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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的发展,从政治层面讲是由专制逐步迈向民主的过程。在这个潮流中,英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他为世人提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弥足珍贵。英国的政治民主成就,简而言之,主要有两项,即君主立宪制和责任内阁制。
一、君主立宪制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英王和议会权力的角逐和再分配的过程。
《大宪章》时期,开创了限制王权、议会制度的雏形。
13世纪,英国的封建贵族为了限制王权,迫使英王签订《大宪章》,还创立了议会的雏形。但是《大宪章》只是给王权设定了界限,并不具有多少民主内容。议会分上院(贵族院)和下院(平民院),但权力并不大,还经常被国王解散。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限制,君主立宪制开始形成。但英王仍拥有很大权力,与议会集体统治。后来经过近200年的演化,到工业革命后,英王变成“虚君”,统而不治。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历经三个阶段,实际上是内阁和议会权力的角逐和再分配的过程。
“光荣革命”后初期的内阁,只是作为国王的御用秘书处而存在,只对国王负责。到18世纪早期,内阁与国王关系脱钩,由议会选举中多数党组成内阁,其领袖出任内阁首相。这样,内阁转而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或内阁集体辞职,或内阁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但是这样,首相就把自己置于未知的地步。到19世纪70年代后,内阁权力凌驾于议会之上,几乎从议会手中夺取了全部的立法提案权和财政权。内阁权力膨胀,号称“第三院”。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肤浅看法,难免贻笑方家。
一、君主立宪制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英王和议会权力的角逐和再分配的过程。
《大宪章》时期,开创了限制王权、议会制度的雏形。
13世纪,英国的封建贵族为了限制王权,迫使英王签订《大宪章》,还创立了议会的雏形。但是《大宪章》只是给王权设定了界限,并不具有多少民主内容。议会分上院(贵族院)和下院(平民院),但权力并不大,还经常被国王解散。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限制,君主立宪制开始形成。但英王仍拥有很大权力,与议会集体统治。后来经过近200年的演化,到工业革命后,英王变成“虚君”,统而不治。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历经三个阶段,实际上是内阁和议会权力的角逐和再分配的过程。
“光荣革命”后初期的内阁,只是作为国王的御用秘书处而存在,只对国王负责。到18世纪早期,内阁与国王关系脱钩,由议会选举中多数党组成内阁,其领袖出任内阁首相。这样,内阁转而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或内阁集体辞职,或内阁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但是这样,首相就把自己置于未知的地步。到19世纪70年代后,内阁权力凌驾于议会之上,几乎从议会手中夺取了全部的立法提案权和财政权。内阁权力膨胀,号称“第三院”。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肤浅看法,难免贻笑方家。