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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信任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国内外学者们定义信任这个词往往带有不相同或者不完全相同的主观意味,使得信任的定义呈现多样化。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对信任问题展开深刻的哲学分析,重新诠释信任的基本概念。
关键词:信任;信任哲学 ;马克思
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不仅在思维中,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1] "人的第一个对象,即人,是自然界"[2],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社会是人的一个对象,因此,"现实中的个人"必然要与他人、社会、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人与他人、社会、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的前提是对对象的信任。信任几乎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是人和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
一、以主体为基准
马克思指出:单个的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式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3]人是单个的人,是具有自然性,意识性和社会性的个体。信仰关系就是主体预期客体能满足主体需求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客体能被主体利用的关系,以主体为基准。主体的存在也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受到自然的影响,二是受到他人的影响。主体存活在世上,就必然和自然发生关系。这里的自然就是指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界。如果没有主体,信任问题也无从说起。从人学的另一个角度看,人作为矛盾复合体的各种可信性倾向或判断的综合,人的本质在其社会性。正如马克思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所以说人不能脱离了社会,脱离了社会人就不能称之为人,而只是作为自然的人而独立存在着,只能作为一种动物。就像狼孩,它虽然和人在生理结构上相同,但是它从未在人类社会中成长,与社会长期脱离,所以只能以狼的生存方式生存。尽管它的外形是人,但却并不具有人所特有的意识特征和行为特征。从人的社会性来看,作为社会关系之一的信任关系也就脱离不了人作为社会动物这个特征。人只有同他人合作或者协同的活动方式才能够满足自身的绝大多数的需求,但是如果没有彼此之间的信任,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协同和合作就无法进行。人性之中既有情感的、非理性的因素,也有理性的因素。在协同和合作的过程中,作为理性的人在决定是否信任对方时必须权衡潜在的利益和潜在的损失之间的比重,因此能否获得有关他人的较充分的信息,特别是其动机或者能力方面的信息就变得特别的关键。这又解释了我们信任家人,信任朋友,信任熟人更胜过信任陌生人。同时,人性又有不理性,感性的一面,在由亲密的家庭,朋友关心又友爱的氛围中成功塑造后的基本信任倾向,并通过后天的交往和加深,并渐渐的在人的头脑里变成信任者人格的一部分并转化成一种优良的道德品质,使其扩展到社会,构成社会美德的组成部分。
二、以实践作中介
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的基本主体是人,实践的基本矛盾就是人的基本矛盾,其规律就是人的运动规律。实践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突出体现在能动和被动,改造和被改造等方面。归根到底,实践问题产生信任问题。主体和客体间的实践关系最少包括主体,客体和中介,中介包括主体的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的工具,方法等等。这些环节和要素在实践过程中紧紧相连,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另一方面客体也反作用于主体。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掌握和改造客体,使客体满足主体自身的某种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生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本身的信任问题。主体要相信自己有能力也有把握去改造客体,使其具有适合自己需求的属性。比如一个人学自行车,他的相信自己有掌握骑自行车的能力才能学会怎么骑。第二,就是主体预期客体具有可以被掌握和改造的属性,可以被改造为为自己所用。另外,人际交往中的以彼此相信预期为前提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信任。比如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交流,学生要预期能够在老师那里学到知识,老师也预期能把自己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学生,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就产生了学生对老师的信任问题。
主体作用于客体,而客体是否满足主体的需求,只有在实践的关系中才能得到验证。首先是在实践的运行过程中得到确认,实践过程包括主体按照自己的某种需求确定目标和制定实践方案,既是对以前行为的信任的肯定,也会开始出现新的信任问题,当主体按照自己确定的目标和实践方案去作用于客体的时候,也就是实践活动对信任开始检验,如果可信,这些制定的方案就能继续作用与客体,从而实践继续运行,否则就终止实践,继续重新制定方案,就需要调整目标或者修正方案,其实也是对信的内容进行调整。其次确认信任的最终根据就是实践结果。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提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的结果是主体的目标,需求在客体中的凝结和表现。这种结果只有实践才能够确认,这种实践结果能符合主体的需要,能满足主体的需求,这种信任关系才是正确的,关系就会继续存在。否则这是一种冒险行为,使人们产生信任问题,就像学生对老师不再信任的现象一样。实践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所以在实践的基础上,这些关系之间产生的信任问题,就得有实践来检验,实践结果是确认信任的最终根据。
三、通过评价得出结论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信任是对经验的可行性评估的产物,也就是人与社会实践的产物。信任是一种认识成果,它是以认识的过程为中介和条件,以实践为基础,主体对信任的观念性掌握就形成了认识关系。"认识关系是主体观念地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5]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对客体属性的反映就是一种认知过程。就个人来说,人们的信任度是从自身的生活经验,最初在家庭中,后来在同学中,朋友等类型的团体中,最后是在宗教或者企业等社会团体中,构成了人格的一部分。也说明了信任不是天生的和不可改变的,他的产生是由个人与社会的实践过程以及相互作用决定的。在信任的形成过程中,主体对客体的属性的反映也就是一个判断过程。评价的过程是一个对评价对象的判断过程。对客体的评价首先是下意识的评价,下意识也叫潜意识,是人的不自觉的行为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的生命本能的反映。比如子女对父母的信任,特别是在幼年心里发育阶段对父母的信任,然后形成一种潜意识的评价,也就出现在对父母是下意识的信任现象。其次是理论和观念水平的评价,"理论和观念的评价是经过自觉思考的评价形式。这种形式的评价,最基本的模式是,主体把客体的作用与自身的需要联系起来加以比较、思考,从而作出态度上的判断。"[6]这种评价是更高级的评价,具有较高程度的自觉性和一定的社会性。信任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信任问题和信任事实,在认识过程中形成信任的观念。
参考文献:
[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3
[4]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5][6]门忠民.《价值学概论》[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40,182
作者简介:阳振华(1984-),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叶明(1984-),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信任;信任哲学 ;马克思
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不仅在思维中,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1] "人的第一个对象,即人,是自然界"[2],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社会是人的一个对象,因此,"现实中的个人"必然要与他人、社会、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人与他人、社会、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的前提是对对象的信任。信任几乎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是人和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
一、以主体为基准
马克思指出:单个的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式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3]人是单个的人,是具有自然性,意识性和社会性的个体。信仰关系就是主体预期客体能满足主体需求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客体能被主体利用的关系,以主体为基准。主体的存在也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受到自然的影响,二是受到他人的影响。主体存活在世上,就必然和自然发生关系。这里的自然就是指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界。如果没有主体,信任问题也无从说起。从人学的另一个角度看,人作为矛盾复合体的各种可信性倾向或判断的综合,人的本质在其社会性。正如马克思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所以说人不能脱离了社会,脱离了社会人就不能称之为人,而只是作为自然的人而独立存在着,只能作为一种动物。就像狼孩,它虽然和人在生理结构上相同,但是它从未在人类社会中成长,与社会长期脱离,所以只能以狼的生存方式生存。尽管它的外形是人,但却并不具有人所特有的意识特征和行为特征。从人的社会性来看,作为社会关系之一的信任关系也就脱离不了人作为社会动物这个特征。人只有同他人合作或者协同的活动方式才能够满足自身的绝大多数的需求,但是如果没有彼此之间的信任,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协同和合作就无法进行。人性之中既有情感的、非理性的因素,也有理性的因素。在协同和合作的过程中,作为理性的人在决定是否信任对方时必须权衡潜在的利益和潜在的损失之间的比重,因此能否获得有关他人的较充分的信息,特别是其动机或者能力方面的信息就变得特别的关键。这又解释了我们信任家人,信任朋友,信任熟人更胜过信任陌生人。同时,人性又有不理性,感性的一面,在由亲密的家庭,朋友关心又友爱的氛围中成功塑造后的基本信任倾向,并通过后天的交往和加深,并渐渐的在人的头脑里变成信任者人格的一部分并转化成一种优良的道德品质,使其扩展到社会,构成社会美德的组成部分。
二、以实践作中介
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的基本主体是人,实践的基本矛盾就是人的基本矛盾,其规律就是人的运动规律。实践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突出体现在能动和被动,改造和被改造等方面。归根到底,实践问题产生信任问题。主体和客体间的实践关系最少包括主体,客体和中介,中介包括主体的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的工具,方法等等。这些环节和要素在实践过程中紧紧相连,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另一方面客体也反作用于主体。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掌握和改造客体,使客体满足主体自身的某种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生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本身的信任问题。主体要相信自己有能力也有把握去改造客体,使其具有适合自己需求的属性。比如一个人学自行车,他的相信自己有掌握骑自行车的能力才能学会怎么骑。第二,就是主体预期客体具有可以被掌握和改造的属性,可以被改造为为自己所用。另外,人际交往中的以彼此相信预期为前提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信任。比如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交流,学生要预期能够在老师那里学到知识,老师也预期能把自己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学生,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就产生了学生对老师的信任问题。
主体作用于客体,而客体是否满足主体的需求,只有在实践的关系中才能得到验证。首先是在实践的运行过程中得到确认,实践过程包括主体按照自己的某种需求确定目标和制定实践方案,既是对以前行为的信任的肯定,也会开始出现新的信任问题,当主体按照自己确定的目标和实践方案去作用于客体的时候,也就是实践活动对信任开始检验,如果可信,这些制定的方案就能继续作用与客体,从而实践继续运行,否则就终止实践,继续重新制定方案,就需要调整目标或者修正方案,其实也是对信的内容进行调整。其次确认信任的最终根据就是实践结果。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提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的结果是主体的目标,需求在客体中的凝结和表现。这种结果只有实践才能够确认,这种实践结果能符合主体的需要,能满足主体的需求,这种信任关系才是正确的,关系就会继续存在。否则这是一种冒险行为,使人们产生信任问题,就像学生对老师不再信任的现象一样。实践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所以在实践的基础上,这些关系之间产生的信任问题,就得有实践来检验,实践结果是确认信任的最终根据。
三、通过评价得出结论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信任是对经验的可行性评估的产物,也就是人与社会实践的产物。信任是一种认识成果,它是以认识的过程为中介和条件,以实践为基础,主体对信任的观念性掌握就形成了认识关系。"认识关系是主体观念地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5]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对客体属性的反映就是一种认知过程。就个人来说,人们的信任度是从自身的生活经验,最初在家庭中,后来在同学中,朋友等类型的团体中,最后是在宗教或者企业等社会团体中,构成了人格的一部分。也说明了信任不是天生的和不可改变的,他的产生是由个人与社会的实践过程以及相互作用决定的。在信任的形成过程中,主体对客体的属性的反映也就是一个判断过程。评价的过程是一个对评价对象的判断过程。对客体的评价首先是下意识的评价,下意识也叫潜意识,是人的不自觉的行为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的生命本能的反映。比如子女对父母的信任,特别是在幼年心里发育阶段对父母的信任,然后形成一种潜意识的评价,也就出现在对父母是下意识的信任现象。其次是理论和观念水平的评价,"理论和观念的评价是经过自觉思考的评价形式。这种形式的评价,最基本的模式是,主体把客体的作用与自身的需要联系起来加以比较、思考,从而作出态度上的判断。"[6]这种评价是更高级的评价,具有较高程度的自觉性和一定的社会性。信任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信任问题和信任事实,在认识过程中形成信任的观念。
参考文献:
[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3
[4]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5][6]门忠民.《价值学概论》[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40,182
作者简介:阳振华(1984-),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叶明(1984-),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