
民间金融要想冲破地域限制并形成规模效应,必须朝正规制度约束的方向发展。应出台《民间金融管理条例》,将民间金融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并在民间金融活跃的地方,可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咨询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合同法》等法律服务。
正确认识民间金融,创新融资机制
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引导民间金融浮出水面,让其阳光化,逐步向正规金融组织演化。例如:(1)组织民间小额贷款机构,通过信托方式将民间资金委托农村信用社点名放贷,促进民间资金正规化,并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2)扩大贷款抵押物的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3)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对收益稳定、投资金额较大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发行企业债券,满足企业不同期限的资金需求。(4)支持中小企业“二板”上市和境外融资,吸引境外民间资金等等。
改造并且优先重组民间金融存量
对存在于民间的一些“非法”集资形式,有不少是自助的资金组织,虽然支付了相对较高的利率,但解决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困难,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对于这种有益的资金组织形式,只要有一定的信用保障措施和严格的监管,可以趋利避害,将其发展成规范的合作金融组织。通过整合,引导民间金融转变为民营金融,并鼓励各种有益的探索,给予其合法地位,使其合法经营。
可见,民间金融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应正确认识、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