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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在论及音乐类遗产保护进,深入探讨了其内在载体——高等音乐教育所面临的问题:一、相关教材的滞后性、不合理性;二、师资力量匮乏;三、专业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向近空白。并且对上述问题题出了一些建议和方法,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高等音乐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思考
由我国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民间文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对一大批在民间即将消亡的文化遗产来说,更是提醒今人必须对其加大保护和拯救的力度,使其艺术之树常青。
在这次公布的共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音乐类遗产占72项。这些遗产广泛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民族之中,因此,对全国各地的高等音乐院校(系)来说,这不仅是自身教学的一个契机,更是一次教学改革的基点。著名音乐学家樊祖荫教授在谈及学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中的作用时指出:“学校应在传承民族语言、传承民间艺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民间音乐类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大背景下,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现状还是存在一些可圈可点的问题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和遗产保护工作的迫切性之间形成了日渐严重的矛盾,阻滞着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不可忽视。
相关教材的滞后性、不合理性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早在几十年前指出:“教材无非是个例子”。也就是说教材即教学内容,它是教学得以展开的必要成份,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教学材料。目前,我国高等音乐院校(系)中所使用的关于民族民间音乐的教材无非是《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之类。笔者翻阅了现行使用较广的多个版本的此类教材,其绝大多数按照民间歌曲、民间歌舞、曲艺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这五大类来编写。但是,由于这些教材都是在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之前编写的,因此只是涉及到了其中一些音乐遗产,而不够全面,寥寥几笔,一笔带过:而且很多音乐遗产根本没有提及,如藏族拉伊、梁平癞子锣鼓、当涂民歌等。学生在这样的教材指导下,不仅会造成其音乐视野狭窄、音乐知识匮乏的后果,更为重要的是在心理上,学生树立不起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虽然今天的学生们不会人人都是栋梁之材,但是不敢否认他们会是我国将来音乐事业的中流砥柱。因此,必须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出与音乐类遗产保护工作相配合的民族民间音乐教材,重点而全面地描述72项音乐类遗产,必要时可以单列一章或一篇介绍。
师资力量匮乏
众所周知,每一门课程必是由专业教师授课,这样,才能在专业上确保教学质量。然而,在当下许多音乐院校中民族民间课程教师却非常缺乏,在有些地方音乐系科中,还存在着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由其它专业教师代替的现象,可以是中国音乐专业教师,或是民乐专业教师。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些高校对民族民间音乐认识上的不足和忽视。在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道路上,这种认识将是我们在专业技能方面的拦路虎。而与这种专业知识严重错位、师资缺乏现象形成对比的是:几乎在每所音乐院系的所处地或周边地区,都存在着至少一种音乐遗产。如处于安徽省的巢湖民歌、当涂民歌:处于甘肃省的花儿和裕固族民歌:四川的川江号子。因此,当地的音乐院系就可以针对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发挥地域优势,充分利用这些丰富的教学资源。具体做法可有以下两种:一是定期聘请当地的名艺人或名歌手到学校演奏、演唱,并且为学生进行关于当地音乐遗产的教学讲座。二是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实地考察、采风。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笔录等方式采集当地音乐遗产的第一手资料,把其作为教学的第二课堂和教育实习基地。这种身临其境的教学方法不仅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而且重要的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其比较于编撰音乐类志书集成的静态保护方法,这种实地考察(录像、录音)的活态保护方法更加应该得到推崇和发扬。
专业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几近空白
众所周知,包括音乐类遗产在内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到了濒危的地步。因此,抢救和保护遗产工作已是迫在眉睫。要保护,就必须有专业性的人才队伍,而在当前我国音乐教育体系中却很难发现相关的专业教育。1984年。由中国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一起组织发起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工程距今已二十多年了。虽然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上,这一工程都培养了一大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人才。但是,当年的这些人才却已是黑发变白发,有些人已经逝世。而我们遗产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任重道远。因此,培养和如何培养专业遗产保护人才问题就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以解决上述严重矛盾。
笔者以为,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至少在两个层面上得到落实。一是彻底消除音乐教育中的重西轻东现象。这不仅是理论探讨上的呼吁,更是实际保护的需要。我国民间传统音乐理论与西方传统音乐理论是截然不同的,用西方理论也是解释不清的。大文豪伏尔泰曾说过:“从写作的风格上来认出一个意大利人,一个法国人,一个美国人或西班牙人。”套用到音乐方面,我们有什么可以让人看出我们是“黄皮肤的”?这必然会给遗产保护工作带来困难。因此,遗产保护人才还必须用我国民族音乐理论来武装自己。二是,遗产保护人才还必须学习掌握民俗学、礼仪学、地理学等相关知识。许多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仪式相关相联而合为一体,离开其一的研究、保护,都是对这一共同语境的错误认识,对保护工作极为不利:而传统民族音乐又广泛分布于我国的大江南北,地域状况极为不同,以地理学作为保护工作的坐标,也未尝不是遗产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视野。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作为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包括高等音乐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理所当然应该肩负起不可推却的责任。而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前暴露出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尽快解决和落实,以期形成保护有法,传承有法,发展有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关键词]高等音乐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思考
由我国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民间文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对一大批在民间即将消亡的文化遗产来说,更是提醒今人必须对其加大保护和拯救的力度,使其艺术之树常青。
在这次公布的共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音乐类遗产占72项。这些遗产广泛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民族之中,因此,对全国各地的高等音乐院校(系)来说,这不仅是自身教学的一个契机,更是一次教学改革的基点。著名音乐学家樊祖荫教授在谈及学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中的作用时指出:“学校应在传承民族语言、传承民间艺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民间音乐类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大背景下,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现状还是存在一些可圈可点的问题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和遗产保护工作的迫切性之间形成了日渐严重的矛盾,阻滞着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不可忽视。
相关教材的滞后性、不合理性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早在几十年前指出:“教材无非是个例子”。也就是说教材即教学内容,它是教学得以展开的必要成份,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教学材料。目前,我国高等音乐院校(系)中所使用的关于民族民间音乐的教材无非是《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之类。笔者翻阅了现行使用较广的多个版本的此类教材,其绝大多数按照民间歌曲、民间歌舞、曲艺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这五大类来编写。但是,由于这些教材都是在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之前编写的,因此只是涉及到了其中一些音乐遗产,而不够全面,寥寥几笔,一笔带过:而且很多音乐遗产根本没有提及,如藏族拉伊、梁平癞子锣鼓、当涂民歌等。学生在这样的教材指导下,不仅会造成其音乐视野狭窄、音乐知识匮乏的后果,更为重要的是在心理上,学生树立不起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虽然今天的学生们不会人人都是栋梁之材,但是不敢否认他们会是我国将来音乐事业的中流砥柱。因此,必须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出与音乐类遗产保护工作相配合的民族民间音乐教材,重点而全面地描述72项音乐类遗产,必要时可以单列一章或一篇介绍。
师资力量匮乏
众所周知,每一门课程必是由专业教师授课,这样,才能在专业上确保教学质量。然而,在当下许多音乐院校中民族民间课程教师却非常缺乏,在有些地方音乐系科中,还存在着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由其它专业教师代替的现象,可以是中国音乐专业教师,或是民乐专业教师。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些高校对民族民间音乐认识上的不足和忽视。在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道路上,这种认识将是我们在专业技能方面的拦路虎。而与这种专业知识严重错位、师资缺乏现象形成对比的是:几乎在每所音乐院系的所处地或周边地区,都存在着至少一种音乐遗产。如处于安徽省的巢湖民歌、当涂民歌:处于甘肃省的花儿和裕固族民歌:四川的川江号子。因此,当地的音乐院系就可以针对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发挥地域优势,充分利用这些丰富的教学资源。具体做法可有以下两种:一是定期聘请当地的名艺人或名歌手到学校演奏、演唱,并且为学生进行关于当地音乐遗产的教学讲座。二是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实地考察、采风。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笔录等方式采集当地音乐遗产的第一手资料,把其作为教学的第二课堂和教育实习基地。这种身临其境的教学方法不仅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而且重要的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其比较于编撰音乐类志书集成的静态保护方法,这种实地考察(录像、录音)的活态保护方法更加应该得到推崇和发扬。
专业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几近空白
众所周知,包括音乐类遗产在内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到了濒危的地步。因此,抢救和保护遗产工作已是迫在眉睫。要保护,就必须有专业性的人才队伍,而在当前我国音乐教育体系中却很难发现相关的专业教育。1984年。由中国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一起组织发起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工程距今已二十多年了。虽然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上,这一工程都培养了一大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人才。但是,当年的这些人才却已是黑发变白发,有些人已经逝世。而我们遗产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任重道远。因此,培养和如何培养专业遗产保护人才问题就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以解决上述严重矛盾。
笔者以为,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至少在两个层面上得到落实。一是彻底消除音乐教育中的重西轻东现象。这不仅是理论探讨上的呼吁,更是实际保护的需要。我国民间传统音乐理论与西方传统音乐理论是截然不同的,用西方理论也是解释不清的。大文豪伏尔泰曾说过:“从写作的风格上来认出一个意大利人,一个法国人,一个美国人或西班牙人。”套用到音乐方面,我们有什么可以让人看出我们是“黄皮肤的”?这必然会给遗产保护工作带来困难。因此,遗产保护人才还必须用我国民族音乐理论来武装自己。二是,遗产保护人才还必须学习掌握民俗学、礼仪学、地理学等相关知识。许多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仪式相关相联而合为一体,离开其一的研究、保护,都是对这一共同语境的错误认识,对保护工作极为不利:而传统民族音乐又广泛分布于我国的大江南北,地域状况极为不同,以地理学作为保护工作的坐标,也未尝不是遗产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视野。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作为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包括高等音乐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理所当然应该肩负起不可推却的责任。而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前暴露出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尽快解决和落实,以期形成保护有法,传承有法,发展有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