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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南京国民政府首次设立了女子警察,完善了警界体制。为了使这个新兴事物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中顺利成长,南京国民政府对女子警察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规范,以促进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设立。女警的设立更推动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促进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文明与进化。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女子警察;现实状况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068-03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性的天下,更别说充满阳刚之气的警察了。从警察制度传入中国,就绝无女性的踪影,直至1927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开始创设女子警察,使深居闺房的妇女从事一项男性特征明显的职业。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妇女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多,使得女性犯罪或利用妇女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而男性警察在处理时有诸多不便;二是:在1923年,国际联盟妇孺贩卖防止委员会为便于侦查拐卖妇孺案件起见,号召选用女子充任警察,1925年又函请各国设置女子警察,并督促那些未设女警的国家从速试办[1],从而出现了中国第一代女子警察。
一 、女子警察的萌芽
1923年9月,北洋政府责成内务部指令京师警察办拟具酌办女子警察的详细办法,称:“比经该应酌招募妇女四十名,设立教练所,施以警察教育,俟其毕业后分配服务。若行之无弊,再谋扩充”。[2] 这项计划终因经费困难,未能实现,但是对于试办女警之事算是提上桌面了。
1928年,上海市政府以该市“租界环绕,华洋杂处,轮轨四辟,奸民易滋;黠者每利用妇女以为非作歹,为严密防患计,因是乃由设计委员会公安组于设计大纲内,规定侦探队拟设置女侦探五十名,而警务教育事项内,计划侦探班男女兼收。然事属初创,规划匪易,故市公安局乃首谋设置女检查员,以试观成效”[3]。该局于1929年3月公布《女检查员服务规则》招考具备“身家清白,体格健全,粗通文义,胆力雄壮,性格温和;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具有殷实保证”条件的女检查员二十二名[4]。这些人学习一定的课程后分布到车站、码头、游艺场所和市交通要隘,协同男警施行检查任务。从其职责以及同男警的关系看,实与女警无异。因此,上海被视为女子警察的诞生地。
二 、女子警察的正式设立
以上海创设女检察员为开端,1931年8月,为了顺应世界潮流和迫于事实上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指令首都警察厅开始试办女警,并令警士教练所于招考二十期学警时,附招女警十分之一,计先后附招三期,共女警三十六名。对女警学员的资格规定为:高小毕业或有同等程度,年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尚未婚嫁,体力和视听力均健全,身高在四尺五寸以上,未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而身家清白。所授课程,除侦探学校男警署所授较详外,余各按各级警察教育课本教授。其任务分配以调查户口、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及其他特殊案件之侦查为主。[5]1932年12月,第二次内政会议,“复有推行女子警察之决议”,内政部以训练女子为警察“早经国际联盟妇孺贩卖委员会认为有效,曾向各国委员会劝告采用,复决议于未设女警国,催促试办,在我国以往无此项女警设置,近年因男女社交逐渐公开,社会情形日趋繁复,国内通商大邑,不免有无知妇女受人利用作奸犯科,以致危害治安,若专恃男警巡查,难期周密,为应付社会环境计,实有设置女子警察之必要,首都警察厅及上海市公安局,先后试办女子稽查,已属成绩斐然,故其它各省市,自应继起设置,以应环境需求,而维社会安宁,由警政司定制具体办法,通咨各省市政府,转饬所属各级警察机关,体察各该辖境情形,酌量予以试办云”[6]。于是全国各地兴起了兴办女警的高潮。
北平历史上首批女警在北平市公安局的训练下考试及格,期满毕业,于1933年9月25日开始工作。首批女警共18名,服务的地域及工作安排为东车站(前门火车站)2名、西车站(前门西火车货站)2名、西直门2名,主要负责检查行李、救护妇孺、维持风化等各事宜,其余12名协助各区调查户口。
为推行女警,北平市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规则,使女警办理活动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内政会议决议的基础上,结合北平市的具体情况,先后制订了《北平市公安局募练女警办法》《北平市公安局警士暂行管理规则》。对女警的管理、培养等一系列问题做了极为详尽细致的规定,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北平市公安局募练女警办法》共分为五条,每条下面又设甲、乙、丙、丁等若干条款,对女警的招考资格、试验办法、训练方法、职务分配、服装等做了规定,极为简洁明了又非常便于实行。对女警的管理控制也更加严格,女警由市公安局第一科主管。第一科下设女警室,由第一科选派一人为管理员,女警室设女警长一人,女副警长一人,负责管理下列事项:分配女警勤务、考核女警勤惰、整饬女警风纪、整肃女警服装并厉行室内清洁,逐日将工作情形列表报告于主管科。这样,通过女警室管理员、女警长、女副警长三人,就对女警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各科如有差遣女警之必要时,应通知主管第一科,转饬女警室派遣之”;“凡女警于奉派差遣终了时,应将经过情形,报告主管科核夺”。
江苏省政府于1933年2月决定在省会试办女警,并指令省会公安局参照首都警察厅试办女子警察的暂行办法,先行招员训练。第一届女警学员毕业后,分配到省公安局做调查户口,检查女客行装等各项工作,成绩较好。故省民政厅又令苏州举办,并在无锡等主要城市相继推出。
汉口市位于长江中游,为全国南北交通枢纽,商业繁华、华洋杂处,社会组织日益复杂,破获女犯,案积牍累,不仅防范难周,甚至连检查搜索亦感困难。根据这种情况,汉口市政府于1933年3月设女子特务警察共二十名,培训三个月,分派特务警察工作。其后浙江警官学校招考新生时,也开始兼收女生,而部辖警官高等学校,同样招收女生,以期造就女子警官人材,将来推行女警时,不致有才难之虞。
从各地女警的设置情况来看,尽管女子警察的各项事宜在我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过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纵观中国女子警察的发展前景,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可待改进。
三 、女子警察的现实状况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女子警察的同时,妇女解放运动也发展的轰轰烈烈,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很多知识分子开始宣传妇女在社会当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时至今日,妇女智识日充,受高深之教育者,亦与日俱增,妇女亦自知其本身问题之切要,然有与男子并驾齐驱之势,以是今日之我国女子,不独能主于内,且更能问呼与外”[7]。“试观社会各种犯罪之发生,莫不与妇女有关,际兹抗战已临最后阶段,国内外情势极度严重迫切时会,壮年男子大多已上前线保卫祖国,女子亦应尽其最大之努力,负荷抗建之重任”[8]。妇女解放思潮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就为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中国近代女子警察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于是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设立女子警察的政策,这些政策要求与现实状况之间到底有多少差异呢?
首先就人数而言,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令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在招考第二十期、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二期学警时,附招女警十分之一,共收女警三十六名。中间经过某些变动,到1935年6月时,只有18名女子警察。当然,这18名女警从事警务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海市自办理女警以来,女警的人数一直保持在1-30人之间。1934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902人,女检查员只有21人。1936年12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714人,女检查员只有11人,上海是我国女子警察萌芽的地方,也是办理女子警察较有成效的地方,上海的女子警察人数尚如此之少,其它地方亦可想而知。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女子警察;现实状况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068-03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性的天下,更别说充满阳刚之气的警察了。从警察制度传入中国,就绝无女性的踪影,直至1927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开始创设女子警察,使深居闺房的妇女从事一项男性特征明显的职业。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妇女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多,使得女性犯罪或利用妇女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而男性警察在处理时有诸多不便;二是:在1923年,国际联盟妇孺贩卖防止委员会为便于侦查拐卖妇孺案件起见,号召选用女子充任警察,1925年又函请各国设置女子警察,并督促那些未设女警的国家从速试办[1],从而出现了中国第一代女子警察。
一 、女子警察的萌芽
1923年9月,北洋政府责成内务部指令京师警察办拟具酌办女子警察的详细办法,称:“比经该应酌招募妇女四十名,设立教练所,施以警察教育,俟其毕业后分配服务。若行之无弊,再谋扩充”。[2] 这项计划终因经费困难,未能实现,但是对于试办女警之事算是提上桌面了。
1928年,上海市政府以该市“租界环绕,华洋杂处,轮轨四辟,奸民易滋;黠者每利用妇女以为非作歹,为严密防患计,因是乃由设计委员会公安组于设计大纲内,规定侦探队拟设置女侦探五十名,而警务教育事项内,计划侦探班男女兼收。然事属初创,规划匪易,故市公安局乃首谋设置女检查员,以试观成效”[3]。该局于1929年3月公布《女检查员服务规则》招考具备“身家清白,体格健全,粗通文义,胆力雄壮,性格温和;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具有殷实保证”条件的女检查员二十二名[4]。这些人学习一定的课程后分布到车站、码头、游艺场所和市交通要隘,协同男警施行检查任务。从其职责以及同男警的关系看,实与女警无异。因此,上海被视为女子警察的诞生地。
二 、女子警察的正式设立
以上海创设女检察员为开端,1931年8月,为了顺应世界潮流和迫于事实上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指令首都警察厅开始试办女警,并令警士教练所于招考二十期学警时,附招女警十分之一,计先后附招三期,共女警三十六名。对女警学员的资格规定为:高小毕业或有同等程度,年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尚未婚嫁,体力和视听力均健全,身高在四尺五寸以上,未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而身家清白。所授课程,除侦探学校男警署所授较详外,余各按各级警察教育课本教授。其任务分配以调查户口、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及其他特殊案件之侦查为主。[5]1932年12月,第二次内政会议,“复有推行女子警察之决议”,内政部以训练女子为警察“早经国际联盟妇孺贩卖委员会认为有效,曾向各国委员会劝告采用,复决议于未设女警国,催促试办,在我国以往无此项女警设置,近年因男女社交逐渐公开,社会情形日趋繁复,国内通商大邑,不免有无知妇女受人利用作奸犯科,以致危害治安,若专恃男警巡查,难期周密,为应付社会环境计,实有设置女子警察之必要,首都警察厅及上海市公安局,先后试办女子稽查,已属成绩斐然,故其它各省市,自应继起设置,以应环境需求,而维社会安宁,由警政司定制具体办法,通咨各省市政府,转饬所属各级警察机关,体察各该辖境情形,酌量予以试办云”[6]。于是全国各地兴起了兴办女警的高潮。
北平历史上首批女警在北平市公安局的训练下考试及格,期满毕业,于1933年9月25日开始工作。首批女警共18名,服务的地域及工作安排为东车站(前门火车站)2名、西车站(前门西火车货站)2名、西直门2名,主要负责检查行李、救护妇孺、维持风化等各事宜,其余12名协助各区调查户口。
为推行女警,北平市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规则,使女警办理活动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内政会议决议的基础上,结合北平市的具体情况,先后制订了《北平市公安局募练女警办法》《北平市公安局警士暂行管理规则》。对女警的管理、培养等一系列问题做了极为详尽细致的规定,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北平市公安局募练女警办法》共分为五条,每条下面又设甲、乙、丙、丁等若干条款,对女警的招考资格、试验办法、训练方法、职务分配、服装等做了规定,极为简洁明了又非常便于实行。对女警的管理控制也更加严格,女警由市公安局第一科主管。第一科下设女警室,由第一科选派一人为管理员,女警室设女警长一人,女副警长一人,负责管理下列事项:分配女警勤务、考核女警勤惰、整饬女警风纪、整肃女警服装并厉行室内清洁,逐日将工作情形列表报告于主管科。这样,通过女警室管理员、女警长、女副警长三人,就对女警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各科如有差遣女警之必要时,应通知主管第一科,转饬女警室派遣之”;“凡女警于奉派差遣终了时,应将经过情形,报告主管科核夺”。
江苏省政府于1933年2月决定在省会试办女警,并指令省会公安局参照首都警察厅试办女子警察的暂行办法,先行招员训练。第一届女警学员毕业后,分配到省公安局做调查户口,检查女客行装等各项工作,成绩较好。故省民政厅又令苏州举办,并在无锡等主要城市相继推出。
汉口市位于长江中游,为全国南北交通枢纽,商业繁华、华洋杂处,社会组织日益复杂,破获女犯,案积牍累,不仅防范难周,甚至连检查搜索亦感困难。根据这种情况,汉口市政府于1933年3月设女子特务警察共二十名,培训三个月,分派特务警察工作。其后浙江警官学校招考新生时,也开始兼收女生,而部辖警官高等学校,同样招收女生,以期造就女子警官人材,将来推行女警时,不致有才难之虞。
从各地女警的设置情况来看,尽管女子警察的各项事宜在我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过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纵观中国女子警察的发展前景,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可待改进。
三 、女子警察的现实状况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女子警察的同时,妇女解放运动也发展的轰轰烈烈,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很多知识分子开始宣传妇女在社会当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时至今日,妇女智识日充,受高深之教育者,亦与日俱增,妇女亦自知其本身问题之切要,然有与男子并驾齐驱之势,以是今日之我国女子,不独能主于内,且更能问呼与外”[7]。“试观社会各种犯罪之发生,莫不与妇女有关,际兹抗战已临最后阶段,国内外情势极度严重迫切时会,壮年男子大多已上前线保卫祖国,女子亦应尽其最大之努力,负荷抗建之重任”[8]。妇女解放思潮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就为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中国近代女子警察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于是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设立女子警察的政策,这些政策要求与现实状况之间到底有多少差异呢?
首先就人数而言,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令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在招考第二十期、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二期学警时,附招女警十分之一,共收女警三十六名。中间经过某些变动,到1935年6月时,只有18名女子警察。当然,这18名女警从事警务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海市自办理女警以来,女警的人数一直保持在1-30人之间。1934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902人,女检查员只有21人。1936年12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714人,女检查员只有11人,上海是我国女子警察萌芽的地方,也是办理女子警察较有成效的地方,上海的女子警察人数尚如此之少,其它地方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