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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新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打击近年来日益猖獗的严重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条规定也存在不完善之处,应尽早出台前置性法律规定,并通过司法解释适度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明确"链条式"的犯罪行为方式.清晰界定"情节严重"的标准,以及通过将法人身份信息纳入保护范围,从而建立我国身份信息犯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